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破产企业相关的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6:32:25 328 人看过

破产企业债务应该清偿。企业按照法定的程序逐步进行,要组建清算小组进行公告清偿债权和债务。公告之后,在四十五日之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则相当于自动放弃。没有公告并且没有进行清算的,将由股东进行法律责任的承担。清算义务人没有及时地履行清算的义务,而造成了损害的,应该由其承担民事责任。

一、清算组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是怎样

清算赔偿责任是指清算义务人未尽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等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其主要情形包括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恶意注销公司等作为行为以及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不作为行为。

清算赔偿责任的基础在于清算义务人未尽法定的清算义务而给公司的债权人、其他股东造成了经济损失,该种由于不作为而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认定为系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侵权责任,其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二十条。

由此,依照我国对侵权行为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为由于其不作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针对清算义务人不同的不作为行为制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一款,对于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款,对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第一种情况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应先要求债务人就其债务进行清偿,在经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不能获得相应清偿的部分,才可将其认定为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可就此部分的损失要求债务人的清算义务人进行赔偿。第二种情况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既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向债务人的清算义务人主张损失赔偿,此时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二、逾期没有申报债权都有哪些解决方法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的解决方法:

一、公司财产开始分配时。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公司财产分配开始向公司补充申报债权的,清算组应当调整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该债权人的债权列入清算范围。

二、公司财产分配未结束时。

债权人在财产分配开始后,财产分配结束前,向清算组提出清偿要求的,公司仍应予以清偿。但对该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于其他已申报债权人之后,以剩余财产清偿该逾期债权。

三、公司财产分配结束后。

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且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则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偿。

四、公司明知债权存在时。

债权人能够证明清算组对其债权的存在是明知的,只要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五、未依法履行程序时。

清算组如果未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通知和公告,明显逃避债务的,即使在公司财产分配完毕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返还从公司取得的剩余财产以清偿其债权,并要求清算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公司注销怎么清算股东欠款

