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1:02:32 493 人看过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三、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盗窃武装部队公文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构成该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犯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犯罪对象是三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方式,侵犯了一种以上的犯罪对象,即构成本罪。但在确定具体罪名时,还应根据实施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和犯罪对象来定。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过失损毁文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损毁,在这里是指由自己的过失行为如失火、过失引起爆炸、过失污损、过失摔破等致使珍贵文物损坏和毁灭。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指造成国家特别珍贵的文物损毁或者损毁珍贵文物数量较多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损毁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况。虽有过失损毁的行为,但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严重,则仍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应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观方面包括哪些情形?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观方面包括哪些情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
    2023-04-28
    109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上海律师辩护词是什么?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上海律师辩护词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
    2023-04-29
    123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1、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2、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3、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4、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
    2023-04-13
    348人看过
  •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义、量刑】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犯罪及处刑规定。共分三款。第一款是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犯罪及处刑规定。根据本款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犯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
    2023-06-11
    135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规定处罚。二、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况有哪些?(一)利用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可能涉及的其他犯罪认定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或者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利用计算机病毒盗窃财物的,应认定为盗窃罪。但是,如果按照其他犯罪论处不能全面评价行为的不法内容的,则应认定为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例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
    2023-04-13
    83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罪盈利7万判多久
    一、破坏计算机罪盈利7万判多久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显示自已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愤报复,有的是想窃取秘密,有的是想谋取利益,等等,但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从犯怎么判比对主犯的刑罚标准,适当酌轻处罚(比主犯判的轻),具体轻到哪一种程度,要看具体情节以及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三、《刑法》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
    2023-06-16
    260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危害网络安全怎么量刑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危害网络安全怎么量刑《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中规定: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4、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当前网络安全要求是怎样的安全的基本含义: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即客体不担心其正常状态受到影响。网络安全要求是:一个网络系统不受任何威胁与侵害,能正常地实现资源共享功能。要使网络能正常地实现资源共享功能,
    2023-06-19
    196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可判最高几年?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那么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立案标准如何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
    2023-07-01
    78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行的金额影响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和金额有关系,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如何量刑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量刑标准为:自然人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2023-07-03
    399人看过
  • 2021年计算机系统破坏罪司法解释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司法解释如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2、获取第/1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3、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和金额有关系吗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和金额有关系,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7-04
    331人看过
  •  计算机系统破坏罪与犯罪金额的牵连
    计算机系统破坏罪与所涉及的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有关。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对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后果严重的情况。计算机系统破坏罪与所涉及的金额大小有关。当违法所得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万元以上时,该罪行属于情节严重;当违法所得达到二万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五万元以上时,该罪行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立案标准是以下两点: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与金额大小关系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是指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
    2023-11-03
    494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我国刑法中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愤报复,有的
    2023-07-03
    382人看过
  • 怎样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特别严重”:(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造成为五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
    2023-04-13
    260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后果严重”:(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
    2023-04-13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的犯罪构成界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
    •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四个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一般都是出于故意; 3、侵权对象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客观上,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多判几年的,非法破坏计算机咋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5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怎么判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犯本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什么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5
      (1)犯罪行为不同。前罪犯罪行为为非法获取数据,后罪犯罪行为为删除、修改、增加数据。 (2)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犯罪对象为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后罪为任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程序。 (3)犯罪成立要求不同。前罪要求情节严重,后罪要求是“后果严重”,此处的“后果”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功能受到的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