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需要什么材
1.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1份;
2.实行承诺备案制。对不能提供上述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参保人员可书面承诺。
二、潍坊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其他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6〕120号(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第二章范围对象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潍坊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所包括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方可申请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进行申请工作时要提供异地就医备案的相关材料。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确认信息方可予以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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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生育手续如何办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可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需在《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中人员类别勾选“长驻外地人员”,提供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登记后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于出院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3、代办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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