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债务的追讨和防范违约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20:08 500 人看过

1、背景知识

承揽合同(hetong)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hetong)。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七百七十六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对策:

承揽工作如果质量不合格有多种原因,如提供的材料、定作方有没有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第三方完成、承揽人没有依约操作等。所以首先要分清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是由哪一方造成的:

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玩具质量问题,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不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则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3、防范:

承揽人在完成定作任务以后,应该请定作方到自己的工厂验收。因为定作人无理而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果先将成果给了定作方则丧失了法律赋予的这一天然有利条件。

如果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解决,则应该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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