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是否有婚姻自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2:15:07 197 人看过

能。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军官打人怎么处理

军人打架要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处理。如果是军人与军人打架,由军队内部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轻的可以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或者禁闭、警告等处分,情节重的则予以记过、记大过、甚至免职、降级等处分。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被开除军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婚姻自由的含义:什么是婚姻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双方都有权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关系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天喜有权与夫妻任何一方离婚,没有人可以干涉。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婚姻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婚姻自由是有限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023-05-31
    287人看过
  • 婚姻自由的含义:什么是婚姻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双方都有权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关系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天喜有权与夫妻任何一方离婚,没有人可以干涉。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婚姻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婚姻自由是有限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023-05-02
    222人看过
  • 军官婚姻家属随军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军官家属随军条件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1.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3.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4.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
    2023-03-02
    354人看过
  • 军官婚姻家属随军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
    2023-04-25
    179人看过
  • 军官婚姻家属随军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四、在驻
    2023-04-26
    172人看过
  • 婚姻协议限制离婚自由是否有效
    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协议书所附的限制离婚自由的内容,违反男女双方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制度。故以限制他人离婚自由作为合同无效条件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一、女方要求不支付抚养费才肯协议离婚的要求合法吗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是不能约定免除的,离婚协议中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可以根据各方的经济收入,女方可以少付。二、有效的分居协议书有什么内容有效的分居协议书有如下内容:1、符合有关规定,可由律师根据夫妻协商情况代书,由双方签署;2、夫妻之间签订财产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和
    2023-06-22
    311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我国中的婚姻自由是否含有不自由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包含的,有结婚的自由也有不结婚的自由。
    • 寡妇是否有婚姻自由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妇人死了丈夫,称其为寡妇。我国婚姻法禁止重婚,即禁止有配偶的人结婚,禁止无配偶的人同有配偶的人结婚。寡妇是死了丈夫的无配偶妇女,寡妇再婚就不是重婚,她依法享有同无配偶男人自由结婚的权利。由于封建残余思想和经济文化落后等原因,在我国的某些地方,还时常发生寡妇再婚遭到亲属和他人的干涉,包括子女的反对与干涉。根据婚姻法规定,寡妇再婚,只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是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的,任何人干涉和阻挠寡妇结婚
    • 军官登记结婚证是否是无效婚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7-02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我国婚姻采取的是登记支付,不能仅凭借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就去判断婚关系是否无效。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一)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
    • 婚姻协议限制离婚自由是否有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根据《》我国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协议书所附的限制离婚自由的内容,违反民法典男女双方结婚自愿、自由的婚姻制度。故以限制他人离婚自由作为合同无效条件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 婚姻自由中有哪些自由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4
      包括结婚的自由不结婚的自由,跟谁结婚的自由以及离婚的自由,结婚的时间地点形式的选择都是自由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