特许经营中未注册商标法律风险及防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10:40 378 人看过

商标,作为这种商业扩张方式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类经营资源,承载着特许人所塑造品牌的商业价值,往往成为特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的争议焦点。笔者所接触的特许人就常有这样的疑问:我自身经营品牌发展势头良好,现在有很多人慕名上门寻求加盟,但该品牌对应商标尚未申请注册或处于递交了申请材料尚未核发注册证的状态,在此情况下我与被特许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法律风险如何?有鉴于此,笔者试撰写此文分析未注册商标对特许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尝试有针对性的给出应对之策,希望对特许人拓展业务有所裨益。

一、未注册商标是否影响许可合同效力

有观点认为,未注册商标不属于法定可转让的经营资源,特许人如持有的商标未依法注册则不具备特许经营资格,其与被特许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应归于无效。国务院专门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特许经营活动中转让的经营资源应为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该条虽采取的是非完全例举方式,但在已经明确例举了其中一类经营资源为注册商标情况下,再认为未注册商标也属经营资源似乎有违立法者本意之嫌。而在《条例》之后,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未对经营资源再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和说明。

面对这一理论争议,司法实践中给出的答案则基本趋于统一。纵观近几年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的裁判结果可知,如能够区别并体现不同特许人经营价值及竞争优势的,均可认为属于《条例》所称的经营资源,包括字号、商业秘密、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以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各地法院也不会因为许可使用的商标未注册而认定特许人不具备特许经营资格,或以此为由认定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二、未注册商标使用和许可伴随的法律风险

我国司法实践虽并不反对持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及许可行为,但事实上其仍存在着以下诸多的法律风险:

1、难以阻却他人擅自使用

我国商标法原则上不承认未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持有未注册商标(以下或称许可商标)的特许人无法享有排他性权利,尤其是无法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未经特许人许可情况下在某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许可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这极易导致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后极被其他商业竞争对手恶意抄袭、模仿使用,造成各种山寨、李鬼现象。

2、有被他人抢注的风险

由于我国商标法实行自愿注册制度的同时遵循申请在先原则,特许人如仅仅持有或使用许可商标而未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则有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一旦抢注成功,特许人只能通过撤销或宣告无效程序寻求救济,不仅耗时耗力,成功率也非常低。

3、超出原使用范围的侵权风险

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虽已明确承认了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权,但该种承认十分有限,严格受限于原使用范围内。特许人一旦在走出原经营地域开拓市场或开发其他类别许可项目时,可能会面临已注册商标权人提起的侵权索赔纠纷。

4.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欺诈等违约法律风险

有部分特许人或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或为牟取利益铤而走险,在商标未注册情况下即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贸然使用注册商标这一概念。一旦产生纠纷,被特许人以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欺诈行为等为由主张被特许人违约的,特许人将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可能需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在合同被解除的情况下还需返还已收取的特许经营费用。

三、特许人针对未注册商标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

不难看出,未注册商标带来的法律风险完全有可能使得特许人苦心经营塑造的品牌价值和商誉成为他人的嫁衣,或陷于侵权或合同纠纷中难以自拔,使获取特许经营收益的目的完全落空。为此,笔者建议特许人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1.早日申请商标注册获取商标专有权。即使特许人所持商标知名度不高,出于长远发展角度考量,也应当将申请商标注册列为特许人经营发展首要完成的待办事项。同时,由于商标注册从申请到核发注册证是一个历时至少10个月左右的长期过程,为了提供注册成功的概率,在递交申请材料前还应做好商标查询、评估工作、递交申请材料后应经常关注审查进度,尤其是进入公示期,要积极关注处理他人提出的异议。因此,建议特许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办商标注册事宜。

2.在商标注册申请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通常是由于商标缺乏显著性特征)情况下,特许人应采取如下措施防范风险:

(1)组合其他特许经营资源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特许经营备案手续。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http://txjy.syggs.mofcom.gov.cn/)是国家商务部指定的信息公示系统,特许人在系统备案后,不仅能对特许人塑造品牌形象和对外招商起到良好的宣传和公示作用,也能记录和证明特许人对该商标在先使用情况,有效抵御恶意抢注商标权人或其他后注册商标权人滥用司法手段侵害特许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此外,特许人还可将特许经营备案情况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遏制商业对手恶意抄袭、仿冒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现在的特许经营备案实践情况,特许人仅以未注册商标作为经营资源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原则上是无法通过的,因此,特许人至少应当将未注册商标组合其他类型的经营资源,如专利、著作权(企业标识)等共同作为经营资源申请备案。

