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房屋征收后房屋所有权何时能取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4:25:55 91 人看过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在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政府对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哪些

政府对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法律规定,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决定征收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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