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在哪里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1:51:44 382 人看过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做因果关系鉴定
    司法上的因果关系鉴定通常有以下几种,1、损伤原因鉴定,鉴定出致伤原因,方式,程度。2、死因鉴定,鉴定出死亡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3、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状况鉴定,鉴定出车辆在事故时有无性能缺陷及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程度。4、医疗事故中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出医疗行为对伤亡后果有无直接或间接关系。一般情况不需要因果关系鉴定,只需收集一般证据举证推理即可。如重大分歧疑难问题才需要作因果关系鉴定。工伤因果关系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工伤因果关系鉴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2023-07-21
    402人看过
  • 怎么检验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即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为须与交通事故这个后果有因果关系,一般检验因果关系的方法有如果没有检验法、剔除法、代换法、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等。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
    2023-04-23
    99人看过
  • 伤残鉴定在哪做,交通事故如何区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做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一)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二)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
    2023-03-01
    2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要怎样的划分?
    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的条件和规则。根据必要条件规则,所有构成后果的必要条件都是实际原因。检验方法如下:一、如果没有检验方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和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不是事故原因;所有属于损害事实必要条件的行为或事件都是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第二,排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排除出去,事故仍然会按照原来的因果顺序和方式发生,那么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和损害结果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相反,它构成实际原因。第三,替代方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改为无过错行为,或者将其不作为改为适当行为,交通事故和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那么行为人的原始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相反,它构成实际原因。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本规则要求责任人证明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或者事件不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如果不能证明,定存在实际因果关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除了证明
    2023-08-18
    415人看过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因果关系吗
    总结笔者处理医疗事故案件遇到的问题,现归纳医学因果关系判定的基本规则如下:1.提供足够数量的真实可靠的判定材料。争议发生后,医疗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文字材料、实物均予保留、提取。应当立法确认医疗机构负有保存有关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义务,医疗机构违反此项义务导致材料不全难以作出死亡或伤病因果关系判定的,应推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能举证,医疗机构应承担医疗事故(过失)损害赔偿责任。2.立法明确医疗机构对死因不明或死因有争议(包括死者亲属对死亡不理解)的病例,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死者亲属尸体解剖的必要性和不予尸解的危害,死者亲属不同意尸解影响死因判定的,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但医疗机构不告知或不有效告知而影响死因判定的,同样应承担不利后果。此所谓不利后果,是指因未尸解导致对死因有多种推定的,应以最不利于妨碍尸解一方的结论为准。3.建立鉴定的听证机制,确保鉴定活动的公开和公正。制
    2023-06-01
    180人看过
  • 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1、首先是确定因果关系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事实上的原因。2、其次是确定直接原因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个原则本文为大家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方法。一般来说,认定道路交
    2023-08-01
    3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责任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与责任有关,超过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各自责任的大小按一定的比例分担损失费用。最新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三、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四、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
    2023-05-01
    389人看过
  • 去哪里申请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程序: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2、委托鉴定。3、鉴定时限。4、重新检修、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1、提出医疗事故争议;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
    2023-04-10
    3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依事实和因果关系如何归责
    咨询:2008年5月12日凌晨,我驾货车在渑池县境内310国道上正常行驶时,被渑池超限站的检查车辆追上截停,检查人员将其车辆停在我车前一米处不让我的车辆移动。在随后检查时,一辆货车在没有任何刹车痕迹的情况下追尾撞上我的货车,并导致我的车辆又同超限站车辆碰撞,事故造成追尾车上人员一死一伤。见到查车引发事故,超限站车辆遂离开现场。后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为超限站同等责任,我车因超载等和后车共同承担同等责任。现在,后车起诉到法院要求我方赔偿。请问,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裁判的依据吗我在该起事故中应否担责保险公司会赔偿我吗解答: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以审查证据的一般原则对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事实、过错等进行全面的法庭调查,如果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或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不符,完全可以按照自己查明的事实、适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为定案的依据,无需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
    2023-06-04
    3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在哪里鉴定
    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一、交通事故中的新车贬值损失可否主张赔偿可以主张赔偿。车辆虽然已经得到修复,但损失客观存在,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舒适性、驾驶性能等都会由此受到影响,表现在交易市场上价格要比无事故的车辆显得更低,这一价格差应属民法的损失范畴,受害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救济。《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
    2023-02-21
    4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在哪里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警出具,不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来道路交通发生后,责任认定书一般会在10天内作出,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二、醉驾交通事故处理最长期限是多久?对醉驾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并无最长期限的限制,都是当场处理完毕,然后十天之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生效时间怎样界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一般是10天,
    2023-06-26
    3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识别的模型应用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认定申请书申请人:a公司,地址:Q区大溪路平安大厦,负责人:李先生职务:总经理,电话:15998289595,女,汉族,1952年7月11日出生,地址:y市振兴路26号城市。申请项目1。申请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傅某眼罩病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2。如果有因果关系,分析事故中傅氏眼罩病的因果关系。3。重新确定残疾等级。事实和理由贵院审理了被申请人起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申请人因眼外伤提交司法鉴定,经Y市骨科医院法医鉴定所鉴定。被告的眼外伤为8级交通事故致残。申请人认为残疾鉴定存在重大疑点,理由如下:1。被告因事故腿部受伤,面部未受撞击。住院期间均在骨科病房。2。事件发生在2011年8月,住院期间体检无眼外伤记录,故眼科检查正常。据病历显示,眼外伤是在2011年10月发现的,相差长达2个月。由此可以推断,被申请人的眼外伤已经存在很长时间,被申请人只是利用交通事故
    2023-05-31
    2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果关系原则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果关系原则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果关系原则有这些检验方法:1.“如果没有”检验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没有行为或事件的出现,就不会有损害事实的发生。2.剔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剔除出去,事故仍会按原来的因果序列和方式发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反之,则构成事实上原因。3.代换法即:如果把行为人的行为换成一个无过错的行为,或者把他的不作为换成一个适当的作为以后,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则行为人原来的行为就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反之则构成事实上的原因。4.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责任人要举证证明应当由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事件不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不能举证的,则认定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有:
    2023-06-19
    1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要做鉴定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4、委托人的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二、交通事故需补充鉴定的情形(一)、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2-20
    14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哪里可以做因果关系的鉴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4
      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因果关系鉴定。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 交通事故鉴定,参与度与因果关系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所谓的参与度鉴定。这个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定论。举个例子说下情况。2012年10月13日16时25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轿车与原告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住院46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原告颈3-7椎间盘突出系自身退行性病变,车祸诱发或加重颈部损
    • 车祸引起嗅觉丧失,存在因果关系,问哪里能做伤残鉴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我因电瓶车撞了,后脑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在院时闻药没味,并不知道自己的嗅觉丧失,以为是药没味,也没和医生主诉,出院诊断书没有记录。出院后发现鼻子嗅觉失灵,然后到外面的医院就诊,诊断为外伤性嗅觉障碍。司法鉴定能鉴定我这嗅觉丧失和车祸有因果关系吗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做,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鉴定的材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伤残评定。鉴定的时候需要事先准备好材料,以免影响鉴定。受害人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 7.X及CT片; 8.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书; 9.受害
    • 什么情况下做因果关系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
      不明白是什么方面的因果关系鉴定,司法上的因果关系鉴定通常有以下几种,1、损伤原因鉴定,鉴定出致伤原因,方式,程度。2、死因鉴定,鉴定出死亡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3、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状况鉴定,鉴定出车辆在事故时有无性能缺陷及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程度。4、医疗事故中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出医疗行为对伤亡后果有无直接或间接关系。一般情况不需要因果关系鉴定,只需收集一般证据举证推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