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3:57 232 人看过

一是证据的证明标准不明确。

行政复议法》关于证明标准的唯一规定是证据确凿,这种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难以把握。二是分担不明确,《行政复议法》只要求行政机关对当初作出的证据负有举证责任,而对申请人、第三人是否承担举证责任以及可否因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没有予以明确。三是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没有统一的责任机制。对于发生证据冲突时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合理排除证据之间冲突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责任机制可供适用。由于责任机制的缺失,只由案件承办人凭借主观认识来决定证据的取舍,难以保证认定事实的正确,出现问题后也没有类似于司法机关的错案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完善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建议:

1、建立以证明责任倒置制度为基础的举证制度。在某些案件中,行政管理相对人将会因为难以举证加以证明而导致权利不能得到维护和救济,有失公正。从行政争议案件的情况看,行政机关行使的是公权,相对人行使的是私权,公权与私权的对抗中,私权无疑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在行政复议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要对当初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负有举证责任,这一点行政复议法中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应当进一步明确。

2、建立听证会前的证据开示制度。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可以借鉴其合理的成分,象民事诉讼那样建立证据交换制度,主要理由是;一是一些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证据数量多,时间跨度大,证据之间冲突多,如果集中在听证会上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听证时间冗长,影响审查判断证据质量。二是在一些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不具有作出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权能,要求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决定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必将长期在行政机关内循环,形成上访案件或诉累。通过证据开示制度,可以促成各方当事人的和解,化解矛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3、建立证据审查判断标准。一是要明确适格证据的标准。根据证据法学的原理,通说证据的适格要件是三性说,即一个独立的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无论是在诉讼过程中还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作为一个独立的证据都要同时具备三性,才能作为适格证据。二是要明确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事实证据应达到的标准,即认定整个案件事实应当达到的最低标准,其中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证明整个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质的要求上应当达到确实,在量的要求上应当达到充分。另一层含义是运用证据确定的案件事实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三是要明确证据的证明力标准,即同一待证事实不同证据之间的效力应当予以明确。由于此问题涉及数量和难度都相当大,为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证据确认上相衔接,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规定》制定出行政复议案件证据证明力的标准。四是要明确涉外行政复议案件证据要求的特殊标准。如涉外行政复议案件的书证,应当说明证据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我国使领馆认证和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等特殊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如果是由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应提供的证据及材料不足,而难以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应该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还行政复议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及问题,要求行政复议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补正,然后再申请。2.发现下列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1)不符合申请人资格的,应当更换符合申请人资格的人申请。(2)没有明确被申请人的,应当查明被申请人后再申请。(3)行政复议请求不具体的,应当补充写明;应当由申请人提供的事实根据没有提供的,应当写明案情事实,补充证据。3.对于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也就是说,在行政复议受理过程中,有些情况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补救以符合受理要求的。这些做法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意图,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3-04-24
    405人看过
  • 自认规则存在的问题
    (一)未明确规定自认形成的前提条件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自认形成的前提条件,缺乏自认的外在具体化形式程序正义理论的基本要求来讲,任何一方民事诉讼当事人在作出可能导致自己败诉并且包含其自己的处分权利的自认前,都有权利获得明确的警示,并且对当事人自己自认造成的后果进行衡量做出决定的权利,民事诉讼立法上应该禁止当事人通过证据的突然袭击获取利益,只有当事人自认的前提程序上的条件完全具备时,因为自认而造成的不利后果才能取得程序上正当的依据,才具备程序正义的要求。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自认形成的具体前提条件,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经常无意识地变成了自认,而当对方当事人主张这一自认时,就没有任何准备而进人被动的状态。另外,由于我国关于自认规则的规定中仅原则性地规定了庭审中自认的内涵及后果,而对自认的外在表现形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把自认的内容包括在庭审笔录的记载中,这种做法既为民事诉讼
    2023-04-25
    493人看过
  •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合法、正当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云南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证据是指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形成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听证笔录、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第四条行政复议案件定案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能够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第五条证据证明的内容应当是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联的内容,证明的事实应当是在实体内容或程序内容上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第六条被申请人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
    2023-05-22
    473人看过
  • 复议决定书存在的问题
    行政复议决定
    现阶段,大多数复议机关所做的复议决定书不能完整体现复议活动的全过程,一些行政复议决定书甚至对申请人何时申请行政复议和被申请人何时提交答复书、证据依据都不作交代,还有的则对超期复议、延长复议期限事由交代不明或者干脆不交代,反映不了行政复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此外,复议决定书中的说理部分基本都太过抽象,大多套用一些法律术语和习惯用语,如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等,缺乏个案的针对性、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分析等重要内容。海关复议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复议决定书第号申请复议人地址申请复议人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年月日第号《处罚通知书》的处罚决定,于年月日申请复议。现经复议,决定如下:申请复议人对上述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上述期限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复议决定即属生效。年月日附:海
    2023-08-17
    274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应该分开;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应该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其权利或者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应该建立听证制度;复议决定书存在的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等等。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被复议的行政机关超过规定的期限履行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7-21
    59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复议问题
    目前对于行政裁决是否能提起行政复议,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理由是行政裁决是对平等主体的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处理,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即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其他处理的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也有人认为,行政裁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理由是《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该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都可以提起
    2023-04-24
    256人看过
  • 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存在哪些问题
    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合同总收入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存在一定的难度准确的确认合同总收入与预计合同总成本是正确核算建造合同的前提,而施工企业当前面临以下两种情况严重影响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的确认:1.目前建筑市场还不规范,有的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不确定;有的工程项目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合同总价变化较大;还有的工程项目边设计、边施工,根本没有合同总价。有的工程成本受市价影响较大,难以准确预计合同总成本等。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给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带来了一定难度,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2、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合同总收入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与计量。新的建造合同准则,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与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保证准确地确认合同总收入和预测合同总成本。而目前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有关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
    2023-04-27
    121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行政赔偿问题?
    当事人是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一般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024-04-27
    469人看过
  •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依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五)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判断。《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间接证据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做法是间接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
    2023-02-19
    299人看过
  • 大数据金融存在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大数据大数据,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二、大数据金融存在哪些问题1、大数据对个人信息的大量获取导致了隐私和安全问题。随着个人所在或行经位置、购买偏好、健康和财务情况的海量数据被收集,再加上金融交易习惯、持有资产分布、以及信用状况以更细致的方式被储存和分析,机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能获得更低的价格、更符合需要的金融服务,从而提高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但同时,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管理的信息基础设施将变得越来越一体化和外向型,对隐私、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构成更大风险。就个人隐私而言,大数据的隐私问题远远超出了常规的身份确认风险的范畴。最近对欧洲150万手机用户的数据进行的研究表明,只需要4项参照因素就可以确认其中95%的个人身份。又如,人们在城市中
    2023-04-13
    226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知识问答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一、问:税务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答:根据《规则》的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㈠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㈡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㈢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㈣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㈤税务机关作出
    2023-04-24
    160人看过
  • 税收行政复议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范围如下: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7、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8、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9、部分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税收行政复议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承担税务复议职责的复议机关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活动,一切行为均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承担税务复议职责的主体合法,即必须是依法成立并享有法定复议权的行政机关,且受理的案件必须是依法属于复议机关管辖的税务行政案件;第二,复议机关审理案件的依据合法;第三,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形式进行,而不得与
    2023-07-20
    41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缺陷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制度实施的社会环境较差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某种角度而言,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行政复议制度就会变成空中楼阁。而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实施的社会环境较差,具体表现在:1、在法律意识上,公民的权利意识不强。在一个法治国家,公民应该有较强的权利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封建社会形成的治民不治官、官本位等观念,至今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普通民众、甚至部分领导人员。2、我国的经济环境较差。行政复议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存在自己的独立利益。只有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才可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存在自己的独立利益,行政复议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基础。在我国,各种权利关系不太明确,尤其是财产权的保护制度尚不健全。经济体制有待改革,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有待理顺,特别是财产权关系。3、政治背景和
    2023-04-02
    28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存在哪些缺点
    行政复议终局裁决,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复议机关最终裁决行政争议,从而排除司法审查。司法最终裁判是指任何行政案件(不论是否经过行政复议)都能进入诉讼程序,司法裁决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在我国,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分为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申请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另一种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只要申请了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行政复议法》中均有相关规定。我国法律赋予了行政复议机关一定的终局裁决权,其理由在于:1.避免司法权对行政的过多干预。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别掌握在不同机关手中以利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重在追
    2023-04-24
    21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即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承担。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更多>