(2)主动将商标未注册的事实向被特许人进行如实披露,并保留好披露证据。现实生活中,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由于利益分配无法达到预期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而特许人恰好在合同中未向被许人明示甚至错误的使用注册商标这一概念,被特许人完全可以此为由诉请法院认定特许人违反合同约定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有鉴于此,如果特许人用以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最好在特许合同中加入说明,或者在签订合同前提前向被特许人就商标未注册的事实进行如实披露,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披露过程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如何有效防范特许经营合同的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那么,如何防范特许经营合同的风险?第一步,做好尽职调查。被特许人应当特别注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查:1、特许者是否具备合法的特许经营主体资格;2、审查特许者是否已经加入特许经营企业的备案管理;3、特许经营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4、审查特许者提供的有关宣传资料的真实性。第二步,互签保密协议。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应当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对于这类规定,被特许人应当注意,即使你的员工泄漏了有关特许人的秘密,被特许人也应当承担责任。而特许人也应当保护被特许人的财务状况及个人隐私等。第三步,阅读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由于特许合同只是特许者事先拟好的格
    2023-06-09
    322人看过
  •  企业法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企业违反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1.违反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企业违规行为企业违规行为是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等行为,可能对国家、社会、环境、投资者等造成损害。对于企业违规行为,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法律宣传等
    2023-11-07
    497人看过
  • 经销商抢注注册商标有法律风险吗?
    经销商抢注商标的情况下,商标所有人可以获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任何人违反《商标法》抢注商标的,先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一、商标能申请版权登记吗?是可以的。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个在先权利包括各种权利,既包括商标权,也包括版权、专利权、商号权等,但是如果版权归属不明,商标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商标作品的版权之争,产生麻烦。只有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才是最有效、最便捷的规避方式,申请商标的同时做版权登记的,可以保证商标的著作权和商标权都属于自己。二、商标抢注有哪些表现形式商标抢注形式,具体如下:1、抢注未注册商标,申请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
    2023-06-21
    255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风险不可不防
    1987年美国快餐企业肯德基首次将特许经营的概念带入中国,历时近二十年,当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特许经营商业模式发展最为迅猛的市场。但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导致国内特许经营市场存在很多不规范行为,商业欺诈盛行,特许人和加盟商的矛盾层出不穷。特许经营合同是确立特许人与加盟商合作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特许经营合同往往内容复杂,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仅从法律角度分析已有的特许经营纠纷,投资者在进行特许加盟时主要面临两大风险:一是特许经营合同无效风险;二是特许人区域保护政策执行不利等合同条款风险。以下通过两个案例加以简单分析。一、特许经营合同无效风险2005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韩某诉北京印气巴谊印气健美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2004年7月2日签订的相关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判决被告返还韩某加盟费十万元。这是
    2023-06-09
    372人看过
  • 未注册商标使用和许可伴随的法律风险
    我国司法实践虽并不反对持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及许可行为,但事实上其仍存在着以下诸多的法律风险:(一)难以阻却他人擅自使用我国商标法原则上不承认“未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持有未注册商标(以下或称“许可商标”)的特许人无法享有排他性权利,尤其是无法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未经特许人许可情况下在某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许可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这极易导致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后极被其他商业竞争对手恶意抄袭、模仿使用,造成各种“山寨”、“李鬼”现象。(二)有被他人抢注的风险由于我国商标法实行自愿注册制度的同时遵循申请在先原则,特许人如仅仅持有或使用许可商标而未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则有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一旦抢注成功,特许人只能通过撤销或宣告无效程序寻求救济,不仅耗时耗力,成功率也非常低。(三)超出原使用范围的侵权风险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虽已明确承认了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权,但该种承认十分有
    2023-03-25
    224人看过
  • 特许经营者恶意注册商标是否违法?
    1、特许经营者恶意注册商标是否违法。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任何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他人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因此,恶意注册商标是违法的。如果您的商标在另一方注册前已被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宣告另一方商标无效。如果是这种情况,商标局将撤销另一方的商标并支持您的商标。如何识别所谓的“恶意抢注”只是一个流行的称谓。根据现行《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行注册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因此,“恶意注册”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以不合理或非法的方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恶意抢占”的构成要件如下:(I)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一种主观要件。“恶意抢占”申请人将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申请为自己的商标。这种行为本身就占据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就相当于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盗窃。更严
    2023-05-07
    246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内公众所熟知,具有极高商品或服务质量信誉和品牌影响力的商标。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驰名商标不同于所谓地方范围内的名牌产品,后者的认定目前尚无法律依据。而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通过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确认驰名商标的事实,从而提前获取主张权利的权利证明,为获取法律的扩大保护,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创造法律上有力的证据条件,这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力争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原因和意义所在。(一)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中的法律风险虽然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如果能够及时取得驰名商标认定,将有利于驰名商标获得及时和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而且认定的途径或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一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具备认定条件和认定途径选择问题。1、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不具备的法律风险在法律上,驰名商标的取得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否则就无法成为驰名商标,从而获得法
    2023-06-05
    103人看过
  • 对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风险警示
    各特许经营企业:日前,国务院通过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文附后),将于2007年5月1日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对整个特许经营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也必将影响到贵公司的发展与经营,因此,我们向贵公司做紧急风险提示如下:一、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商务部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可以作为法院审判的直接法律依据。违反该条例的规定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且可能直接导致合同的无效或解除。二、条例明确了特许人的资格和条件:1、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2、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3、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4、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5、经营时间超过1年。不具备上述条件,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的,可能直接导致特许经营合同的无效;不具备第4、5条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2023-06-09
