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挪用公款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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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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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挪用公款潜逃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30首先,挪用公款的潜逃分为两种情况:挪用公款后无法归还畏罪潜逃和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不同,挪用公款后无法归还,恐惧犯罪的潜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打算归还,客观上无法归还,同时又担心被追究潜逃。这种情况如果构成犯罪,只能挪用公款。;另一种是主观上不打算还,干脆就走了,既不用还公款,也可以逃避司法追究,潜逃。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因潜逃而转化为贪污行为,即以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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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31、挪用公款潜逃要注意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占用公款的主观意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转移、隐匿挪用款的,则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对其携带的挪用款,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若是客观上无力归还的,则定挪用公款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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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5携带不能仅指随身带着,即不能简单理解为款物在行为人的身上,而应该作扩大解释,即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到此公款。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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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定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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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潜逃要如何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1、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2、挪用公款后潜逃的可以推断出其具有非法占有共有财产的目的,自然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依据主客观相统一,依据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可以得出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