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停止形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3:50:30 275 人看过

1998年8月18日凌晨,被告人郭某在某火车站货场作业中因工作琐事受到派班员许某的批评。郭某怀疑同班的临时装卸工陈某“告状”所致,便迁怒于陈某,寻机报复。同月19日上午,被告人郭某见到陈某路过,便不指名地辱骂陈某。同月22日,被告人郭某将家中的高毒农药敌敌畏倒入一小药瓶内(约10毫升),于上午10时10分左右进入陈某家中,趁陈某家人不注意将农药倒入欲送给陈某食用的饭菜中。是日上午11时许,陈某接到家人送来的饭盒准备就餐时,发现有异味而未食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熟识农事,明知敌敌畏系高毒农药,仍将其倒入他人即将就餐的饭盒内,完全是一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幸被被害人及时发现而未得逞,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根据1997年刑法第232条、第23条的规定,作出被告人郭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刑事判决。

[理论争议]

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故意属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看法有分歧。公诉机关在其公诉词中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法院认为被告人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就本案而言,犯罪人将高毒农药明白无误地置于被害人的饭盒中,其主观方面的直接故意明显。同时,本案被告人的故意杀人行为因被害人及时发现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公诉机关一方面认为被告人是间接故意杀人,另一方面又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犯罪未遂,反映出刑法理论上的一个争议问题:间接故意犯罪中是否存在犯罪停止形态?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犯罪停止形态,刑法学界多数学者持否定说。(参见高*暄主编:《中国刑法学》,167页,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1989)持否定说观点的学者认为,间接故意犯罪由其主客观特征所决定,不可能存在未完成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这些犯罪停止形态。对于间接故意犯罪而言,只有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形态与称谓问题。(参见高*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272~274页,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1993)认为间接故意犯罪存在犯罪停止形态的学者认为:间接故意犯罪并非一概有犯罪目的和未遂,在实施非违法犯罪的行为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场合,间接故意犯罪无目的也无未遂;在实施某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发生的场合,间接故意犯罪有犯罪目的也有犯罪未遂,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所放任的结果,就是间接故意的犯罪目的,如果该目的未能实现,就是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转引自高*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2卷,272页,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1993)此外,还有学者认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放任结果发生的态度,这仅能说明行为人有了间接故意,不能说明一定会出现间接故意行为。要出现这样的行为,还必须有犯罪动机和目的,并且是间接故意、动机和目的三者互相作用形成意志驱动力,决意实施该行为,客观上才会出现间接故意行为,因而才会构成间接故意罪。犯罪目的对间接故意罪的构成所起的作用是明显的,该目的之内容就是采取放任态度后发生的危害结果。(参见胡*贵、陈*兰:《关于犯罪形态的几个问题》,载《政法论坛》,1997(6))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案例1.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开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的目的是抢钱。[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分析: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案例2.沈
    2023-04-22
    433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形态论
    一、间接故意内涵的界定间接故意犯罪类型是否为刑法故意犯罪的规定所含括,刑法第14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一规定揭示了犯罪故意应由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部分构成。换言之,行为人能够认知其行为具有社会非难性,同时希望或者放任其行为发生的心态,则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故意。由此可见,刑法规定本身并未将犯罪故意厘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划分完全是一种理论层面上的研究。但探究间接故意的价值取向对犯罪故意理论具有积极的作用勿庸置疑。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分野源于刑法第14条对行为人意志因素的表述,即“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希望行为危害结果发生为直接故意;放任行为危害结果发生为间接故意。理论界关于间接故意概念的介述基本上援此为据,虽争鸣不甚激烈,但仍然存有几种不同的解释:其一,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
    2023-06-03
    211人看过
  • 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
    (一)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停止形态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我国刑法又限定只有发生危害结果且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的才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由于犯罪完成形态是与未完成形态相对而言的,因而过失犯罪也无犯罪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存在的余地和意义。(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停止形态间接故意犯罪由其主客观特征决定,不可能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从主观方面分析,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造成的一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持“放任”的态度,即发生与否都为行为人放任的心理所包含,谈不上对完成特定犯罪的追求。从客观方面考察,间接故意犯罪受主观“放任”心理的支配,客观上不可能存在未完成特定犯罪的状态,因为客观上出现的此种状态或彼种结局都是符合其放任心理的。对这种案件应以行为的实际结局决定定罪问题,无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的余地,也基于此,失去了与之相对应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存在的意
    2023-04-22
    212人看过
  •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什么
    如果是自动有效停止的,是犯罪中止。如果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一、判定犯罪未遂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看是否已经着手开始实施犯罪;二看在犯罪过程中是否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未得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诈骗罪的犯罪未遂是否是犯罪是犯罪。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盗窃犯已经潜入他人住宅,翻箱倒柜;(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3)犯罪停止下来不是出于犯罪人自愿,而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如正在盗窃时主人回来,盗窃犯逃跑。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
    2023-03-08
    469人看过
  •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指直接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即犯罪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称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其中犯罪既遂称为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称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过程或阶段是不同的概念。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它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不再发展而固定下来的相对静止的不同结局,具体案件中的犯罪只可能构成犯罪停止形态中的某一种犯罪形态,不可逆转或转化;而故意犯罪过程及阶段则在整体上呈现出前后相互连接、此伏彼起的递进和发展变化关系,一个人实施某种具体犯罪行为时,完全可能同时具有两个犯罪阶段及完整的犯罪过程。以往刑法理论中,在故意犯罪的过程、故意犯罪的阶段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等范畴及其相互关系问题上曾出现模糊认识和混乱状况,应当予以澄清。
    2023-04-22
    485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形态是什么
    一、间接故意犯罪形态是什么1、间接故意犯罪形态有以下两种: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对既遂犯直接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的规定处罚;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什么是间接故意犯罪1、间接犯罪并非法律概念,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
    2023-04-20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6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第二,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结果; 第三,没有发生危害结果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因为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
    • 间接故意犯罪究竟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对于间接故意犯罪是不存在未遂形态的。因为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间接故意犯罪存在未遂形态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3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第二,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结果; 第三,没有发生危害结果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因为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
    • 间接故意犯罪存在中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
      1、对于间接故意犯罪有无未遂存在争议,并无定论。举例:甲欲报复乙,故烧其屋,发现其母在屋内而不理,大火起,其母被救出。这里有甲对其母的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先不论是否构成竞合)。 这里就如何认定可供参考。无定论。
    •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
      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的几种犯罪形态。 2、可以分为犯罪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前者是犯罪既遂,后者包括犯罪准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3、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一定有未完成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