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在原则上撤销需要满足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01:00:23 471 人看过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其效力归于消灭。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允许要约人撤销要约能够有效地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但是也应顾及到受要约人的利益,以下几种情形是不能够进行撤销的:

(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二)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三)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主要区别是撤回是对没有生效的要约,而撤销是对已经生效的要约。

一、合同要约的撤销及特殊情形有哪些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二、有关要约撤销的效力

要约被撤销后,要约失去效力,相对人丧失承诺的权利,因为承诺的对象必须始终是正在生效的要约。

要约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什么是要约人

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

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人对违背上述要约拘束的行为,要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但要约人预先声明不受要约拘束者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股权善意原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取得股权善意通常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权必须体现在有效股票上,非股票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2、转让人应当是无权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和股票拾取者;3、按转让取得;4、要有转让方式,即股票转让本身要合法进行,股票必须交付给受让人;5、受让人主观上应该是善意的,不应该有重大过失,即受让人不应该知道转让人是无权人,并履行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股权善意取得特点股票如同现金,丧失股票即等于丧失现金,随股票所附着的各项股权也面临丧失的风险。凡构成股权善意取得时,原权利人即失去股东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善意受让人则合法取得股票,进而取得股东权利。在我国《公司法》中,仍未建立股权善意取得制度,遇有此类纠纷之时,可依《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善意取得的民法原理,合理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
    2023-07-10
    59人看过
  • 撤销要约的法律后果,要约的撤销是什么
    一、撤销要约的法律后果撤销要约的法律后果,一般会导致要约失效,而在要约确定承诺期限、明示不可撤销要约等情形下是无法撤销要约的。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有三个条件:1.发出撤销的通知;2.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3.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二、要约的撤销是什么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撤销与撤回的区别表现在: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并没有这些限制。三、撤销要约相关法律规定撤销要约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当中有所体现:《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
    2023-05-06
    309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
    2023-02-06
    301人看过
  • 要获得侵权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哪些原则
    一、要获得侵权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哪些原则侵权损害赔偿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2.限定赔偿原则。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4.衡平原则。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如何界定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有:1.侵权人的致害行为侵犯到他人合法的民事权利。2.存在客观、现实的损害后果,并对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不利影响。3.加害行为与产生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4.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侵权损害赔偿方法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方法有:1.侵害他
    2023-10-19
    74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需要债权人满足何种要件
    一、行使撤销权需要债权人满足何种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2.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也就是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所导致的财产减少将会使债权得不到清偿;3.债务人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一般要求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其主观上具有恶意,即债务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而故意为之。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危害债权时,必须要求受让人有恶意即受让人知道转让财产的价格明显不合理,且该低价转让的目的是为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才可行使撤销权。二、债权人撤销权怎么确定诉讼主体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有可能包括受益人或受让人。其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以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则是被告。在撤销权之诉兼有给付之诉时,才会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
    2023-08-16
    402人看过
  • 董事表决回避原则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实质条件关联交易生效的实质条件是指关联交易的内容要合法。经过披露和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仅表明其程序合法,并不产生关联交易内容合法的必然结果。我国立法规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必须遵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国务院行政法规等。从《民法典》角度看,第八十四条,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程序条件程序条件是关联交易订立过程方面的法律要求。关联交易生效的程序条件主要是两个,一是披露;二是批准。1、关于披露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障关联交易公正与公平的关键。披露文件应提供足够资料使股东能据此评估该项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关于批准我国公司法对关联交易采用的是关联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即该董事会会议由1/2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与关联方有
    2023-03-28
    1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管辖需要满足哪些原则
    一、行政诉讼的管辖需要满足哪些原则行政诉讼的管辖需要满足的原则如下: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2023-12-29
    485人看过
  • 要约不得撤销的几种情况,要约撤销是什么
    一、要约不得撤销的几种情况要约不得撤销的三种情况如下:1.要约人明确确定了承诺期限的。在承诺期限内,发生不利于要约人的变化,应当视为商业风险;也意味着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取得了承诺资格和对承诺期限的信赖,只要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就可以成立合同。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承诺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的。这一点的判断标准如下:(1)要约中没有承诺期限,也没有通过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使用的言辞足以使受要约人相信,在合理的时间内,受要约人可以随时承诺而成立合同;(3)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二、要约撤销是什么要约撤销是指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宣布取消该项要约,使该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要约撤销不同于要约撤回,二者的区别在于,要约
    2023-06-27
    79人看过
  • 撤销要约需要通知受要约人吗
    一、撤销要约需要通知受要约人吗撤销要约不需要通知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二、发出要约后又发出撤销要约,合同成立吗合同是否成立需要看撤销的要约是不是先到达或者同时与要约到达受邀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三、要约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规定,要约可以撤回。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规定,要约可以
    2023-05-03
    109人看过
  • 要约撤回撤销要求应该写什么
    要约撤回的相关规定是行为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撤销的相关规定是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如果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二、承诺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生效前,承诺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
    2023-03-09
    223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假释,撤销假释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撤销假释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撤销假释的三个条件关于假释的撤销,修订的刑法在保留原刑法中因再犯新罪撤销假释撤销假释规定的基础上,吸纳了《监狱法》第33条的关于违法.行为导致假释撤销的规定,并首次将发现漏罪也作为撤销假释的条件,这被认为是新刑法对假释予以完善的重要体现。显然,修订后的刑法关于假释撤销条件的规定,放宽了假释撤销的条件,对假释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对再犯新罪,不区分故意与过失,一律应当撤销。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
    2023-12-21
    480人看过
  • 要约在什么情形下不可以撤销
    一、要约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撤销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不同于要约撤回的是,要约撤销发生于要约生效之后,其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应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要约的特点有哪些(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
    2023-02-22
    211人看过
  • 撤销要约在什么情况下才生效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024-05-02
    124人看过
  • 2023年户口注销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2020年户口注销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户口注销办理条件1、公民应征入伍;2、公民出国(境)定居;3、法院宣告失踪或长期失踪已在派出所登记半年以上,查无实人;以上三种情况出现,公民应当在一个月内,由本人、亲属、委托人、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户口注销办理所需材料(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申报人或管理单位应说明原因,并由户口登记部门核实后在注销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标明。(二)公民应征入伍的,凭入伍通知书或部队证明信注销户口;被军事院校录取,属于现役军人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注有“预征对象“字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派出所后,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公民应征入伍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凭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或应征公民入伍批
    2023-05-30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遗赠抚养协议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2
      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是遗赠人与被遗赠人双方订立的一个附条件合同,由被遗赠人照顾遗赠人。故遗赠人是不能随意反悔更改的,只要被遗赠人履行了协议,那么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所以说,遗赠扶养协议时不能随时撤销的。但是在满足法定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可以解除的,即如果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认真履行扶
    • 可撤销合同如何撤销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
    • 要约撤销原因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5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我国对要约的生效采用到达主义,故存在撤回的问题。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的效果相当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
    • 撤销婚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4
      撤销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结婚的一方被对方或者第三人胁迫违背自身意愿缔结婚姻的。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是在结婚登记前隐瞒了对方,结婚后对方发现这一事实要求撤销的。
    • 债权人撤销权应满足什么要求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11
      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 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偿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或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有价值的财产,都能成为撤销的对象。 债务人的放弃、无偿、低价转让是撤销权产生的主动条件,即债务人有积极实施上述行为的事实,才有撤销权行使的必要。 2、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