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无效是怎样认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31 15:48:27 362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合同无效是怎样认定的?

劳务派遣合同无效的认定是: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

《劳动法》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有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务派遣是否存在无固定期合同

劳务派遣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员工确保获得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与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权 利 义 务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
    2023-10-03
    29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请求同工同酬怎样认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一、企业签劳务合同合法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023-03-23
    370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怎样认定
    一、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怎样认定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认定方法是: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等文件来认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而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是该派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单位的必要义务有什么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1.告知义务;2.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
    2024-01-01
    8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有以下三种情形: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第一,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第二,要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第三,在劳务分包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里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第四,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发生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工程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而后两者实违法的,是无效合同。二、工程劳务是什
    2023-04-05
    34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有无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者有劳动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有以下劳动保障: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有怎样的特别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
    2023-04-01
    18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有劳务合同的,并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成立有效的,可以认定当事人之间有劳务关系。但要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要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一、工地上班5天就受伤,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1、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2、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
    2023-03-23
    410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认定依据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和分类。根据题目所给的选项,这些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劳务派遣、劳务关系和聘用关系。在常年性岗位上,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或任务分配给某个人或少数人,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委托给某个人或少数人,双方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3、用人单位中
    2023-11-09
    29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一、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
    2023-06-19
    44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劳动力派遣具有以下特点:1、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2、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3、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目前,我国劳动
    2023-06-10
    360人看过
  • 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逆向派遣合同中的效力
    工作生活中劳动关系确立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入职一个月之内我们就需要和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我们是可以上诉要求赔偿,但当前有的不良企业利用法律的空子来逃避部分本该属于自身的责任,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就是很好的说明,我们一定要学会认清这种关系,那具体来说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从属性”,学者将其称为“人格从属性”。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人格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高度重合,强调雇主对雇员在特定生产场所、劳动方式、组织规则方面的控制,形成标准劳动关系。但就劳务派遣而言,显然是一种非标准劳动关系。所谓劳务派遣,是指雇用劳动者但不使用劳动者,不招聘劳动者但使用劳动者的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劳务派遣由三方当事人来完成,包括派遣单位(即实施派遣行为的雇主)、接受单位、被派遣人员。其具体关系为:(1)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动力派遣
    2023-04-29
    449人看过
  • 怎么认定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
    2023-02-18
    7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的影响与效果
    由于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因此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者有劳动保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有以下劳动保障: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特许经营权利弊优势1.可以给与员工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职业培训。2.加盟者在运营加盟店时受惠于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誉和在大众心中的形象。3.相比较独自创立新品牌,并为其开发市场,加盟的方式更为容易操作,因为产品已拥有顾客群,因此所需投资较小。4.各个加盟店之间的互相支持与竞争有助于产品更快的发展。5.总店讲盈利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中保持特许经营产品的不断更新,使其保持竞争力。弊端1.加盟须支付高额的加盟费,包括材料以及员工的培训费用等。2.加盟店的受总店限制,无权自主开发新产品,发展空间较小。3.各个加盟店很大程度的依赖总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8-12
    221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认定?
    1、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务外包合同的标的是劳动成果,而劳务派遣的合同标的是劳动力。2、对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劳务外包中由外包单位进行直接的管理;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管理。3、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构成委托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外包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构成劳动力租赁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用工管理合同关系。4、侵权责任主体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原则上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动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在劳务外包中,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劳动者的侵权责任。
    2024-01-11
    318人看过
  • 劳务派遣什么意思,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一、用工单位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分析1、用工单位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
    2023-03-26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局怎么认定行为是劳务派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局通过审查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检查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知道是否为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协议无效是否必然导致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7
      不是必然条件,劳务派遣协议与劳动合同属于两个合同,且合同签订主题不同,二者之间的关联性不大。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派遣协议是两个单位之间签订的,派遣协议无效并不影响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不能导致劳动合同
    • 确认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9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明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取得行政许可,禁止向关联单位进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工作岗位上施行,以及对劳务派遣实行用工比例限制。那么,确认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无效的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从事劳务派遣活动是否影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是否影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课题。 劳务派
    •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多久,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跟工资的支付如下: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
    • 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类型中的劳务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书不等于劳动合同书。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