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8:03:46 90 人看过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依法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上,强制拆迁是指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期间未达成和解补偿协议,且在人民政府发布的《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移交房屋的,由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不腾空房屋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院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

强制搬迁需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做出补偿决定、有没有达成协议、做出征收决定。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三、强制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批准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

3.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

5、有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理由。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2、判决、调解记录和裁决;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原因;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产权调换房屋、周转房的权属证明或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领取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监管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的各种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3、通知拆迁人到公证处办理相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的时间,并要求到现场配合当时的实施;

5、将强拆时间告知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并派人现场协助实施;

6、为装运和储存做好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适用实施强制许可的专利是在什么情况下
    现在每个国家每年都有很多人申请专利,全球每年就有130万件专利产生,最简单的就是最近华为的5G专利,这个可是全球热议的事情。我国每年申请的专利也有五万多件,这些都是知识产权,因此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专利法,有些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专利许可。我国的《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自从申请被认可之后,满三年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使用。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话,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专利。如果长时间没能获得许可,就可以向国家提交申请,实施该专利的强制许可。如果两项专利是有关系的,可能是在前者专利衍生新的技术,那么需要和之前专利权人达成协议就可以使用。或者前者多年无法实施专利,后者可以提交申请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为了防止专利商业垄断,减少垄断行为对其他竞争者的不利影响,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垄断行为,国家就能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在医学方面,药品之类的,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健康,国家专利部门是可以给一些地区实施强制许
    2023-06-17
    142人看过
  • 拆迁什么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一、拆迁什么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主要有两种:(1)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分;(2)房屋拆迁治理部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要求是什么1、必须有行政强制措施制度规定的立法授权。没有立法授权,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采取强制措施。2、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条件下使用法定方法才能直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能够采取对当事人危害小的强制方式就不得采取危害严重的强制方法。3、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时间内采取和维持行政强制措施。一旦限定期限结束或者必要性消失,就必须及时
    2024-01-29
    155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强制拆迁要走八个程序,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包括:(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4.强制拆迁的期限;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
    2023-04-22
    20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在哪些情况下强制戒毒
    一、公安机关可以在哪些情况下强制戒毒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戒毒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二、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是多久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是二年的时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
    2023-09-23
    21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一、行政强制执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包含哪些具体内容行政强制执行包含的具体内容: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是: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2.行为人存在损毁证据的行为;3.行为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4.其他实施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
    2023-11-14
    388人看过
  • 实施强制拆迁需注意哪些要素?
    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1)先行告诫说服。(2)全面保全证据。(3)妥善保管财物。(4)保障人身安全。(5)事后跟踪。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吗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
    2023-07-04
    480人看过
  • 拆迁协议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一、什么情况下签的拆迁协议可以撤销一、拆迁方没有办理拆迁相关手续,其拆迁行为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二、拆迁法定主体有问题签订的协议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三、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拆迁协议,可请求确认无效。五、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协议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其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为无效。(2)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5)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2023-03-10
    48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实施股权回购计划?
    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除下列情形之一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五)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股权回购按什么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有: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五年连续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2、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3、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023-07-10
    448人看过
  • 强制保险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赔偿多少钱?
    交强险先行赔付,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工伤保险什么叫强制险?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组成部分,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达的标志。2.实行了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
    2023-07-17
    85人看过
  • 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方可实施强制拆迁
    一、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方可实施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强制拆迁: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二、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被强制拆迁后如何诉讼被强制拆迁后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被强制拆迁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向房
    2023-05-29
    32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实施驱逐出境刑罚
    驱逐出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例如,若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附加判处驱逐出境。驱逐出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附加判处驱逐出境。 驱 逐 出 境 的 刑 罚 类 型驱逐出境是一种常见的刑罚类型,它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将犯罪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驱逐出境,让他们离开我国的领土范围。驱逐出境的刑罚类型属于刑罚主刑种类中的驱逐出境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驱逐出境的刑罚为驱逐出境,即驱逐出中国国境。根据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不准入境或者不得进入指定的区域。驱逐出境的刑罚适用于
    2023-09-08
    447人看过
  • 强制拆迁可以通过哪些方法实现?
    拆迁中强制拆迁主要有两种途径:(一)行政强制拆迁。房屋主管部门作出裁决书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仍不搬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迁,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二)司法强制拆迁。一般是在裁决书作出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致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债务清偿的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
    2023-07-05
    232人看过
  • 能否在特定情况下强制执行拆迁政策?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拘役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
    2023-07-03
    24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强制拘留?
    人民法院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可以给予拘留处罚,包括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已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拘留主要有三种: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民事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给予拘留处罚:1.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人民法院可以给予拘留处罚。2.如果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已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以及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也可以给予拘留处罚。3.如果当事人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同样可以给予拘留处罚。拘留主要有三种:一、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二、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
    2023-10-06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房可以强制执行吗,哪些情况下可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 2、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哪些企业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拆迁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
    • 行政强制法实施于哪些情况下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4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
    • 哪些情况下可以改变强制措施的施行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公检法机关主动变更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二)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逮捕后的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可以实施强拆的行政主体有:当地的城乡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以及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避免出现违法的情况,造成矛盾和纠纷的应当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