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物品进行查封。那么是不是所有嫌疑人的物品都要被查封,查封的期限是否有所规定,执行查封时,公安机关需要提供哪些法律文书呢?以上问题在刑诉法一百三十九条中都有详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第140条规定了: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它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提问中的扣押决定书以及扣押清单,二者关系是:任何一次扣押必须持有有效的法律文书,即扣押决定书;任何一次扣押行为,必须列明所扣押的物品,即扣押清单。扣押清单不能替代扣押决定书。可以这样说:没有扣押决定书的扣押,是非法的;没有扣押清单的扣押,是有瑕疵的。
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与搜查和刑事证据侦查调取的区别与联系。
一、扣押与搜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第一,它们都是强制性的侦查措施。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发现犯罪人和犯罪证据对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而扣押是指侦查机关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依法留置和控制的侦查行为。
第二,扣押通常发生在搜查的过程中,扣押是搜查的目的。
二、扣押也不同于调取。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调取是侦查机关已经了解到某个单位或者某个公民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通过签发《调取证据通知书》,使其协助侦查机关“主动”交出证据。扣押则缺乏这种特点,大部分在勘查、搜查中侦查人员依法取得。但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时,侦查机关可以强行扣押。因此,扣押的强制性比调取更为明显。
-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98人看过
-
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266人看过
-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情节特别严重
95人看过
-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中“当场”如何理解
479人看过
-
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在我国刑法中
233人看过
-
触犯刑法一百九十四条怎么量刑
85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第一百三十一条刑诉法规定了什么2022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是关于尸体解剖的程序,规定了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是刑诉法中执行勘验、检查的一种程序。
-
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了,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了。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4《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内容如下: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
-
中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9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
-
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是如何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规定于第二百一十四条而非第二百一十条。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也叫当场处罚程序。 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