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3:00:19 223 人看过

一、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3.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有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则公司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公司未提出异议。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对股东申请人享有的股权提出异议,对债权人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提出异议,或认为公司根本未发生解散事由的,则除非申请人可就上述异议事项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或对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事由有明确、充分证据,否则法院对债权人或股东作为申请人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

二、公司申请强制清算需要哪些费用

清算由股东大会决定。清算费用,具体包括:

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4、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

6、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财产总额包括流动资金、不动产、知识产权等,清算后财产总额是清偿债务后公司所得的净资产。

三、强制清算的特点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费用相关文章
  • 强化清算责任完善公司清算制度
    重建社会诚信可能是我国长期发展面临的最为艰难的挑战,公司法也理应担当此任。然而,我国公司清算过程中各种无视债权人利益甚至假清算真逃债的行为盛行,这种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在于对公司清算人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使得公司在行将清算时对债权人形成最大的风险。清算人是公司的股东、董事或股东选择的人,如果公司依法进行清算,股东将只能获得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果公司不清算或不依法清算能够逃避债务,股东获得分配的将是整个公司的财产,这部分侵占债权人的财产便构成对清算人违法清算的激励。为了阻止这种破坏社会信用的非法激励,公司法必须设置足够的约束和惩罚机制,以提高清算人违法行为的成本和风险。除了司法机关对清算的介入以外,严格清算人的责任、尤其是强化清算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将构成对清算人的最大约束。明确承担清算责任的主体——清算人,取消清算组的提法为了明确清算人的权利和义务,使责任落到实处,以督促其认真负责进行清算
    2023-06-09
    284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清算公司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公司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故意拖延清算,且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的利益,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以下是申请法院强制公司清算所需满足的条件:1.公司已经解散,但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虽然成立了清算组,但公司故意拖延清算;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的利益;4.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法院强制清算是一种司法程序,用于强制解散公司,以实现公司的目的。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决定强制清算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清算的条件包括:1. 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或者无法清偿债务;2. 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已经无法继续;3. 债务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4. 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期,且没有争议。此外,法院强制清算的条件还包括:1. 债务人必须已经提出清算申请;2.
    2023-11-11
    362人看过
  • 解散公司诉讼与强制清算案件的分离
    (一)原告两案并诉的处理很多案件的原告都在诉状中将解散公司和清算作为两项诉讼请求一并提出。毫无疑问,解散公司诉讼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属于不同种类的案件,不能合并审理。换言之,法院不能在审理解散公司案件过程中或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后,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但是,司法解释关于对原告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的规定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原告提出的清算申请只是在解散公司诉讼中的一项诉讼请求,在民诉法法理上,对一项诉讼请求是不能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只能在判决书中驳回。其次,两案不能合并审理并不意味着禁止在解散公司案判决主文中涉及有关清算的请求。告知原告依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自行清算,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判决书理由部分阐明,二是在主文中判决清算义务人承担自行清算义务,并驳回其关于法院主持清算的诉讼请求。这里应该不存在法定义务和判决本身所确定的义务的区别。这就如同最高法院要求将《民事诉讼法》关于被执行人未
    2023-03-02
    131人看过
  •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步骤是什么?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公司解散。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三、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四、公司未提出异议。公司强制清算程序规定(一)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法院在裁定启动清算程序后成立清算组之前,首先指令公司或股东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因为要完成对公司的清算,必须能够确认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因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及财务账册是必备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或者拒不提供上述材料,则导致事实上的清算不能,成立清算组反而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故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和财务账册,应在成立清算组之前。而且也可以据此确定是否需要根据债权的大小和多少确定是否需要债权人参加清算组。(二)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或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及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初步前
    2023-07-20
    123人看过
  • 强制清算立案有什么条件
    强制清算立案条件是:(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申请法院强制清算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清算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4、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股东资格的证据;5、被申请人自愿解散或被强制解散的证据。强制清算程序是什么公司强制清算流程一般如下: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和财务账簿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前提交。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和高管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簿凭证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清算组成立后7日内,清算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
    2023-08-14
    254人看过
  • 自然人独资公司强制清算
    一、自然人独资公司强制清算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投资人自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
    2023-03-04
    500人看过
