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有权认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0:30:13 121 人看过

法院无权认定工伤。工伤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每个部门的职责都是不一样的,法院属于审判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不能履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责。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一、工伤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比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举证来确定各方责任。

二、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且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非法用工之工伤认定是否有必要
    由于非法用工单位中的职工得职业病或受到事故伤害的并不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而是由非法用工单位来进行赔偿,所以进行工伤认定的意义不大,而且徒增繁琐,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很可能因工伤认定而转换成为伤残职工或用人单位与行政机构的行政纠纷,如此一来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将更加困难。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高院的指导意见都规定,该种情形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予以解决,不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的逻辑起点在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没有劳动关系这一前提,则伤害只能是一般侵权或意外事故,由此推断没有劳动关系存在的伤害不需进行工伤认定,但不能反过来推理,即不进行工伤认定即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所受伤害的,就不必进行工伤认定。一、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
    2023-02-18
    54人看过
  • 员工上班遇车祸公司否认工伤法院支持工伤认定
    公交车司机陆某由于没有收到公司发放的《驾驶员休息表》,正常去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公司以早已安排他休息为由,否认他是工伤。25日,来宾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以公交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已通知陆某休息为由,支持人社部门认定陆某是工伤的决定。路遇车祸认定工伤2013年10月7日早上,陆某从住处骑电动车前往来宾市公交车公司上班.行至来宾大桥上时遭遇车祸,受了伤。经医院诊断,其右侧胫骨粉碎性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和脑震荡。交警部门认定陆某在事故中无过错,不需担责。事发后,公交公司并没有为陆某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8月15日,陆某向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审查后认为,陆某是上班途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其为工伤。公交公司不服。今年1月6日,公交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人社局的工伤决定书。公交公司举证不力庭审中,公交公司向兴宾区法院提交了一份《
    2023-06-08
    25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要求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处理: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是什么申请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如下: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第十
    2023-02-27
    134人看过
  • 超出工伤认定时效法院是否还会受理
    上班期间意外受伤,由于单位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致使事发两年多后,王某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时,未被受理,原因是超出时效。为了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王某将劳动部门告上了法庭。近日,迎泽区法院对这起超时效申请的特殊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官灵活运用法规,支持了王某撤销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判令其履行工伤认定法定职责的诉请。上班期间受伤2004年6月17日下午,正在上班的某公司石油化学厂(简称石化厂)职工王某,为了帮送货人员袁某往货物上加盖篷布,王某站到车上。此时,大风将篷布卷起,王某被一并掀下了车,后被诊断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王某不停与厂方交涉、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并于2005年6月将石化厂和袁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后经调解,石化厂和袁某共赔偿王某2万元。但就工伤认定一事,石化厂认为王某是离开本岗位帮别人而意外受伤,不能认定为公伤,且经法院调解后也一次性赔偿;劳动部门也给他发来《工伤认定
    2023-04-21
    203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是否由法院作出的问题
    工伤认定不是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为多少天,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
    2023-07-25
    4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没有划分责任是否能认定工伤,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交通事故没有划分责任是否能认定工伤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就要划分责任;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是时发生交通事故都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法院认为适用过错原则,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最后由双方共同公平的承担责任。一、交通事故没有划分责任是否能认定工伤交通事故没有划分责任是能认定工伤,具体视情况确定。有两种情形的交通事故不用划分责任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则要划分责任才能认定是否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这两种情形是指:职工在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用人单位安排下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员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
    2022-05-04
    418人看过
  • 工伤认定超过六十天做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超过60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一、下班途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二、个人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个人报工伤需要以下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三、腰伤工伤需要进行认定吗需要的;
    2023-03-20
    434人看过
  • 工伤在门诊不住院能工伤认定是否成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住院才能进行认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受理时效尚未经过;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一、如何申请伤残鉴定?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二、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
    2023-06-28
    411人看过
  • 法院工伤认定的条件
    一、法院工伤认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工患职业病的;(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一般有什么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2023-03-19
    2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住院的病例是否有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对员工工伤进行赔付的关键依据就是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所以工伤以后的工伤认定几乎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工伤认定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由国家的机构证明,员工的情况确实是工伤。有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住院的病例是否有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住院的病例是否有规定?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病例或者病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
    2023-04-28
    284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性问题,法院是否接受申请?
    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法院会受理。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伤者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直接获得救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损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法律有权获得赔偿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在适用法律时,可能不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是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也可以赔偿,但残疾等级的认定会有所不同。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如何1、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2023-07-02
    449人看过
  • 没有认定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员工发
    2023-03-23
    267人看过
  • 工伤没有离职之前是否认定工伤
    职工受伤前只要还是该公司或企业的员工,并且是在上下班期间受伤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辞职报告没有生效前,该职工还没有正式办理离职就不发生效力。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
    2023-02-28
    179人看过
  • 保险工司认定工伤是否有效,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
    一、保险工司认定工伤是否有效保险公司不是工伤认定的主体,所以工伤认定无效。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2024-01-26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临时工是否有工伤认定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1
      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辟谣】 工伤认定必须要劳动合同? 真相:不是 解析: 工伤认定并不是一定要劳动合同的。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
    • 工伤认定是否是由法院作出,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5
      工伤认定不是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法院是否有权否定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4
      法院无权否定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向统筹地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
    • 工伤认定是否需要向法院起诉,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2
      工伤认定不需要向法院起诉,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
    • 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工伤认定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用人单位不具有工伤认定权,应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法律救济的基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