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连带保证债权能否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0:13:22 225 人看过

能转让,但是要通知保证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新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

新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且债权转让其从权利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且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如下:

1.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

2.让与人应使受让人能够完全行使债权;

3.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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