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抵押是不是可以赠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01:00:33 476 人看过

一、房产有抵押是不是可以赠与

房产有抵押可以赠与,因为该房产虽然进行了抵押,但其所有权依然属于抵押人,所以抵押人有权对其进行处分。但是如果抵押权人认为抵押人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对其权利会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不动产权证书是不是可以抵押

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抵押,但下列不动产除外:权属有争议的不动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不动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是不是可以抵押购房合同贷款

购房合同是不能做抵押贷款的。因为这种抵押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护作用。

如果是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就必须要求有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合同的话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n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n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n  (三)海域使用权;\n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n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n  (六)交通运输工具;\n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n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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