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法与中国的选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0:30:14 267 人看过

通过WTO的规范和约束,商品和服务如今可以基本自由地跨越国界流动,但问题在于资本的流动还缺乏一个类似的多边国际法体系的保障。一直以来,美欧日等国都极力将多边投资议题纳入WTO框架内。

在此问题上,南北矛盾体现得特别明显:资本输出国主要是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基本上是资本输入国。后者很想吸引外资以推动本国经济发展,但是又很不愿意承诺向外国投资者提供高度的保护,因为那意味着对自己主权的减损和未来政策选择空间的限制。在一些左翼政府和理论家(比如阿根廷的卡尔沃主义)的倡导下,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都团结一致地反对西方用国际法为其资本输出保驾护航的阴谋。

因为穷国们的捣蛋,综合性多边条约总是搞不成,怎么办?那就把它们撇在一边,富国们关起门来自己搞,毕竟FDI中有八成是在富国间流动的。要是哪个发展中国家脑子开窍了想加入,就让它自己申请。在此思路下,经合组织OECD的29国于1995年开始围绕多边投资协定MAI进行谈判。其目标有三:第一,提供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规则,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并享受前后一致的投资待遇;第二,设定高标准、自由化的投资保护;第三,规定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让外国企业可以状告东道国政府违约。MAI谈了三年半最终失败了。这与当时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无关系:上世纪90年代后期欧洲多个中左翼政府上台,而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让人对资本自由流动的负面代价心存疑惧,各种非政府组织出于各自目的大吵大闹,再加上各国商业团体的支持力度普遍衰减,OECD搞的多边投资条约与WTO框架下的努力一样付诸东流。

既然全球性的不容易谈成,那就搞地区性的。在地区自由贸易区条约中,把资本与贸易捆绑在一起,是个挺高明的招:你想和我搞自由贸易,那就得承诺保护我的投资。在这种捆绑策略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就范了。比如美、加、墨三国的北美自贸区NAFTA和美国同新加坡等国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中,资本自由流动终于得到国际法的高度保障。这里又产生了溢出效应:已经同西方签订了高标准投资保护协议的国家(如墨西哥和新加坡)再同别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时候,基本上都会要求沿用此前同美国签的那种高标准格式。

因此,近年来各国间的双边投资条约的签订数量和对外资保护程度都大大提高。到2005年底,全球已经有了将近2500个双边投资条约,其中越来越多的条约是以美国范本为参照对象的。其高标准保护体现在三个方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征收条款和例外以及投资者诉东道国机制。以前,是否允许外资投资本国市场是需要东道国政府批准的;一旦外资享有准入前国民待遇,那就意味着外资在开业和并购时的市场准入上与本国公民无异。征收,是政府对内主权的一部分,条件必须是出于公益和非歧视性的,而且按照美国人的赫尔规则,东道国政府对外资实施征收或者相当于征收效果的其他政策后,必须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投资者由于东道国政府在上述问题上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可以在世界银行下设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起诉东道国政府。

当然,从法理上东道国手中还是有几个安全阀门的,因为ICSID公约授予四个权利:逐案书面同意权当地救济优先权东道国法律适用权重大安全例外。在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时候保留这四个权利,就可以避免陷入阿根廷现今的困境:上世纪90年代阿根廷在对外经济政策上右转,草率地签订了一系列高保护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如今政策调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伤害到外资的潜在利益,结果频频被告到ICSID,罚了数十亿美元。

