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如何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22:00:20 89 人看过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房屋转让协议书如何写

房屋转让协议书的写法:

一、房地产转让协议转让方:身份证号:受让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自愿放弃房屋继承权,即失去房屋所有权,将房屋全部归乙方所有,房地产位于某地民房。注:结构:什么户型:多少楼层:多少面积:

2、乙方为此支付甲方人民币多少钱作为补偿,甲方不得再次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向乙方提出异议,双方立此为证。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支付全部款项;

3、其他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由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某省某市某县签署。转让方,按手印签字:受让人按手印签字:以书面形式和主要条款借款的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文章
  • 连带共同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赵某承担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点评:作为债权人的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赵某和汪某,因为汪某的保证是他人冒用其名义签订的,因此,该保证合同对汪某没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只能向赵某主张保证责任。赵某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应当承担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这是因为,尽管汪某的保证合同由于他人冒用汪某名义签订致该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有债权人审查不严的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冒用汪某的名义的人和债务人的欺诈行为,过错不在债权人;另外,赵某提供保证时也并非以汪某必须提供保证为前提,因此汪某的保证合同的无效,不影响赵某担保证责任的义务。当然,由于汪某的保证合同的无效,将使赵某不能对汪某行使追偿权,但能否行使追偿权并不是赵某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不过是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的一种后果,不能因为此而减轻其保证责任,在本案中,赵某可以在清偿债务之后向冒用汪某名义订立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和债务人进行。(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
    2023-06-15
    126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逃避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担保人同意的;3、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保保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解决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
    2023-07-07
    281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下,连带责任保证人如何分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
    2023-08-14
    359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在于: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023-04-14
    402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怎么免除的,连带担保指哪些合同?
    一、连带担保责任怎么免除的对于以下情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
    2023-06-19
    51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永久的吗,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
    一、连带责任是永久的吗连带责任不是永久性的,债务履行后,连带责任人不再承担责任。或者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1、保证期间,
    2023-04-18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咨询
    • 借款担保合同(连带责任) 协议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借款担保合同(连带责任)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
    • 借款合同中有连带责任保证的如何履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6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相关延伸】 问:保证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答: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 借款合同没有写日期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为前提的,保证期间也应当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那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起始点就难以确定。主债务期限没有约定的,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和《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来确定,即“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权人提出合理宽限期后,就会使原
    • 民间借贷借条如何写?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如何写?有法律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7
      借条写明借款用途(合法用途),借款支付方式(现金、转账),借期、利率等约定明确。担保方式明确写明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间即可。
    • 连带担保人如何解除担保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7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