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1:31:55 375 人看过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别是:尘肺病(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一、职业病诊断需要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进行职业病诊断的程序

(一)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二)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三)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在我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几份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一、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职业病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3、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这是在立法过程中确立的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基本的制度。它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法定的责任。4、依法
    2023-02-23
    136人看过
  • 我国职业病受危害职工总数达2亿病种50年增七倍
    近日,由复旦大学主办的“全国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会议”上传出消息:我国迄今约有1600万家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总数高达两亿人。50年间,我国职业病种增加了7倍多。专家表示,改善职业病诊断制度,是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关键一环。我国职业病种从1957年的14种扩大至现在的十大类115种。除尘肺、化学物中毒等外,放射性肿瘤、铅及其化合物中毒、高原病、炭疽等病种也相继被纳入职业病范畴之中。专家建言,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政府还应加大监管力度。如用人单位不提供职业病史等材料,监管部门应予以相应处罚;诊断机构可根据监管部门意见,自行进行诊断程序。
    2023-04-22
    254人看过
  • 员工职业病分类为几种?职业病怎么赔偿
    一、员工职业病分类为几种?包括十大类,分别是: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二、职业病怎么赔偿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鉴定来确定赔偿具体的赔偿额。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
    2023-04-22
    323人看过
  • 我国刑法刑罚有几种种类?
    一、我国刑法刑罚有几种种类?我国刑法刑罚有两大种类,也就是主刑和附加刑。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是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要是人身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刑罚具体的种类包括有哪些?(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023-01-22
    389人看过
  • 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种类如下: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一、职业病的鉴定流程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劳动者按诊断机构的通知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4.缴纳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
    2023-03-25
    400人看过
  • 我国的通缉令有几种
    《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什么情况下才能发通缉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2023-08-12
    139人看过
  •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哪些种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种类: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职业病有什么特点?职业病与其他疾病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1)病因明确。职业病一般是由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2)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发病与
    2023-07-22
    418人看过
  • 我国企业兼并的基本形式有几种
    (一)承担债务,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并购方以承担被并购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并方企业的资产。(3)吸收股份,即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份投资的合并方,成为合并企业的股东。(4)控股,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实现控股并购。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通过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方式。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并购方式《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或者协议两种并购方式。可见,在我国法律中,公司合并是企业合并的一种方式。企业兼并的作用1、降低国企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兼并能够有效降低优势国企的交易费用,最终达到提高国有企业系统资源的宏观配置效率,主要体现在:(1)争取时间和资本,降低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在
    2023-08-07
    297人看过
  •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哪几种
    当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传统型的。传统型养老险的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2.4%,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养老金,领多少钱,都是投保时就可以明确选择和预知的。第二种是分红型的。分红型养老险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2.0%。分红险除固定生存利益之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获得。第三种是万能型的。据了解,**寿险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有保证最低收益,目前一般在1.75%~2.5%,有的与银行一年期定期税后利率挂钩。除了必须满足约定的最低收益外,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第四种是投资型的。投资连结保险也叫“基金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商业养老保险有哪几种?金投保险网专家表示,商业养
    2023-05-08
    456人看过
  •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有那几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这种企业由中外双方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分配利润,多采用公司制。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指外国合作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契约式经营企业。中外双方投资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方式灵活。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
    2023-06-09
    328人看过
  • 我国几种主刑几种附加刑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9种。其中,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一、罚金的适用现行刑法共有180个左右的条文规定了罚金,明显扩大了罚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主要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刑法分则对罚金的规定方式有四种情况:一是选处罚金;二是单处罚金;三是并处罚金;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犯罪,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罚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的犯罪,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罚金。对自由刑与罚金刑均可选择适用的案件(如盗窃罪),在决定刑罚时,既要避免以罚金刑
    2023-03-23
    416人看过
  • 常见的职业病有哪几种危害因素
    由于行业的多样性,不同行业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也不一样,但根据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三类:(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2、物理因素(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3)噪声、振动。(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
    2023-08-18
    203人看过
  • 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有哪几类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职业介绍机构氛围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其中,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结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3-06-05
    490人看过
  • 我国有哪几种离婚方式
    我国离婚的方式如下:1、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方式有哪几种离婚的方式有两种:1.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诉讼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2023-07-27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含几大类多少种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5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10大类,115种。 1、尘肺病(13种)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3、职业中毒(56种)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8种) 7、职业性眼病(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9、职业性肿瘤(8种) 10、其他职业病(5种)
    • 病种有职业病种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根据2011年12月3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因素引起的疾病。包括十大类,分别是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2、职业放射病。有外射急性放射病外.亚急性放射病.外射慢性放射病.内射放射病等。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等。
    •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有哪几种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5
      由于职业性因素(化学、物理、生物的)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主要表现为皮炎(变应性)、痤疮、烧伤、黑变病等。应通过调查搞清职业性有害因素,改革生产设备,实现机械化、密闭化,避免接触有害因素;配备防护用具,加强个人卫生。职业性皮肤病应由专业医师确诊。 在各种职业病中,皮肤病是最常见的,至少有五成以上,其中又以接触性皮肤炎最多。 二、各种常见职业性皮肤病 (一)接触性皮肤炎 一般可分为两大类: (
    • 在我国职业病主要分为哪几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
      在我国职业病包括以下几类: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
    • 中国近几年职工规定带薪病假有哪几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