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2:47 72 人看过

在实践中,商业贿赂大量存在于公司企业中,那么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受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

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帐外回扣明确禁止,但考虑商业经营特点,对经营中的折扣行为则明确允许。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按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这里规定了回扣与折扣的区别:一是折扣是公开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秘密进行的;二是折扣是给对方单位或集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折扣,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段,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二、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从广义上来说,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商业贿赂的主体相应的也包括商业行贿的主体和商业受贿主体。

1、商业行贿主体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商业行贿主体资格的限定,有利于准确打击商业购销中的行贿行为。实践中,行贿者多是卖方,即商业供应方,但也不排除买方行贿的情况。

2、商业受贿主体的认定。

商业受贿的主体问题比较复杂。在普通受贿中,其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而商业受贿与普通受贿是不同的,前者破坏的是商品的流通秩序,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所以不能照搬普通受贿关于主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商业受贿者是接受行贿者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除此之外,没有进一步作出规定。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商业受贿主体就是商业行贿主体的相对方,至于具体身份则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包括普通受贿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包括其他主体。但根据商业贿赂本身的特点,即这种行为必须是发生于商品购销领域,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必然是商品交易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换句话说,只要可能是商业贿赂标的物的接受者,就可以成为商业受贿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贿赂行为相关文章
  • 什么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一、什么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对于下列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二、贿赂可以定行贿罪的标准是什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行贿罪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
    2024-01-31
    137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1、对一般贿赂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4-20
    120人看过
  •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第二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第三条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不得收受或者索取贿
    2024-04-03
    321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
    商业贿赂行为
    一、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为一种利用职权和职务性进行利益相互交换的行为。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争取交易机会,经营者暗中给交易对方的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其中一种形式。如果商业贿赂过程中出现触犯刑法的行为,会被判刑。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
    2023-04-25
    399人看过
  • 商业贿赂20万怎么量刑,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
    一、商业贿赂20万怎么量刑商业贿赂是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行贿20万会构成犯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
    2023-04-20
    190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适用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业受贿罪适用问题一、主体范围的界分由《刑法修正案㈥》第7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都有构成商业受贿罪的可能。对此,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1.关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显然,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他单位”的界定,而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则是歧见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虽然修订后的刑法典第163条扩大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但从其依然保留商业受贿罪身份犯的立法模式以及将“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并列加以规定的立法技术不难看出,这里的其他单位,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1)形式合法性。即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主管部门
    2023-06-11
    490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和主要方式是什么
    有下列特征:1、主体是经营者,赌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有下列方式:1、现金、实物回扣。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3、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商业贿赂行为量刑标准是什么商业贿赂行为量刑标准: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7-26
    55人看过
  • 更加合理界定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严重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状况,对商业贿赂条款作了进一步修订,明确了商业贿赂中争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目的性,突出了商业贿赂对商业活动的不良影响,即强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商业贿赂的厘清,将有助于推动商业交易的活跃,有效规制违法行为。新法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明确,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将受贿主体明确为“(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受贿人范围的限定,可以有力禁止“泛商业贿赂化”,体现了对市场行为审慎监管的态度,保护新出现的交易模式和市场创新。此外,新法对员工商业贿赂行为作出特别规定:“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
    2023-08-18
    344人看过
  • 如何判定公司商业贿赂行为
    一、如何判定公司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行贿罪判定标准如下:1.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2.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3.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二、商业贿赂行为会构成犯罪吗?商业贿赂行为是会构成犯罪的,行贿一方可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受贿一方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23-07-31
    499人看过
  • 探究商业贿赂的行贿人员
    你的感受我能理解,对于辞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就是这样,希望对你有帮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2023-07-03
    219人看过
  • 为达到目的请求宴请对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吗
    为达到目的请求宴请对方不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因此,单纯宴请对方,没有暗中给予好处的,不属于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2024-04-27
    312人看过
  • 行贿罪与商业贿赂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贿罪与商业贿赂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生活利益等。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3,侵害的客体不同。行贿罪侵害了国家廉洁制度;而商业贿赂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市场经济秩序。4,法律规范和制裁的重心不同。商业贿赂行为中的商业行贿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而《刑法》对受贿人的制裁远远重于行贿人,行贿人通常可能因指正受贿人而被免于刑事处罚。二、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
    2023-04-13
    80人看过
  • 供应商的贿赂贿赂行为算刑事犯罪吗?
    采购员收受供应商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的会构成受罪罪,而供应商的行为是属于行贿,构成行贿罪。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村会计受贿20万元如何判刑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怎么进行处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
    2023-06-27
    458人看过
  • 正常商业行为与商业贿赂有什么区别
    一、商业贿赂关于商业贿赂,是指发生于商品流通过程、买卖交易过程中的一方为了扩大自己产品或服务销售而贿赂另一方,压制排挤竞争对手,违法取得市场优势竞争地位的行为。在商业贿赂中主要涉及两方主体,即行贿人和受贿人。在商业活动中,一切参与者为获取非法利益都有可能成为行贿人,不限于经营者,雇员执行职务时的行贿行为应视为单位的行贿行为而需承担法律责任,无论事先是否经过单位的同意或默许。而受贿人多数情况下是单位雇员,受贿是其个人行为,由雇员本人承担责任,雇员所在单位也属于受害者,可以向其索赔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而对于商业贿赂的实行行为如何定义和概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加以规定。商业贿赂的财产性利益主要表现形式有:金钱和实物;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考察以及其它活动;各种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卡和其它有价证券;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使用权;公司、企业的干股或红利;以赌博,或者假借促
    2023-06-07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行贿一方可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受贿一方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更多>

    #商业贿赂行为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8
      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主观是故意。
    • 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什么是商业贿赂?哪些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
    •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下哪些行为是商业贿赂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
      商业贿赂构成要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从上述法规条款规定可以看出,我
    • 法律规定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以下行为都属于法定的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
    •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四个方面: (一)商业贿赂的主体 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1款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但对于受贿人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