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应当记载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21:46
103 人看过
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和身份证号码;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姓名、住所。
2。债权数额和债权基础债权数额是未实现债权的数额。债权基础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数量。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将原执行案件执行费的收取情况记录在债权证上,有助于防止以债权证为依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时执行费的流失。第四,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的精神,有必要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另外,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不同于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申请执行债权证书的期限不宜过短。比如,一年的期限不能太长,甚至不能没有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债权凭证要记载哪些内容
193人看过
-
债权证应该记载什么内容
179人看过
-
债权凭证需要记载哪些内容
69人看过
-
债权凭证需要记载的哪些内容
109人看过
-
债权凭证要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365人看过
-
债权凭证要记载的内容都有哪些
41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
词条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最新文章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资格的,应当视为无效的债权凭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
-
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的特征?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而“债权凭证”是指在“债权凭证”制度中,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即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
-
债权凭证登记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债权凭证登记内容: 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2、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3、执行费的交纳情况。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
-
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的优点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而“债权凭证”是指在“债权凭证”制度中,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即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
-
当事人持有的债权凭证、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资格的,如是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