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以股东身份成立合作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02:59 55 人看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公司可以以股东身份设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公司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十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企业,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或者社会组织,可以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和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会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社员名单,并向登记机关报告,农民至少占会员总数的80%

会员总数不足20人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会员;会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会员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百分之五,要符合法定条件: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后,公司只能通过以下步骤成立

(1)收集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预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的投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6)办理验资手续,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如有)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办理资产评估、财产转让等手续)

(7)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他们在等待“企业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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