  • 被强制清算的公司是否还续存
    一、被强制清算的公司是否还续存公司被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后,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但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公司注销后,公司才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形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
    2023-04-20
    415人看过
  • 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衍生诉讼的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已经开始,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尚未审结的有关被强制清算公司的民事诉讼,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但应依法将原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清算组负责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就强制清算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争议的,应当向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清算中公司参加诉讼活动。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审理法院。上述案件在受理法院内部各审判庭之间按照业务分工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就强制清算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就产生争议约定有明确有效的仲裁条款的,应当按照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2023-06-14
    172人看过
  • 公司强制清算应该注意什么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周期长,程序复杂,很多程序缺乏规范性标准,现就实践中常见一些法律问题谈下几点体会。一、清算组成员的指定问题到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案件一般都是股东之间矛盾分歧意见大,因此,案件到法院,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清算组成员的制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最高院2009年的《清算纪要》进行补充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而且愿意参加清算的,人民法院可优先考虑指定上述人员组成清算组;上述人员不能、不愿进行清算,或者由其负责清算不利于清算依法进行的
    2023-05-05
    372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立案条件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一、法院强制清算具体程序公司强制清算是解决公司清算中财产、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特别程序,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即行开始。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同时对清算程序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债权确认争议,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在确认清算报告后,法院应裁定终结清算程序,清算组根据清算结果申报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清算组的责任同时解除。如清算组有不法行为的,则其责任不能解除。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期间确定为6个月,到期未完成清算但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延长清算期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作为非讼案件,能否适用民事诉讼法
    2023-03-25
    185人看过
  • 公司解散,可以强制清算,也可以代为清算
    2001年4月,唐先生、潘先生和石先生共同成立了一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0月16日,三人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但未成立清算组。唐某与潘某、石某协商成立清算组未果,遂起诉法院,要求潘某、石某立即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庭审中,经法院调解,唐某与潘某、石某达成调解协议:2003年7月20日前,三人成立清算组,对广告公司进行清算。然而,直到2003年9月,潘石屹和史玉柱仍拒绝成立清算组,尽管唐骏一再催促。唐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对本案是否属于执行案件的范围以及应当采取何种执行措施存在不同意见。对于是否属于执行案件的范围,第一意见认为,本案不具有给付内容,执行依据不属于给付行为的判决,不具有执行内容。因此,不属于执行案件的范围。第二种观点认为,执行的对象包括金钱、财产和行为,本案的执行对象是行为,属于本案的范围。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当严格按照执行依据确定的行为内容
    2023-05-07
    361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如何强制执行
    一、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二、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三、公司依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四、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2023-04-10
    114人看过
  • 如何要求公司强制破产清算
    要求公司破产清算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
    2023-02-28
    214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有房产如何处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一、公司清算有房产如何处理公司在清算的过程中,对于公司的房屋一般通过拍卖、变卖变现后,用于所得款项清偿债务,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有剩余的,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
    2023-04-18
    45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费用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前者是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付的费用,由申诉人提前支付;后者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按实际费用收取。案件处理结束时,受理费和处理费由败诉... 更多>

    #仲裁费用
    相关咨询
    • 关于公司的公司法院强制清算,应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有法定解散理由,但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除外; 二、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或清算组拖延清算。
    • 如何限制中止公司强制清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人民法院确认,人民法院决定终止清算程序。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不得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受理费应该怎么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4
      强制清算案件受理费: (1)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基数,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计算,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从被申请人财产中优先拨付; (2)因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强制清算程序依法转入程序的,不再另行计收破产案件申请费;按照上述标准计收的强制清算案件申请费超过3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已经收取的,应予退还;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
    • 成立公司后被法院强制清算应符合哪些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
    • 关于清算转制公司有哪些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6
      公司吸收合并,清算不是必经程序。法律规定,公司吸收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