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5:11:23 374 人看过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记名股票(权)转让必须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才有法律效力

记名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票票面和股东名册的股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而上市公司只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全部为记名股票,并置备股东名册。而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也同样为记名股票,而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其余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但法人股必须是记名股票。由此可见,记名股票有发起人记名股票与非发起人记名股票之区别。实务中,其区别之一在于发起人记名股票必须在工商登记中注册登记,而非发起人记名股票只是在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中记载,而未进行工商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可见,发起人记名股票转让必须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才有法律效力。非发起人记名股票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才发生法律效力。

二、《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修改或删除,因为只有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提出了法定要求和限制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而转让其股份的股东所在股份有限公司有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之分。只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内挂牌交易。显而易见,《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与《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相悖。在实务中也是行不通的。而且,从国际通行规则来看,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要求到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可以到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笔者认为,《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应修改为:“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而且从该条文所在的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第二节“股份转让”移到第三节“上市公司”篇幅中去。

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记名股票转让作出限制的,应按章程规定,章程规定应征得公司董事会同意,其他股东同意以市场价格受让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转让采取自由原则。各国法律一般不对股份转让的限制作出规定。但是,为了维护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予以相应限制。这种限制往往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例如,瑞士公司法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不受限制,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记名股票的转让加以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征得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只有当其他股东同意以市场价格取得股份时,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国公司法》对“记名股份转让”规定:“对股份的限制可以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之中。如果股份有限的章程规定了股份转让限制,那么其适用的法律规则就与有限公司所适用的那些规则相同。”甚至某些国家规定某些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比如荷兰公司法、意大利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规定某些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荷兰人、意大利人。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对特定持有人转让记名股票作出了限制。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以对记名股票转让作出限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记名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的,应按章程规定,章程规定应征得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其他股东同意以市场价格受让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从其规定。

四、原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份转让

我国原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募集方式包括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以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定向募集公司应以股权证替代股票”。现行《公司法》中取消了定向募集方式。目前,记名股票(权)转让的实务中,大量的记名股权属于原定向募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记名股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regulations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股东主动转让股权;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权;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对股权的继承。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一)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
    2023-08-12
    246人看过
  • 对不对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只要将股票交给对方就转让完毕的说法对不对?
    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只要将股票交给对方就转让完毕的说法对不对?这种说法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因此,无记名股票的交易并不是在任何个地方都能进行,而是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转让方在依法设立的征券交易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才能发生股票转让的效力。所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只要将股票交给对方就转让完毕的说法错误。
    2023-06-09
    239人看过
  • 公司法转让股份的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
    一、一般限制(一)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二)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一)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三)公司收购
    2023-03-16
    483人看过
  • 2022年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为上市公司股票提供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组织。目前,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的主要场所有两家,即1990年设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设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供非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非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在场外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一般为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其交易价格通过交易双方协商产生。《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
    2023-07-05
    22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转让股份,有何特别规定?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23-06-09
    70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份转让纠纷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有限责任公司(gongsi)--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gongsi)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这点上我国和美国不同,不允许分期缴纳;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是一个例外,可以分期分批投入。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业务不同,有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中:(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对于经纪类证券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凡是投资人,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上,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按照出资
    2023-04-26
    37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办理股权转让流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一、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1.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
    2023-06-21
    6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限制期内转让股份的效力如何
    法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不得为某种行为的情况下,为该种行为,最终导致的后果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据此,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就股权转让及代持事宜等达成协议,股权受让人也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但若上述行为均发生在公司成立一年之内,即处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的限制转让期间,在该期限届满前,不产生股权转让交付的法律效力。律师补充: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作为倡导者设立的,公司的设立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一般也都由发起人确定。因此,在公司设立后的一定时间内,发起人应当作为股东留在公司,以保证公司稳定和运营的连续性。如果允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进行股份转让,可能会出现发起人不适当地转移投资风险,甚至以设立公司的名义非法集资或者炒作股票营利的现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2023-05-03
    500人看过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能否转让?
    发起人无疑份有限公司来说,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的筹备工作。因此,为了增强发起人的责任感,防止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别限制了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条规定是对发起人转让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违反本条规定,合同原则上无效。因此,发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述规定与第三人订立股份转让合同的,合同无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2023-07-17
    111人看过
  • 股权转让针对一般有限公司而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遇到几个具体的案子,涉及到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本转让,发现具体操作当中有些当事人、地方工商局、地方法院对这些概念较为模糊、不尽相同,有的法院已经针对对股本转让做出初审判决,有必要对此展开讨论,请大家各抒己见。先谈谈我的观点: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2、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
    2023-06-09
    340人看过
  •  未记名股票转让的缘由
    本文介绍了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人之间依法订立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以及相关流程。转让方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时,合同即产生法律拘束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办理转让手续时,收购方需进行内部决策,出售方需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听取其他股东的意见,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最后办理相收购转让的变更登记。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人之间依法订立转让合同,合同自转让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时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1、收购方进行内部决策;2、出售方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听取其他股东的意见;3、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4、办理相收购转让的变更登记。 收 购 方 如 何 进 行 内 部 决 策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收购方在进行内部决策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收购方应当组成一个由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监督收购过程并确保收购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次,该委员会
    2023-09-03
    113人看过
  • 工商局如何限制公司股份转让
    一、工商局如何限制公司股份转让(一)股权转让登记,首先需要准备相应的变更登记的材料:1、变更登记的申请表,该表一般可以从相关部门的官网上下载模板,或者去相关部门的窗口领取模板进行填写,主要是写清楚原股权所有人和变更后的股权所有人的名称等。2、公司的章程,因为一般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其涉及的人员比较简单,起股东股权的持有需要记载到章程里,所以应当持有修正后的章程,且该有公司的公章及股东的签字。3、股东会的决议,或者是股东会的会议记录,该材料主要是为了证明该会议经过了股东的表决和认可,转让股权是合法且合乎章程约定的,同时应当由股东的签字确认,以及公司的公章。二、股权转让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一)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
    2023-06-16
    162人看过
  • 公司成立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何时可以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后一年内不能转让;如果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3-07-06
    191人看过
  • 股份公司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不得转让,包括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可转让股份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一、公司倒闭法人该怎么处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对今后的任职会有影响。二、公司法中的董监高包括哪些人?“董”是指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的任期有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监”是指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
    2023-04-06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
    词条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股票
    相关咨询
    • 不记名股票如何转让(001)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4
      不记名股票可以通过交付方式转让,但是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或者是其他方式转让。此时也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东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限制其股份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股权后, 未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的,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2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股东要出让股份,或者解散公司或者将公司变更为归甲方,都应当签订协议,而且还必须在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将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变更,这样才能在法律上的效力,不然将来还是存在甲乙股东的情形; 2、对于乙方的行为:私下做单,收入不计入公司,关闭公司网站,属于侵犯公司利益,应当将该全部利益交还公司,而且还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 乙方另行开设办事处注册公司,如果所经营
    • 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具体如下: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 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转让程序是如何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6
      股权转让程序是: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3、变更银行信息 此外,股权转让得注意事项有:1、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