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认缴出资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5:50:39 206 人看过

认缴出资的规定是设立公司时不缴足出资,而是在约定的期间内缴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会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实缴。

一、现在公司注册还验资吗

公司注册后不需要验资。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记载于公司章程,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注册公司不占用资金,不需验资费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募集设立可以分期缴纳吗

募集设立不可以分期缴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也就是说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本,没有认缴出资的概念,不存在分期还是一次性缴足的问题。

三、发起人如何缴纳出资?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需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需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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