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哪些情况属于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1 04:40:22 409 人看过

本文主要探讨了行政行为生效的条件,其中行政主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享有国家行政权,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行政行为才能够生效。同时,文章还列举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以及行政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方便读者理解。

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

1.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包括: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行为若要生效,实施主体必须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行政主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享有国家行政权,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行政行为只有在实施主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享有国家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是,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除行政机关外,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其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授权,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行为没有依据的情形;

3、行政行为具有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

行 政 行 为 生 效 要 件 : 实 施 主 体 具 备 资 格 且 能 独 立 承 担 责 任

行政行为生效要件:实施主体具备资格且能独立承担责任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作出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行政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生效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实施主体具备资格且能独立承担责任。

实施主体具备资格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是具有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例如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没有行政权力,其作出的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行政效力的行为就无效。

行政主体要能独立承担责任,即行政机关必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行政行为生效要件中的实施主体具备资格和能独立承担责任是保障行政行为有效性的基本要求。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要件,才能使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结语:行政行为生效需要满足实施主体具备资格和能独立承担责任两个要件。只有这样,才能使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
    2023-06-18
    373人看过
  •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
    2023-06-18
    403人看过
  • 无效的行政行为情形有哪些
    无效的行政行为情形主要有哪几种(一)损害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和自由的基本内容的行政行为;(二)从业务上或地区范围上明显无管辖权的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三)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四)构成违反刑法的行政行为或是在违反刑法的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五)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六)书面行政行为未表明公布行政机关的;(七)行政行为内容违反善良风俗习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2023-04-29
    25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以比丙更低的价格将工厂转让了。甲应该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
    2023-06-07
    40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能属于骗保行为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三、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
    2023-06-18
    53人看过
  • 无效借贷行为有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者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我国贷
    2023-02-23
    8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属于无证驾驶的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3
      属于无证驾驶的行为具体如下: 1、驾驶人员没有取得驾驶证的; 2、没有经过车管所的正规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了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要求,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经过了有效期的。
    • 法律规定的重婚行为有哪些,哪些情况属于重婚行为,属于无效婚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1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 哪些情况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 哪些情况属于行政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哪些案件属于行政处罚? 属于行政处罚的案件主要有: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
    • 无效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1
      行政行为无效条件如果行政行为具备下列情形,行政对手可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国家机关有权宣布该行为无效:(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到胁迫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不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