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侦查是干哪些立案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07:30:07 445 人看过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6、在法追诉、裁判案;

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

8、私放在押人员案;

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8、环境监管失职案;

1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2、放纵走私案;

23、商检徇私舞弊案;

24、商检失职案;

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8、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捡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索院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检查院立案侦察后扣工资吗?
    检查院立案侦察后扣工资吗?检查院立案侦察后不应当扣劳动者合法工资,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继续通过合法途径予以主张。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一、受理事项(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应提交的材料(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023-03-15
    170人看过
  • 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权由谁决定
    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权由谁决定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第十条对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提出是否需要立案侦查的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也可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一、哪些刑事案件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3-02-16
    450人看过
  • 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范围划分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明确分工,理顺关系,加强组织指挥,搞好协调配合,加大查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的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分院直接办理下列单位(部门)发生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一)局属单位(部门)处级干部案件;(二)局机关行政和党群各部门(含附属单位,开发处、集经处的直属公司。详见附件。)中从事公务人员案件;(三)公安局,中级法院,柳州、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人员案件;(四)局机关党群组织直接领导的各协会、各中心、监理公司、科研所、计量所、勘测设计院、工务勘测设计所、局党校、报社、有线电视台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案件;(五)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桂林干休所等其他单位从事公务人员案件。第三条柳州院直接办理黎塘以北,南宁院直接办理黎塘以南(含黎塘)除分院管辖范围外
    2023-04-25
    383人看过
  • 行贿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哪些依据
    一、行贿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哪些依据受贿罪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注:所谓“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是指个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到该标准的80%以上,即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应当注意,对于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检察机关才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
    2023-05-02
    89人看过
  • 检察院执行逮捕和立案侦查区别有哪些
    检察院执行逮捕和立案侦查区别:逮捕是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立案侦查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常用说法,指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是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查实后移送法院。一、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可以抓人吗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不可以抓人。“抓人”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因此适用强制措施是有一定前提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具体如下: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地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
    2023-03-20
    472人看过
  • 非管辖案件是否在检察院侦查范围内?
    关于第三种意见,发现无管辖权的案件,人民法院自行移送的依据不足。《刑诉法》和《刑诉法解释》都明确规定:接受案件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对符合开庭审理条件的案件经过庭审后应当分别作出有罪、无罪、不予认定、不负刑事责任和终止审理的裁决。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程序是,检察院首先会对受理的案件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
    2023-07-07
    352人看过
  • 检察院不立案了能不能找侦查机关立案
    公安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找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一、合同诈骗应该去哪报案如果构成诈骗,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诈骗金额不足以立案的,可以根据合同起诉向法院要求赔偿。合同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向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报警、举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二、广州买赌具被骗的经历被骗可以报警,而且一定要报警。报警不在乎数额的都可以报的,数额只不过是说报警以后立案是以什么性质
    2023-06-21
    396人看过
  • 刑讯逼供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5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违法侦讯行为却依然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
    2023-06-01
    21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
    2023-06-03
    449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多长时间算是合法的?
    一般是二个月,一般所说的侦查时限是指的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时限,要分情况讨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期限是没有固定的一个期限的,要看是属于哪一种具体的情况而定,不同情况对应的侦查期限不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
    2023-06-19
    434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就一定要起诉吗
    这个不一定。经过立案侦查后,一般会做出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第二百三十七条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第二百三十八条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单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应当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释放。如果决定不予起诉,撤销案件,那么,对于被羁押的人,应当予以释放。一、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
    2023-03-21
    56人看过
  • 盗窃罪起诉标准:哪些情况检察院不立案侦查?
    盗窃罪在以下情况下检察院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不起诉为什么还到法院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案件还会到法院的原因是被害人受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对该决定不服,在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当决定被维持后,被害人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害人未申诉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
    2023-08-12
    499人看过
  • 下级检察院可以移送上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六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方式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派员出庭,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2023-04-21
    327人看过
  • 立案侦查是检察院还是公安部门进行?
    两个机关都可以负责立案侦查,要看你究竟是什么案件。两者的区别: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负责提起公诉和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监督,也负责一部分案件的侦查(自侦案件),主要就是和当官的有关。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有:(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二)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6、在法追诉、裁判案;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8、私放在押人员案;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3、徇私舞弊不征
    2023-06-26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立案侦查终止了,再次立案检察院还可以立案侦查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4
      终止侦查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 检察院可以不立案侦查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公安不立案可以找检察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立案,可以找人民检察院。
    • 内蒙古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哪些阶段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0
      内蒙古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补充侦查。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不移送检察院可以立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21
      《民法通则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17条第1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
    • 经侦立案侦查拘留时间是啥,检察院立案侦查到逮捕多久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办理交通十分不便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