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媳有权分公婆房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0:21:23 167 人看过

离婚儿媳是否有权分公婆的财产,由儿媳是否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来决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儿媳对公婆已经履行了抚养义务的,即使儿媳不在遗产继承人的范围之内,那么也有权分公婆的财产。但是如果儿媳对公婆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的,那么儿媳是无权分公婆的财产。

一、老婆享有遗产继承权吗

需要看情况而定。作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若想获得继承权,必须满足“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个前提条件,如果公婆有遗嘱的依据遗嘱继承,需要根据遗嘱内容判断是否享有相应份额。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老婆对公婆遗产没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不过如果老公在婚内继承了自己父母的遗产,那么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遗嘱内容明确给老公个人,不包括配偶。

二、儿媳拒绝赡养公婆是否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另外,如果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其子女无力赡养的,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由此可知,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只是有辅助儿子进行赡养的义务,但拒绝赡养的并不违法。

《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法律还是鼓励儿媳赡养公婆的。

三、老公死了还养公婆吗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如果丈夫去世之后,公婆应由老公的兄弟姐妹来进行赡养。如果老公没有兄弟姐妹,而孙子成年并且有赡养能力的,应由孙子来进行赡养。但是一旦儿媳进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便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而且必须拥有财产的大部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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