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问题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1:00:39 189 人看过

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例外的情况是: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风险:1、无法取得房屋使用权。2、不能办理房产证。3、不能上市交易。4、没有质量保证。5、可能被强制拆除或没收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是什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取决于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小产权房虽然不能登记过户,但是合同的效力,并不以能否过户为生效要件。不能办理房产过户,即不能取得房产证。具体生效要件如下:1、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买卖合同的订立,是买卖合同双方意思真实表示;3、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备上述要件,就是有效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南昌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小产权房交易注意问题一览
    南昌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1、在南昌,对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2、在南昌,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拥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南昌的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南昌小产权房买卖有哪些问题要注意1、由于乡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南昌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
    2023-05-10
    338人看过
  • 购买儿童的法律问题:卖方的刑罚分析
    买卖儿童的判刑标准:1、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主要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签买卖合同卖方要注意什么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卖方应注意以下几点: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音乐会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
    2023-07-16
    155人看过
  • 关于共有房产继承的问题分析
    关于共有房产继承的问题,一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一、爷爷遗产孙女怎么继承孙女继承爷爷的遗产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有两种途径。一是遗嘱继承,即爷爷在生前设立有效的遗嘱,约定将遗产包括房产等个人财产给孙女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孙女可以依据有效的遗嘱继承爷爷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孙女继承遗产只能代位继承的方式进行。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父亲死亡,由其子女继承他所享有的遗产份额。二、继承权条文什么时候有效?继承权一般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但是有继承权不一定就可以继承遗产。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应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的时候应该均等分配,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三、女儿死后遗产分配女儿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第一顺序
    2023-02-21
    25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1、当事人双方条款该条款有两方面直接影响:第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即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影响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新《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除非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否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按照新《公司法》第71条执行,即:如果股权是内部转让,无需征得
    2023-06-09
    492人看过
  • 小产权房买卖存在什么问题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吧,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小产权房其实指的就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小产权房买卖有什么问题1、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买了房子之后都是有产权证书的,但是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因为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所以你就不可能拿到一个合法合规,有效的房产证。2、在想出手比较难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证书的,大多数的购房者还是想要购买有产权的房屋的,如果业主想要向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出售小产权房,因其没有房产证而无法完成产权过户,小产权房屋购买人完全可以与其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达到一房二卖或是多卖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3、购买压力大虽然购买小产权房的总价比较低,但由于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没有经过备案,就不能去银行做贷款,只能一次交清房款。对于购房者来说其实压力也很大。而且
    2023-05-01
    366人看过
  • 浅析对小产权房买卖无效损失赔偿问题的处理
    【案情】,村民吴某与机关退休干部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将吴某名下的一自建房屋作价13万元出售给张某。协议签订后,张某向吴某支付全部房款,吴某将该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交付给张某。因该房用地系集体土地性质,故双方一直未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吴某交房后就全家搬迁他处居住,张某一家人居住使用此房至今。,吴某打听到自己卖的房屋面临拆迁,将获得高额拆迁补偿。于是,吴某以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土地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由双方各自返还房屋和房款。张某应诉后认可自己与吴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但认为双方合同签订并履行多年,吴某已经使用原购房款13万元在市区购得一套商品房居住。如果法院在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后直接按“双倍返还原则”相互返还房屋和房款的话,自己将明显不利。而且本案是原告吴某因想谋取更大的拆迁利益而反悔协议,违背诚实信用
    2012-06-10
    17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内涵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为:(1)买卖合同是典型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即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等一般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存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应承担民事法
    2023-08-12
    39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债权人代位权法律特征: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不是代理权;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其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均来自法律规定;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负面行为;4、代位权不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请求权,也可以在债务人履行期届满前行使,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什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2、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并怠于行使其权利。3、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4、须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2023-07-07
    93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1、海域使用权取得方式:(1)依法批准海域使用申请,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二)通过招标、拍卖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权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取得利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海域权利人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不得以不妨碍其合法使用海域的方式阻碍海域的非独占使用(二)义务:在海域使用期间,海域使用权人发现使用海域的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海洋基础测绘,海域使用权期限:一、水产养殖15年;二、拆船用海20年;三、旅游娱乐用海25年盐业、采矿业用海三十年(5)公益事业用海四十年(六)港口、造船厂和其他建设项目用海五十年(海域使用权期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向原批准使用海域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原批准海域使用的人民政府应当批准续期,但因公共利益或者
    2023-05-07
    14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问题分析
    合法。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款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近几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越来越常见,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用人单位是利用劳动者不懂法这一现象,经常与劳动者形成劳务派遣关系。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加上国家没有成文的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实践中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劳务派遣也变成了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个“利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在
    2023-07-06
    114人看过
  • 房屋产权过户中的法律问题分析及法律风险
    购买房屋与购买其他普通商品在取得所有权方式上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购房属于不动产交易的一种,其所有权的取得不以是否交付为准,而是以是否向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为准。所以,购房者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决定是否购买某个特定房屋时,不但要考虑能否拥有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支配权,更要考查能否获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如果购房者在决定购房之初忽略了所购房屋可能存在的过户的法律障碍,那么,轻则会使购房者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之中,重则可能导致购房者钱房两空,血本无归。综合分析产权过户中的法律障碍,其来源集中在卖方方面。因为在购房这一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而卖方的的主要义务则是交付房屋并转移其所有权。对卖方及其所售房产进行资信调查和权属分析,是排除产权过户法律障碍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商
    2023-06-10
    435人看过
  •  股东合同协议问题的法律分析
    本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出资协议的相关内容,包括当事人详细信息、出资额及货币种类、出资年限、出资人权利和义务、投资前提、增资扩股金额及股份比例、约定期限、投资款项缴入公司指定账户、享有公司权益、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年度预算及公司运营计划、违约条款及自动终止条款等。出资协议是公司增资扩股的重要文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以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1.当事人详细信息;2.出资金额应明确,货币种类应明确。若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明确物权或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3.出资年限;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出资人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等;注意以下几点:一、投资前提,原股东或公司完整披露公司情况,增资扩股经过股东会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二、增资扩股金额,及相应所占股份比例。三、约定期限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并将相应投资款项缴入公司指定账户
    2023-08-26
    49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所有权转移与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
    本文介绍了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以及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和方式。有效的买卖合同需要满足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社会利益、合同标的明确且具有可实现性等条件。所有权转移原则包括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和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而所有权转移方式则包括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买卖合同是有效的:1.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2.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社会利益;4.合同标的必须明确,并且具有可实现性。二、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主要有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
    2023-11-03
    246人看过
  •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法律分析
    这是一篇关于离婚后房产分割起诉状有效内容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离婚后房产分割起诉状中规定的这些内容均为有效。离婚后房产分割起诉状中规定以下内容为有效: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离婚后房产分割起诉状怎么
    2023-11-1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法律角度分析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30
      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但由于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购房者可能会承受一系列不好的后果。情况不同,采取方式也不同: 1. 如果已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2. 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房屋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
    • 民法典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物权问题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6
      只要买卖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属于有效的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签订合同的形式也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 小产权房能否买卖,小产权房能否买卖?转让合同要包含大产权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小产权房是相对商品房而言。也就是说,具有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和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
    • 买卖私人小产权房需要注意什么,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0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