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质量保证金要退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2:03:13 204 人看过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质量保证金要退还。合同的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一般主要是用来保证双方能够妥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般来说是在您和对方都基本履行完毕合同内容后即确认收货后退还的。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订立的建筑工程合同。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5、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三无”建筑工程合同。所谓“三无”,是指建筑工程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报建手续。

6、建筑工程合同的其他无效情形还有:

(1)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建筑工程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建筑工程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工程合同;

(5)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外包合法吗?
    建筑工程外包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合法:1、外包的是一般专业性的分部分项工程,且总承包单位无此专业资质,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2、已经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审查。一、土建工程能专业分包的有哪些建筑工程中可以专业分包的项目包括行业垄断的项目。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什么叫建筑企业资质所谓建筑企业资质,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鉴于建设工程专业性极强,且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要求建筑企业在承揽建设工程时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不得借用资质或
    2023-06-21
    30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下降了吗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一、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问题。二、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有:1、施工合同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4、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人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格的问题;5、工程结算采用哪些标准问题;6、诉讼中成本司法鉴定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和农民工利益。《中华
    2023-02-26
    32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书要提供吗
    一、建筑工程质量书要提供吗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期内承担维修建筑的义务。若工程有损坏,施工单位必须为其维修。工程质量承诺书一般包含以下几点:第一,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第二,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图纸划分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变更,确保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第三,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第四,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第五,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第六,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二、申请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书该怎样写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男,汉族,住北京,电话:委托代理人:李***律师电话:13**********被申请人
    2023-03-29
    2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分包合同也会无效吗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分包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但并不会导致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而签订的违法分包合同。2、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签订的分包合同。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而签订的合同。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其他无效情形还有:(1)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5)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当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应该相互返还因此获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
    2023-08-10
    420人看过
  • 所有建筑工程都要留质保金吗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以前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通常不高于结算总额5%,但2017年7月1日新执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一、设计合同需不需要质保金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
    2023-04-05
    3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的保证金如何退还
    一、建筑工程中的保证金如何退还建筑工程中的保证金可以约定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在合同中对保修金约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条款及附件约定相矛盾,将保修期满作为返还保修金的条件,以及随意更改经过招投标程序所订合同对保修金的约定等。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保修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要约定为保修期满后返还,因为法律规定的工程保修期最长为建筑主体设计使用年限。同时,在返还时是否支付利息也需要明确约定,防止发生争议。另外,由于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因此,如果双方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而更改保修期将是无效的。二、建筑工程保证金有哪几类建筑业的保证金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支付保证金
    2023-04-21
    18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清包工要保证金吗
    一、建筑工程清包工要保证金吗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因此不能收取保证金。二、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提供劳务者要弄清楚接受劳务者的身份信息或工商信息,雇佣者是否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提供劳务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务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三、什么是清包工清包也叫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装饰公司或装修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
    2023-06-16
    396人看过
  • 质量保证期满后是否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满后,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应退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否则应在缺陷期结束后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资金工程承包合同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退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一)保证金预留和退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和期限
    2023-05-07
    3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或者质量问题
    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一、工程款支付担保范围是什么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保证人赔付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函金额。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
    2023-03-04
    99人看过
  • 谁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归建设局下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如何控制建筑工程质量(一)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二)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三)竣工验收控制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及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7-12
    20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一、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二、工程在质量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在
    2023-06-20
    193人看过
  • 和无建筑资质包工头签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没有建筑资质的包工头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2023-03-18
    42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无资质合同有效吗
    没有资质的工程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等。一、签订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有哪些1、合同主体资格的风险大型建筑企业大多数都在外地开办有分公司,但是其中有很多分公司名义上是某企业的分公司,实际上是包工头在独立运作,包括投标、施工等。按照一般的"行规",包工头中标之后,应该是以建筑企业本身的名义来签订合同的。但是,有部分包工头为免交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中标之后不通知建筑企业,而是私刻建筑企业的公章来与业主签订合同。一旦出了问题,包工头就跑了,而合同又不是建筑企业自己签的,业主的利益很难保障。2、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全面的风险目前工程合同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约定不全面,主要是义务方面存在漏项。比如对于业主来说,招标时候的本意是打算将施工过程
    2023-03-15
    15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
    质量保修金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一种质量保修担保方式,发包方为了保证在一定期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而约定由承包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发包方在工程款中直接预留约定金额,从表面上看保修金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但其性质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直接预留质保金的法律效果等同于承包人另行交付质保金的法律效果,都产生一种以特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标的的质押权。为避免因质保金返还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将对质保金的返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的约定。《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保修,承包方,工程,预留,设立,约定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
    2023-08-16
    24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质量保证金可以申请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6
      工程质量保证金能申请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至两年退还。
    • 建筑工程五证不齐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无证不齐全建设工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机械能判断,若是建筑合同的负责人有相应能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达真是,所签订建立的合同内容并不影响我国规定的,那合同就有效。
    • 建筑工程质保金有诉讼时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9
      建设工程质保金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它来源于施工单位。
    •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合同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5
      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