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主要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9:42:42 62 人看过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它只是钻则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

(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豪华程度、结构性能)过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5)税负具有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些消费税,直接由消费者负担,例如就消费行为征收的筵席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税相关文章
  • 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是什么
    所得税1799年创始于英国。由于这种税以所得的多少为负担能力的标准,比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则,并具有经济调节功能,所以被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视为良税,得以在世界各国迅速推广。进入19世纪以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了所得税,并逐渐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2023-05-05
    164人看过
  • 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获批将试点房产消费税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证实,个人住房消费税即将试点开征。针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和多套住宅,将允许重庆试行“特别房产消费税”,具体税率如何仍在敲定中。针对楼市的税收政策之前一直停留在各方的猜想中,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试征方案已获财政部批复。昨日,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还将在一些城市试点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既有购买多套房产,又有单价高、户型大的“高端房产”。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将归类于消费税行列,没有开征新的税种。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称,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过程较长,因此以住房保有税的形式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比较容易实施。“个人住房消费税实质上是在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目标直指投机性需求,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让投机者少买或者不买房。”孙-刚说。**公司研究报告认为,在市场流动性充裕状况未逆转的情
    2023-05-05
    395人看过
  • 特别程序的主要特点
    两审终审制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2、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依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必须是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提起,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3、实行一审终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或起诉人不得提起上诉。而依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外,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审判组织特别按照特别程序
    2023-04-16
    332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主要特点
    免征额的主要特点是:当课税对象低于免征额时,不用征税;当课税对象高于免征额时,则从课税对象总额中减去免征额后,对余额部分征税。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为5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免征额为定额800元或定率为收入的20%等。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
    2023-04-30
    415人看过
  • 特别消费税的减免税规定
    (1)出口的应税小轿车免征特别消费税;(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交代表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在华机构)和外交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员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在华机构的外籍代表),进口和在国家批准的免税商店或销售点购买的彩色电视机和小轿车自用的,免征特别消费税;(3)外国企业、新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在华常驻人员或技职人员进口的彩色电视机和小轿车,以及旅客携带进口的彩色电视机,海关规定免征进口税的,免征特别消费税;(4)外贸企业、工贸公司为出口而从工业企业收购的国产彩色电视机;(5)中国友谊服务总公司下属友谊公司(商店)、华侨商品供应系统、外轮供应公司和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及其下属侨汇商店,以外汇和侨汇销售的彩色电视机,不论国产和进口,一律减半征收特别消费税,并在发票上如实注明减征后的特别消费税税额;(6)工业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工贸企业代理出口
    2023-06-07
    294人看过
  • 特种消费行为税
    以某些特定消费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社会消费行为是多种多样的,特种消费行为税只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政策的需要而选择一些需要限制或调节的消费行为课税。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确定全国统一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1950年4月,财政部制发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草案》,1951年1月政务院正式公布《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废止了各地征收的单行办法。特种消费行为税以特定的几种消费行为为征税对象,价外征税,由消费者直接负担税款,由经营这些业务的单位负责代征。特种消费行为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电影戏剧及娱乐、舞场、筵席、冷食、旅馆等5个税目。特种消费行为税的税率,实行有幅度的比例税率。具体如下:(1)电影戏剧及娱乐,按票券价格的10%~30%征税;(2)舞场,按票券价格的50%征税;(3)筵席,起征点为3万元(均为旧人民币,下同),不计人数,按每次消费金额计征,日常包伙不征,税
    2023-06-07
    92人看过
  • 酒类产品消费税稽查的要点
    1.纳税人生产多种酒类产品,其每一种产品的适用税率是否正确,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酒类产品的销售额。2.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组成成套装礼品酒出售,是如何纳税的。3.将酒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换取生产资料等方面是否纳税,计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4.随同酒作价销售的包装物是否按规定纳税。自1995年6月1日起,纳税人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将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酒类产品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及时申报纳税。5.纳税人委托加工的酒或酒精是否已由受托方按规定如实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未代收代缴,是否按规定补缴了税款。6.纳税人2001年5月1日前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酒、酒精连续生产酒类产品,可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酒精已缴纳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抵扣范围的情况,抵扣税款的计算是否正确。
    2023-06-07
    489人看过
  • 金、银首饰消费税稽查的要点
    1.《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纳税人是否有购货(加工)不携带《证明单》的做法;2.纳税人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是否分别核算销售额;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未索取《证明单》的销售行为是否缴纳了消费税;4.纳税人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否缴纳消费税;5.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与在工业生产环节征税的其他贵重首饰在征税范围的确定上是否准确,金银首饰与非金银首饰的划分是否正确;6.运用包装物销售的金银首饰,带料加工、以旧换新的金银首饰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准确;7.金银首饰与非金银首饰及其他产品组成套装产品出售的,是否按销售额全额缴纳了消费税;8.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业务与加工业务的划分是否正确。9.纳税人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是否存在违
    2023-06-07
    299人看过
