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积极维护其债权时,通过代位方式向次债务人寻求赔偿的一种制度。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全债权,它是针对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
当债务人未能积极维护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方式向次债务人寻求赔偿。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代位权是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
债 务 人 逃 债 : 代 位 权 制 度 针 对 的 现 象
债务人逃债是代位权制度针对的现象之一。代位权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制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自己的债权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这种制度主要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情况。
债务人逃债是指债务人故意不履行已到期的债务,或者以各种手段逃避债务人的债务。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其债权,给债务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代位权制度是解决债务人逃债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代位权制度,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这不仅能够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还能够促进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同时,代位权制度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程序,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申请。
在代位权制度中,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期,并且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此外,债权人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有其他损害债权人的行为。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这些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代位权制度,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
总之,代位权制度是解决债务人逃债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能够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的债务履行。
代位权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制度,适用于债务人未能积极维护其债权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权向次债务人寻求赔偿,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期,并且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才能向法院申请代位权制度。这种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还能够促进债务人的债务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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