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在哪里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8:52:07 484 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一、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需要遵守的规定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要什么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没收保证金: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4、干扰证人作证的;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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