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理赔程序一般有:出险、报案、现场处理、提出索赔请求、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结案、提交索赔材料、索赔审核、领取赔款。
2、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3、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4、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1、医院住院病历;
2、门诊病历本
3、出入院证明
4、检查报告;
5检查报告单;
6、用药清单;
7、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驾驶证、行驶证
1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身份证明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交警队责任认定
13、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15、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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