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遇到医疗事故应如何应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20 17:38:31
180 人看过
当医务工作者在执行医疗任务过程中所遭遇或发现医疗失误、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是出现了医疗事故争议时,他们必须立刻通知其所在科室的负责人。
相应地,科室负责人亦应迅速地向医院内部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士呈报相关事宜。
该部门或专(兼)职人士接获消息后,应迅速展开详尽的调查、查核工作,对所获得的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将之客观公正地汇报给医院领导层,并告知患者本人及其家属,作详细的解释说明。
在此期间,医务人员需要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来减少、甚至是消除对患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影响和伤害,并预防此类事件的进一步扩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医务人员如何应对涉及医疗事故的法律惩罚
404人看过
-
患者遇到医疗事故应该怎样应对?
195人看过
-
病人死亡如何应对医疗事故?
470人看过
-
医务人员应如何避免医疗纠纷
410人看过
-
对方不赔偿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应对?
104人看过
-
如何应对医院手术中的医疗事故
43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应如何认定医疗事故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构成医疗事故。即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医务人员诊疗过失”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原因”。 所谓“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医务人
-
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6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的监督部门,如果医疗机构有违法行政法律的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的。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
-
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0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
一级医疗事故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
-
如何办理医务人员医疗事故档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