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8:52:37 295 人看过

一、通辽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二、通辽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步骤

1、考生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考生)

4、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辽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通辽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步骤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是师范类考生,就不需要进行测试了。办理材料有申请表,体检表,等级证书,合格证明。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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