  • 消费者损害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一、消费者损害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包括两类:一是物质资料的消费,如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物质消费。二是精神消费,如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费。2、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商品,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经过加工制作,也不管其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服务,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可供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关于商品的消费,即购买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费,也包括购买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购买的商品。关于服务的消费,不仅包括自己付费自己接受服务,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费自己接受服务。不论是商品的消费还是服务的消费,只要其有偿获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4、消费者的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2024-01-09
    150人看过
  • 税收的主要违法行为特点是什么
    1.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指税收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即行为中权利的享有者或义务的承担者,或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还包括其他主体,如委托征税主体、协助征税主体、税务代理人等。2.行为具有特定性税收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的行为。即税收主体必须实施了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的法律规范是税法,侵害了税法所保护的法律关系。税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作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不履行税收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如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使用假发票的行为。(2)不作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不履行税收法律规范规定的作为义务。如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有主动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但其违法不进行申报纳税的行为。3.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定法律后果是税收违法行为特有的内在形态,是税收违法行为本
    2023-02-10
    122人看过
  •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异同点
    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异同点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不同之处:(一)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二)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三)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四)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五)增值税与关税的最大区别为:增值税可以抵扣,关税不可以抵扣。两者的相同之处:(一)消费税和增值税都是对货物征收;(二)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三)消费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四)消费税和增值税都具有转嫁性;(五)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二、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
    2023-05-31
    129人看过
  • 消费者储存的概念与特点
    消费者储存,又称不规则储存,是指储存物为可替代物时,如果约定将储存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储存人,储存期届满由储存人返还相同类型、质量和数量的储存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妥善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的义务。保管人应:1、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充分注意保管物,不得因自身保管不当而损坏保管物。一般情况下,当保管合同是免费的时候,保管人应该和保管自己的物品一样注意保管物品;保管合同是有偿的时候,保管人要注意保管物品;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保管场所和方法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和诚信原则确定。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是什么(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
    2023-07-13
    311人看过
  • 消费欺诈的特点包括哪些
    (一)从主观方面看,欺诈者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者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与其进行民事行为,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二)从客观方面的方法看,欺诈者采用的是欺骗的方法:一是虚构事实,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告知虚假情况;二是隐瞒真相,即掩盖和歪曲客观存在的事实。(三)从客观方面的后果看,欺诈行为造成了对方当事人相信谎言,陷于错误判断,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事实,即与欺诈人进行了民事交易行为。相关法律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
    2023-06-14
    257人看过
  • 消费税主要业务的帐务处理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仍然在有关的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金帐户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帐户核算,其帐户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和待扣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多交消费税。(1)生产的消费品对外销售计算应交消费税时: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实际交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2)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a、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计算消费税,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实际成本转帐。b、用于换取货物或偿债换取货物(材料)时:借:材料采购贷:产品销售收入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抵偿债务时:借:应付帐款贷:产品销售收入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c、用于对
    2023-06-07
    94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税
    词条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 更多>

    #消费税
    相关咨询
    • 消费型增值税的纳税风险的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消费型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余额为课税对象,即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当前采取的是消费性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消费型增值税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使税收收入在短期内急剧减少。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以折旧部分进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固定资产连同增值税税额就会从原来增值税税基中退出,由此导致增值税税基减少,并相应减少增值税收入。二是加大
    • 我国的消费税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1
      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 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 5、税负具有转嫁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我
    • 什么是流转税?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1)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
    • 2022年消费税税率有什么特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1、消费税的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不是购买所有东西都要缴纳消费税。 2、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3、消费税只在生产流通消费的某一个环节上一次性征收,征税环节单一。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4、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征收方式多样,可采用从价、从
    • 什么是消费税有什么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它只是钻则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