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一、说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一般起诉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向管辖法院提交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的离婚诉讼状。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可进入诉讼离婚程序。按照国家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被分为审理前准备阶段、调解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二、诉讼离婚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
诉讼管辖与保证合同纠纷
435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级别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地域管辖
357人看过
-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审理与判决
189人看过
-
管辖权的适用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427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离婚诉讼管辖
119人看过
-
何为劳动纠纷的仲裁管辖,如何理解劳动纠纷的诉讼管辖
315人看过
离婚程序包括两种情况,分别是: 1、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也就是登记离婚,这个时候需要夫妻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之后办理离婚手续,拿到了离婚证之后,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与协议离婚程序相比,要更为复杂一些... 更多>
-
离婚诉讼程序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的关系与协议离婚的管辖法院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7离婚诉讼程序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
-
诉讼与管辖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程序: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
-
诉讼离婚财产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3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人身权关系,同时对于登记解除或诉讼解除在《婚姻登记条例》和《民事诉讼法》中都有管辖权的规定,约定管辖是无效的。但要是对婚内财产的处理,或者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约定并单位提起诉讼(与处理婚姻关系分开)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而提起的不是离婚诉讼,而是合同关系的诉讼。
-
离婚诉讼财产纠纷有哪些法院管辖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7离婚财产纠纷,从性质上来说仍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故应当适用普通地域管辖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纠纷法律诉讼管辖地的确定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