    424人看过
  • 经营范围法律风险
    一、经营范围法律风险1、当事人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进行未登记经营范围活动的风险;2、当事人超越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或开展生产经营的风险。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二、企业的经营风险包括哪些因素政策因素、市场因素、财务因素、法律因素、团队因素等都是影响经营风险的因素。同时还包括市场需求、产品售价及其调整能力、生产资料价格的稳定性、单位产品变动成本的变化、固定成本总额的高低以及经营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和管理经验等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供应、生
    2023-06-14
    103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在商品房包销中,存在以下法律关系有: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代理关系。在包销期内,开发商将商品房转让给包销商,包销商必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2、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有条件的销售合同关系。如果包销商品房在约定的包销期限内不能全部出售,包销商将购买剩余的包销房屋。此时,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形成有条件的销售合同关系;3、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销售合同关系。包销商品房的所有人都是开发商,只有开发商才有资格销售。虽然商品房销售的具体事务基本上是由包销商完成的,但实际上买卖双方是开发商和购房者;4、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如何避免商品房包销中的风险1、要求开发商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确切时间写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买方有权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按日、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同意在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两年内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其写在合同中,则买方的风
    2023-07-11
    268人看过
  • 商业特许经营的风险与挑战
    商业特许经营指的是具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允许其他经营者使用其经营资源,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模式下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如下:1、特许人违反有效性强制性规定,如特许人是企业以外的主体,特许人未经批准,经营资源超过期限,合同无效;2、特许人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造成被特许人签订合同或者对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被特许人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或者解除特许经营合同;3、有法定情形,意思不真实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客观上特许人须有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二是特许人的上述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故意是以“明知”为前提的。三是特许人欺诈与被特许人作出的加盟行为之间有直接
    2023-07-02
    120人看过
  • 商标权在特许经营中的权益及管理方法
    在特许经营中使用商标:1.特许经营协议中涉及或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应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并报特许人和受许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2.许可人不得超过其册商标的范围许可;3.不得滥施许可。商标权使用过程中有哪些义务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下列义务:第一,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法》第22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并将改变后的商标仍按注册商标使用的,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第二,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法》第44条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第三,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权是由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定程序核准授予的特殊民书权利,转
    2023-08-08
    392人看过
  • 商业地产运营模式及风险防范
    朱建杰【摘要】本文首先从商业地产的概念入手,结合现实中的实际案例具体阐述商业地产运营的常用模式;其次,进一步分析了商业地产运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后,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在商业地产运营中需要注意和防范的法律风险。【关键词】商业地产模式运营管理风险防范一、商业地产的概念商业地产是指用于各种零售、餐饮、娱乐、健身服务、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写字楼、别墅等房地产形式。商业地产是一个具有地产、商业与投资三重特性的综合性行业,它兼有地产,商业,投资三方面的特性,既区别于单纯的投资和商业,又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行业。商业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商业形态进行分类,大体可以分为以下类目:商业广场、shoppingmall、商业街、大型商铺、购物中心、休闲广场、步行街、专业市场、社区商业中心等。二、商业地产运营常用模式1、只售不租,出让产权。采用这种模式可
    2023-06-10
    165人看过
  • 您是否需要将商标注册为特许经营人
    您是否需要将商标注册为被特许人作为被特许人,您不需要注册商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具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和其他运营资源,以合同形式将其运营资源许可给其他运营商,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根据合同以统一的运营模式运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费。除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特许人的身份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经营的帮助和建议如果可能的特许经营者需要帮助和建议,他应该听取与特许经营业务成败密切相关的人的建议。花钱咨询他是值得的。这些人包括:1,特许经营协会。如果您所在地区有这样的协会,潜在的许可证持有人可以随时从他们那里获得良好的建议和信息。如果没有这样的协会,检查特许人的当地特许协会。大多数优秀的特许经营者都是国家特许经营协会的成员。可靠的特许经营顾问。特许经营顾问只是普通的经纪人。他们对特许经营知之甚少,可以出售任何东西以获得佣金。优秀的顾问与特许人、被许可人
    2023-05-07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怎样防范特许经营合同风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9
      特许经营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第一步、做好尽职调查。 第二步、互签保密协议。 第三步、阅读了解特许经营合同。
    • 如何做好特许经营合同风险防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第一步、做好尽职调查。被特许人应当特别注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查:1、特许者是否具备合法的特许经营主体资格;2、审查特许者是否已经加入特许经营企业的备案管理;3、特许经营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4、审查特许者提供的有关宣传资料的真实性。第二步、互签保密协议。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应当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对于这类规定,被特许人应当注意,即使你的员工泄漏了有关特许人
    • 商贸公司注册范围及经营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9
      经营范围不同 商贸公司:1.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 2.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 3.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橡塑制品; 4.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及配件、印刷机械、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 5.包装材料、工艺礼品(除金银)、玩具、金属材料、钢丝绳、阀门
    • 商标注册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工业禁用的类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第四
    • 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6
      导读: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引发,股东 一、股权转让基本问题概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 3、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的作用 二、股权转让纠纷风险的表现 1、有限责任公 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引发,股东 一、股权转让基本问题概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 3、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的作用 二、股权转让纠纷风险的表现 1、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