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间过长有什么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5:10:45 156 人看过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第十一条医疗过错鉴定由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

第十二条医疗过错鉴定应当由委托方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委托方出具的综合材料,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案情摘要、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的情况说明等;

(二)医疗档案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及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报告及原片(X片、CT片、MRI片等)、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及记录、麻醉同意书及记录、病理报告(必要时提供大体标本、组织蜡块、切片)、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6h)补记的病历;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血液、药物以及取出的植入物、异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及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医疗过错鉴定的受理,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查验鉴定委托方案件承办人工作(身份)证件;

(二)查验鉴定委托书;

(三)听取委托鉴定的有关情况介绍;

(四)查验鉴定委托事项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是否明确、具体;

(五)审查、核对送鉴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及来源(送鉴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当有委托方出具的该复印件经审查并属实的相关证明)等;

(六)商定是否需要修正鉴定委托事项;

(七)决定受理的,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告知补充后予以受理。

采用函件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不得受理,退回送鉴材料,并说明理由:

(一)委托鉴定的主体不符合规定的;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超出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或鉴定能力的;

(三)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事项不符的。

第十五条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依照重庆市物价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办法及标准收取鉴定费用。

三、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间过长的影响

根据法院技术室的案件数量多少及鉴定机构的案件数量确定时间长短,法律规定的是鉴定机构接收委托后需再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但基本没有这么快。时间过长不利于后续审理工作的开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鉴定中轻微责任是什么,医疗过错鉴定流程
    一、医疗过错鉴定中轻微责任是什么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
    2024-01-19
    56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做以及医疗过错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做医疗过错鉴定按照以下程序做: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3.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二、医疗过错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医疗过错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2023-06-21
    405人看过
  • 医疗鉴定和司法过错鉴定哪个好?
    医疗鉴定和司法过错鉴定哪个好?医疗事故鉴定是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分析,鉴定内容主要是分析案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部门针对医疗纠纷案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病历资料真假而进行的鉴定。由于二者在鉴定程序、鉴定方式、鉴定内容方面存在差异,必然导致两种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公信力”相差巨大,所以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简单的论述和比较。所以,两者之间究竟哪个好没有一个绝对的结果,希望当事人在明确各方面利弊的情况下,作出取舍和选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区别是什么?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医疗事故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
    2023-06-26
    460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过期时间多长时间
    一、医疗损害鉴定过期时间多长时间医院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长期有效的,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二、医生误诊医院有责任吗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
    2024-01-09
    388人看过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责任分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和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针对医疗过错程度鉴定分级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医疗事故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司法鉴定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鉴定人签名等。因此,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多处不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此进行抗辩,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并非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抗辩。 (六)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2024-01-05
    426人看过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提交材料
    (一)医学材料1、门诊就医阶段病历材料。门诊病历既包括患者在被告医院的就诊病历,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应治疗求医的问诊材料。门诊病历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后续治疗、病情诊断以及过去医院临床门诊的病历材料都非常重要。病历材料是患者保存的,必须由患方提供给法院。2、住院病历。住院病历既包括被告医院的,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关医院的住院病历材料。所以在住院病历材料提交过程中,被告医院的客观病历材料以及患者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其他医院的就诊住院病历材料都必须由患者本人提交;主观病历应当由被告医院提交。客观病历,指记录患者症状、生命体征、病史的病历资料,如指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主观病历,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病情观察、对病史的了解和掌握进行的综合分析所做的记录,
    2023-03-17
    283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有什么用
    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又被称为医疗过错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属于证据的一种,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医疗损害鉴定文书经法庭质证确认后,才具有证据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后,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且拒作书面答复,或结合质询、答复仍不能排除对鉴定结论的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可不予采信,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如果患者觉得自己不够专业,无法提出专业的问题,那么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辅助质证,包括对鉴定人进行询问等。如果鉴定意见经过质证后,双方当事人提不出实质异议,并且鉴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采信它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如果鉴定意见还有缺陷,可以通过补充鉴定等
    2023-06-13
    134人看过
  • 北京司法医学医疗过错鉴定规则是什么
    鉴定机构应当依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送鉴材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由委托方负责。医疗过错鉴定实行回避、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时,基本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
    2023-03-21
    327人看过
  • 法医学医疗过错鉴定书的内容有什么
    法医学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申请人:某某申请事项1、请求鉴定某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因果关系和参与度;2、请求对患者伤残等级进行鉴定;3、请求对患者继续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进行鉴定;4、请求鉴定患者是否需要营养治疗及费用;5、请求鉴定患者的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护理期限;6、请求鉴定患者误工损失日;7、请求鉴定患者需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某某因颈椎骨折术后8年到某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但是却在入院后第八天,某某研究中心在康复训练中造成申请人(患者)腰椎暴裂性骨折的严重后果。致使申请人(患者)下肢完全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今为维护申请人(患者)合法权益,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请予准许。此致某某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一、医疗事故责任构成要件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
    2023-03-16
    77人看过
  • 2024医疗过错最新司法鉴定规则
    司法鉴定,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在很多官司或者遗嘱中我们会把司法鉴定的结果当成一个证据,但毕竟都是人在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难免不会出现一些失误或者过错,那么如果出现了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2017医疗过错最新司法鉴定规则。2017医疗过错最新司法鉴定规则一、法律依据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鉴定的提起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三、鉴定机构的选择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四、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1、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2、差异性。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
    2024-01-10
    156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有哪些,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划分标准
    一、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有哪些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有: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载明医疗过程中的哪一个具体医疗行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指明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6.如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这一部分应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7.对医疗事故患者的诊疗护理医学建议。二、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划分标准医疗事故过错责任鉴定赔偿责任划分标准是:1.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为完全责任;2.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为主要责任;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为次要责任;4.医
    2022-07-03
    121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方法:司法鉴定的指南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如何写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的内容包含以下: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二、申请事项:(一)请求对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二)请求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三)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进行鉴定。三、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3-07-03
    174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责任认定在哪里鉴定?
    一、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责任认定在哪里鉴定?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过失的赔偿标准是:赔偿的项目包括造成病人人身损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医患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
    2023-04-17
    264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
    一、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
    2023-06-16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哪个更公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当然司法鉴定最公平了。因案发当事人来讲,患者是属于弱势群体,应该得到保护的。1:医疗事故鉴定是属于行政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处理医院。2:司法鉴定属于司法程序,更具有法律证据效应,其目的是患者应该得到多少赔偿。3: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赔偿责任。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代表院方不存在医疗过失。故在司法鉴定,只要院方有过失,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请参考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什么,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机构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时,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要从事司法鉴定,必须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并申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异途一归一归是指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
    • 医疗过错有必要经过司法鉴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
      看情况,医疗事故鉴定多处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如鉴定人签名等,这样医疗纠纷也就只能进行医疗司法鉴定了,你可以依据此进行抗辩,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
    • 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怎么鉴定医疗过错报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