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确认和收回闲置土地要走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2:40:26 447 人看过

一、确认和收回闲置土地程序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闲置土地收回条件及闲置费的收取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二、闲置土地收回程序

1、立案调查核实

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

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的过程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应做好笔录,并经土地使用权人签证认可。

3、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在确认闲置土地认定结论和充分考虑被处置方陈述、申辩意见的基础上拟定闲置土地处理方案。

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了抵押权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参加。4、处置方案、听证告知

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确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告知书》、《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组织听证。5、处置方案报批、公告

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告政府收回闲置土地方案。6、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向原土地使用者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抄送市局法规、用地、地产、地籍等机构备案,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闲置土地相关文章
  • 应调查、确定和处置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发现疑似闲置土地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提供土地开发利用、闲置原因及有关说明等材料。(二)履行闲置土地调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询问当事人和其他证人;现场勘查、拍照、录像;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有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说明土地权利和使用问题。(3)经调查核实,构成闲置土地的,发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人《闲置土地认定书》,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相关信息;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土地闲置原因,并及时告知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写作。依法经调查认定的闲置土地,按照下列两种情况处理:(1)已开工建设开发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或者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建设开发延误,
    2023-05-08
    332人看过
  • 闲置土地使用权谁来回收
    闲置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回收。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本办法所称的集体土地租赁,是指县(市,下同)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将集体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活动。二、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如何办理土地登记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文件。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行制度。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后,被人侵犯后将依法处置侵犯人。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均为土地使用权
    2023-03-19
    197人看过
  • 工业土地闲置会被收回吗
    工业用地闲置满两年的,是可能被收回的。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以外,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一、农村土地荒废村干部个人承担什么责任?农户有权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村干部不承担责任。禁止任
    2023-04-01
    194人看过
  • 竞拍土地闲置被无偿收回
    日前,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有效,无偿收回上海中东公司40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1999年,上海中东公司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位于响水县陈家港镇北部的4000亩滩涂30年使用权,并与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中东公司两年内在该块土地上投资不得少于2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中东公司未按约定进行开发,致该土地长期闲置。2007年,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中东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经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复议后维持,中东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中东公司竞得土地后,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内未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既违反合同约定,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此,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0
    127人看过
  • 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有哪些呢
    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3、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方法。该《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另外,以下几种情形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土地有尝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尝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023-06-15
    168人看过
  • 土地闲置时间超限将被收回
    土地闲置两年会被收回。已开发的国有建设土地,如果开发建设用地的面积,占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是投资额达不到法律要求的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也可视为闲置土地,会被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利用。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二、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如下: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综上所述,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民利益的需要
    2023-07-01
    135人看过
  • 长期闲置的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长期闲置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和管理土地。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改变了土地用途。《国有土地出让决定书》或者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让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4。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2023-05-31
    364人看过
  • 闲置土地应依法收回其使用权
    [案情]原告江西华兴工贸公司于2002年6月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面积为42040.21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新干县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期限自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其应建设厂房占地面积为7600M2,办公楼占地面积为600M2,职工宿舍占地面积为1200M2。截止2003年4月,原告仅动工兴建了占地面积为1706.3M2的厂房一幢,此后一直未再进行开发建设。原告营业至2004年1月份停业至今,2005年1月13日被注销税务登记。2005年7月,被告县国土资源局对原告闲置土地的行为开始调查取证,并于同年12月28日举行了听证会。经县人民政府发文批准,被告于2006年1月18日作出《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决定依法收回原告受让的42040.21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告随后申请行政复议,2006年4月11日,吉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复议决定,维
    2023-04-30
    58人看过
  • 闲置土地两年以上的怎么收回
    闲置土地两年以上的收回流程如下:1、征缴土地闲置费。(1)因主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满一年未满两年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或转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并给予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限,但延长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2)因主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土地开发项目、资金均已落实,能在一年内进行开发建设的,由用地单位提交发改部门的项目证明文件,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资金金额达到法定要求,并书面承诺在一年内进行动工开发建设,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或转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并给予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限,但延长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2、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因客观原因暂时未能消除造成土地闲置的,在客观原因消除后给予延长建设期限一年,土地使用权人应出具书面承诺,在延长的期限内动工建设。属于因政
    2023-07-24
    111人看过
  • 土地闲置满2年无偿收回政策
    弃耕抛荒满两年发包方或承包人均有单方解除的权利。一、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便可终止:1、双方协商,不损害国家利益时,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3、承包方已经全部转为非农户口;4、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二、国有企业改制原承包者怎么办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
    2023-06-25
    428人看过
  • 土地闲置回收国家为什么不做全面收回?
    一般为两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者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又能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耕地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移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作。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人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工业土地闲置回收规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是需要被罚款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
    2023-08-07
    465人看过
  • 湖南省闲置土地如何认定和处置
    1、《意见》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定义,即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进行开发的建设用地,以及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已开始开发建设,但建设总投资或开发建设面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意见》指出,已办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审批手续的闲置土地使用者,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始开发建设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2元至10元的闲置费;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2元至10元的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行政程序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者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使用者,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未开始开发的,应当向出让人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国土资源部门;连续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两种或七种闲置土地处
    2023-05-08
    62人看过
  • 如何认定闲置土地 对土地闲置应当如何处理
    认定闲置土地的方式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对土地闲置的处理是: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2.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3.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4.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需要提前办理出让手续,国有出让土地只是获得国有土地的一种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应当先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开发投资后才能进行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
    2023-06-27
    269人看过
  • 认定闲置土地的流程以及有哪些处置办法呢
    闲置土地主要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的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认定为闲置土地。1、调查认定闲置土地按照以下的程序办理:(1)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该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的利用情况、闲置原因及相关说明等材料。(2)履行闲置土地调查的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以及其他证人;现场勘测、拍照、摄像;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相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3)经调查核实,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
    2023-02-24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 更多>

    #闲置土地
    相关咨询
    •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步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5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那么,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步骤有哪些?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收回程序分以下六步骤进行: 一、案调查核实 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二、闲置土地认定告知 闲置土地认定后
    • 收回闲置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收回闲置土地应遵循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收回闲置土地为例:收回闲置土地是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除应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特别要求,避免程序违法。 收回闲置土地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立案。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 二、对土地闲置情况进行调
    •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与法律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一、关于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和当前闲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表达清楚,不再重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不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就闲置土地也没有作出具体的约定,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难度很大。需要强调是在处理闲置土地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提到的行政处理,是因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尚
    • 国土资源部对闲置土地的处理程序是什么?对闲置土地处理程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1、立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的过程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应做好笔录,并经土地使用权人签证认可。3、拟定
    • 谁可以收回回收闲置土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5
      闲置土地使用权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回收。连续两年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经批准报废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