企业注销清算股东欠款由清算组承担,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企业合同与债务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一、为何要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行为的协议。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作出同意的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将合同内容落入字里行间便形成书面合同,其意义在于:1、书面合同记载着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奠定基础;2、书面合同记载着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价款,以及履行时间、地点等内容,是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3、解决纠纷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己方主张,书面合同是最有力证据之一。二、如何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有:1、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为指引当事人订立合同,国家机关根据交易惯例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直接填写空白条款或者选择现成条款即可;2、使用自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企业性质和交易形势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不仅可提高交易效率,还可预置利己条款,但不得利用合同事先免除己方责任
    2023-02-19
    22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欠的业务外债
    公司破产后会进行破产清算,以清算后的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债权人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另外,如果公司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就要看注册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责任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破产财产清偿完后,即使某些债务人没有得到清偿,破产清算也宣告结束。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则破产后的债务清偿涉及个人财产,直到债务偿还完毕。一、对财产没有评估能破产吗?资产评估是破产清算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来确定破产企业财产现价,为财产变现底价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所以,对财产没有评估不能破产。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以了
    2023-03-08
    200人看过
  • 企业破产对企业债务的影响
    对于法律的适用对象,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对不能尽责的管理人,法律也规定了其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
    2023-03-21
    499人看过
  • 破产企业重组中,债权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如何?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处分能对抗共同债权人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2023-07-02
    409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务处理办法:破产后的企业债务处理指南
    公司破产后,资产将用于清偿债务。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1)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缴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公司破产后,企业将利用其全部资产来清偿其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 产 财 产 清 偿 顺 序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破产人所
    2023-09-13
    337人看过
  • 合伙企业破产相关常识
    合伙企业破产相关知识(一)合伙企业破产与合伙人财产的关系合伙企业较强的人合性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合伙企业的破产与合伙人的破产息息相关。那应当如何来界定两者之间关系呢?可以说合伙企业破产和合伙人破产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这是由于合伙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合伙财产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负有用个人财产清偿合伙债务的义务。因此,合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责任主体。正是不存在完全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独立的人格这三大特征,使合伙的破产必然延伸至合伙人,体现为合伙人的破产。所以,即使承认合伙可以破产,也仅把合伙破产视为全体合伙人的破产,或者说法院对合伙破产宣告的效力将毫无保留的及于全体合伙人。反之则不同。合伙人在破产或资不抵债时,若其他合伙人仍有清偿能力,则不会对合伙企业产生实质的影响。若全体合伙人均被宣告破产,则该合伙将被解散,这在大陆法
    2023-06-14
    282人看过
  • 债务清偿的次序与破产企业的处境
    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2、公益债务;3、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4、破产企业所欠税款;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依次分配,在上一个债权全部进行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进行分配清偿。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合伙企业解散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1、合伙企业解散如何分配按什么顺序这个问题详情如下:(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2023-07-08
    413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相关法律
    (一)吸收合并审判主义所谓吸收合并审判主义,是对债务人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程序,采取合二为一的吸收处理方法,将债务人财产诉讼程序吸收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予以一并处理。这以我国旧破产法和司法实践为代表。虽然旧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将债务人财产纠纷处理程序吸收于破产程序,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我国以往司法实践实质上排除了普通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在债务人财产纠纷案件的适用,除了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财产纠纷案件及已处于二审阶段的案件继续审理外,其他无一例外地被合并吸收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一并处理,即由破产法官直接作出裁定。吸收合并审判主义,具有缩短债务人财产纠纷的审理周期、减少诉讼成本以及方便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统一协调处理纠纷的优点。但是,其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即当事人的实体民事权利纠纷不经民事诉讼审判程序而由清算组确定或者由法院一裁终局,有失正当程序的救济,无法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故吸收合并
    2023-04-29
    122人看过
  • 企业破产财产拍卖的相关事项
    一、企业破产拍卖需注意的问题虽然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财产都可以拍卖,但是对企业的某些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未出售的产品、无形资产、成套设备等的拍卖要有所限制。对固定资产的拍卖:一要注意,只有在企业破产时,才可将固定资产强制拍卖。二要注意,即使是允许破产时拍卖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拍卖的程序或应买人的范围上也有限制。(1)国有资产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拍卖。(2)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形式出让,须按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处理。(3)船舶、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房屋的拍卖,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拍卖不能生效。(4)法律规定的不能拍卖的自然资源等,不能进行拍卖。(5)涉及文物的,在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才能拍卖。(6)对一些主要的生产资料的拍卖,为了保证国家不丧失所有权,购买人必须限定一定范围,如限定在国营企业范围内。(7)破产财产中的高、精、尖设备及应用设备和特殊设备要
    2023-06-06
    397人看过
  • 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定义与相关条文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二、破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1.可撤销行为取回的财产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所为下列行为,管理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所追回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
    2023-07-11
    93人看过
  • 破产企业抵销权的相关规定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情形的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1.没有具体凭证支持的债权。2.属破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3.属破产企业应当支出的费用,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4.债务人已经还款的,不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5.破产企业投资款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2023-07-09
    172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11日法释〔2012〕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一定是资不抵债的企业,一般而言,该企业所欠的债务会按照其所有的资产按债务比例清偿。若有新公司注资,那么就涉及到破产重整或者和解,这两种方式都是要经过债权人会议的。所以,及时跟踪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对债务是否能够清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1、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如果
    2024-01-24
    387人看过
  • 债务企业申请破产
    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者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情形如下:1.无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并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当无限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那么,无限公司应解散或变更成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危及个人财产。2.有限责任公司,结算一下公司的剩余资产,到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然后还有就是要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超出了股东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话,就不需要股东以个人资产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的剩余资产根据法律规定的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公司也可以自己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手相关破产债务,制作破产清算方案进行清偿。一、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1、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023-06-25
    462人看过
  • 企业破产与保证债权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一、公司吊销债务承担的期限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二、公司注销时怎么处理债务公司注销时,债务清算组应当核实债权。经公告,债权人未在45天内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只有在清算程序完成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2023-06-23
    37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破产企业债务及其相关企业债权问题如何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0
      依据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被申请诉前保全的企业财产可以作为企业破产财产进行清算。
    • 有关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一些相关事务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4
      首先是破产费用,而后是共益债务。然后,按以下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福利、养老金、补偿金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企业债务如何清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8
      企业破产债务以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原则上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 企业破产债务怎么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
    • 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4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