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中央和自治区驻呼各单位: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提高职工个人购建住房能力的有效保证,是政府有效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促进住房建设,建设经济适用房,保障供应体系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呼市地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不论隶属关系,必须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已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巩固完善;没有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一律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交纳部分为职工工资的5%,企业为职工交纳部分,从企业提取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部分、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在不增加单位经费包干的条件下,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亏损企业也必须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严重亏损企业,需要暂停缴交住房公积金时,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提出申请,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做好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准备工作,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各行政事业单位从即日起,要做好核定缴交人员范围和核定缴交基数工作,为顺利推行公积金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市房改办要做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督促检查工作。对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市房改部门不得批准其公房出售、集资建房方案,也不能享受政策性住房贷款、安居住房分配及有关房改配套优惠政策。
六、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要按照“房改领导小组决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银行专户存储,财政审计监督”的原则进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从即日起,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直接归集,存入该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受委托银行不得自行为单位开设公积金存款专户,原已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从即日起冻结,原专户。已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尽快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交纳登记手续,不按规定登记的单位,不能享受相应的房改配套政策。
七、为保证国家房改政策得以贯彻落实,驻呼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房改的统一部署和规定。住房公积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保证其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变相挪用。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积金管理的监督和审计核算工作。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一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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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怎么贷款额度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6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额、期限和利率:贷款额:借款人夫妇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为80万元。单方面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为50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贷款年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延长到退休年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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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每月交多少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9年度呼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3倍,月缴存额上限为3786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暂按上年度最低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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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专项产假制度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7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公民比法定结婚年龄晚3年以上的初婚者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结婚年龄晚4年以上的初育者是晚育。晚婚者增加结婚假期15天的晚婚者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0天。也可以给晚婚晚育者其他形式的报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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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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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以下这些:1、支取人身份证;2、支取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3、支取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单位预留的财务全套印鉴)4、购房合同或产权证;5、交款发票(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据发票联)或不动产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