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关系怎么确定抚养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16:57 334 人看过

一、继子女关系怎么确定抚养关系

1、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状态持续的确定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的子女是哪些

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的子女有三种: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子女相关文章
  • 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养子女是指养父母或养父、养母收养的孩子。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2)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则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3-02-18
    461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权能否被继父母解除抚养关系?
    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然就解除了。根据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然应当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相关延伸】问:继子女和继父母有什么权利义务?答: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离婚如何分配继子女抚养权继父母离婚,继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过如下方式分配: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08-18
    109人看过
  •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需要几年
    一、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需要几年1、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才能判定形成抚养关系。2、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3、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民法典》规定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
    2023-03-24
    201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
    2023-02-25
    353人看过
  • 抚养关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同时应根据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条件,父母的思想品德等因素综合考虑。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3、哺乳期内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哺乳期内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5、哺乳期后的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父
    2023-08-10
    3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非婚子女抚养关系怎么确认
    一、民法典中非婚子女抚养关系怎么确认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如果非婚生子女2周岁以下的,由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的,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非婚生
    2023-05-03
    414人看过
  • 确定抚养关系的关键要素
    认定形成抚养关系需要继子女未成年之前双方有共同生活的事实。虽然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是继父母照顾或者资助他们的学业和事业,但是父母对成年子女的这种照顾或者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不能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单纯的付出一定的钱,而不是住在一起,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生活、学习没有任何关心,培养,不适合认定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抚养事实持续了足够长的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维持多久。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如何认定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界定可以参照下列标准:一、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者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二、继子女在生父或生母再婚后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或者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或者继父或者继母没有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
    2023-07-10
    472人看过
  •  子扶养继子的抚养关系如何判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未成年的继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以及遗产继承顺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生父或生母具有直接抚养权,而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共同生活时,继父母可以形成抚养关系。同时,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未成年的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确立:若生父或生母具有直接抚养权,而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则继父母可以形成抚养关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2023-09-01
    223人看过
  • 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二是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
    2023-06-11
    213人看过
  • 离婚后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继子女抚养权按以下情形处理:(1)继子女一般由其生父母抚养,生父母就抚养权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确定抚养权;(2)子女如果8周岁以上,同意由继父母抚养,并且继父母也愿意抚养的,可以由继父母取得抚养权。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继子女按照我国司法解释,属于再婚双方其中一方与原配的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和继父继母存在三种关系。首先来说就是继父母与继子女长期生活在一起并且对继子女的成长尽了抚养义务的,有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存在长期赡养的,且再婚双方一致处于婚姻存续的状况,这种状况可以理解为双方存在事实抚养关系。其次继子女与继父母并未长期生活在一起,也并未接受继父母的抚养和赡养继父母,这种情况即使再婚双方一直处于婚姻存续的状态,继子女与继父母也不存在抚养关系;最后一种是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是其亲生父母也对子女的抚养提供了义务的,又或者继子女与继父母双方只存在单方面的抚养
    2023-08-04
    214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区别?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1、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2、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3、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一、继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2023-04-12
    341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有年龄的限制吗
    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满足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的条件,便可以认定抚养关系。一、继子女有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扶助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若成年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有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应该是继子女和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并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吗?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才产生民法典上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母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1、在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承担了抚养费。2、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长期共同生活。3、共同生活时,继子女需未成年或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三、我死
    2023-06-21
    209人看过
  • 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吗
    一、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吗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
    2023-06-17
    60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关系问题以及分配
    不管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间都应平等相待,不得虐待或歧视。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无法定的权利义务,他们仅是直系姻亲关系。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享有父母子女间的各种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他们属于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与继父母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同于养子女。此种情况下,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这种抚养关系的形成而终止。也就是说,该继子女既与其生父母继续保持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又与继父母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遵守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遵守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相同的,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023-07-23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子女
    词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 更多>

    #继子女
    相关咨询
    • 继承人的抚养关系与继子女关系怎么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26
      确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是界定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主要依据。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应从客观与主观方面来衡量。从客观上说,双方确实存在扶养的事实;从主观上说,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意思。如果客观上虽无扶养继子女的必要,但继父母仍愿意扶养的,并且予以其他照顾的,也应认定有扶养关系。但我国婚姻法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
    • 继子女是什么意思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又是怎样的,抚养关系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继子女就是自己老婆或者老公和前面那个生的,养子女是抱养的。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又是怎样的如下回答: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
    • 子女与母亲的抚养关系和继父的抚养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 如何确定继父母子女关系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6
      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应从客观与主观方面来衡量。从客观上说,双方确实存在扶养的事实;从主观上说,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意思。 如果客观上虽无扶养继子女的必要,但继父母仍愿意扶养的,并且予以其他照顾的,也应认定有扶养关系。 但我国民法典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特别是有抚养和关系者)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形式:养父母子女关系登记才成立,后者不是效力:收养关系的成立意味着被收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隔断,被收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中该未成年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存在,在有抚养和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该未成年人成年后,更承担了对两种父母的双重义务。在没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该未成年人与继父母之间没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仅为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