    #行政复议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应诉存在问题的规定是哪些,建议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将各部门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了解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对复议应诉工作人员,要求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完善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行政复
    • 公安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7
      履行义务不到位 在办理行政案件中,个别办案民警害怕当事人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复议诉讼,就采用不送达法律文书给当事人的做法,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了被害人正当权益。例如,仅宣读处罚决定书而不送到当事人或者不及时按规定邮寄拘留家属通知书等。
    • 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接不畅,协调方式滞后。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四种衔接模式:一是复议前置,二是复议终局,三是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两者选择后复议终局,四是复议与诉讼方式并列选其一。在这四种方式中司法诉讼方式具有最终裁决效力。烦琐的选择模式让相对人无所适从,不利于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及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第四种模式占的比重较大,即相对于人一方面可选择先行政复议,对复议
    • 现在需要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存在问题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3
      行政复议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 1、行政复议制度不健全、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行政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通过运用司法程序中的一系列制度,如回避制度、举证责任制度、听证制度、告知权利等制度,对申请人 1/7页 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全面地审查,并依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合法、准确、公正的进行。但是从《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上看,上述制度中有的尚未作出规定,有的规定的不全面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在于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是两者处理的程序和后果不一样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来的。 简单来讲,行政复议就是找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请求重新处理。 行政诉讼就是直接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