中国该怎么办?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双重身份中,一方面我们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这要求我们在签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或者自由贸易协定的时候尽可能保留主权从而保留未来政策调整空间;另一方面我们正在迅速成为资本输出大国,这就要求通过高标准的国际协议来确保投资安全与自由。国际经济法的老专家陈安教授提供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思路:我们的外资主要来自发达国家,所以跟他们签的协议尽可能采用低标准,这样他们比较难告倒中国;我们的对外投资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原料生产国,而这些国家本土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所以应该跟他们签订类似于美国模板的投资保护协定,一有问题直接去ICSID解决而不是在当地法院。两类协议之间的自动联系机制在于最惠国待遇(MFN)原则,那么我们切断这个自动联系的办法就是在与发达国家签的投资条约中明文排除和限制MFN条款在争端程序中的适用。这样的政策自由,在反思市场换技术的大背景中显得尤为必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0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投资相关文章
  •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以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都是不相同的。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及风险分析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
    2023-06-05
    268人看过
  • 留学如何选择国际学校
    当前,越来越多的孩子选择出国留学,而选择国际学校就读来完成出国前的准备,被人们看做是一条捷径。那么,如何选择国际学校?国际学校的课程有何特点呢?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北京爱迪国际学校校长连虓。记者:请问国际学校最吸引家长的是什么?连虓:很多家长看重师资和课程,这些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看学校是否具备教授这些课程的平台。平台的搭建不仅包括实验室、设备等硬件,还包括国外大学录取时非常看重的社会实践和独立运作项目的能力培养。记者:孩子上国际学校会比其他学校更轻松吗?连虓:国际学校学生用功的程度不亚于国内学校,但方式会不同。我们的考试不以淘汰为目的,而更注重利用现在的知识探索未来的知识。学生在上国际学校时一定要有清晰的成长路线图,学校会给学生一个清晰的目标和方向,不像社会上认为的那样,上国际学校就可以轻松下来。在大学前西方都认为是在做准备阶段,等到了大学,学生用功程度比中国大学生高好几倍,因为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国际投资法主体
    国际投资
    自然人作为国际投资法主体应具备哪些法律能力,以及如何确认?自然人作为国际投资法的主体,除应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外,还应当具有从事国际投资活动的法律能力。一般说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国家里,自然人可以从事国际投资经营活动,具备国际投资法主体的资格。但在我国自然人不能作为国际投资法上的主体。各国法律主要以属人法作为确认自然人一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不过,大陆法系各国一般均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而英、美普通法各国则以住所地作为属人法。
    2023-06-06
    393人看过
  • 选择英国移民投资有什么优势
    投资移民英国优势一:无资产来源/无经商管理经验要求传统的加拿大、澳洲投资移民项目都要求申请人解释所申报资产的合法来源。但英国投资移民在这一点上对资产来源无严格要求,无经商管理经验要求,只要年满18周岁都可以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只要求提供资产证明即可。而且,对于所申报的资产,可以是通过继承、赠与、证券投资、期货买卖、生意经营等任何一种形式获得,要求非常灵活。投资英国移民优势二:可自由选择主申请人由于没有资产来源及管理经验要求,所以,英国移民要求夫妇双方可任选一方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即可。并且,若家庭中已满18岁的成年子女已在英国留学或准备去留学,可以将资产过户到该子女名下,然后由其作为主申请人单独申请。申请成功之后只需要申请人每年在英国居住满半年即可。因此,对于子女已经在英国留学的家庭来说,一方面,移民成功后子女可享受到英国优厚的社会福利,尤其是留学学费上的巨额优惠;另一方面,父母也不用放
    2023-05-09
    460人看过
  • 国际投资的动机
    国际投资
    在不同文化的遥远地方作业,困难度远甚于国内。反之,国内公司具有竞争优势。因此,公司向国际投资必须具有一些正面理由。(一)外国公司可能有的竞争优势国外投资所发生的风险及问题,也有它的一些可能报酬。有些工业是以规模经济著称,因为全球市场占有率高的公司有能力以较低的成本结构,进行更有效率的营运。因此,大型跨国公司因其低生产单位费用,较小型的本地公司占有优势。而且,在本地生产也许是进入市场或维持市场占有率的惟一方式。许多公司从出口外销作业转移至国外生产,是肇因贸易障碍限制,或是威胁到其产品进入目前或潜在的市场。如果竞争者在贸易障碍之内建立生产设备,他们可能有能力扩展其市场占有率减低成本,及在其他市场上做更有效的竞争。这是防御性国外投资的一个例子(即扩展国外的动机是为保护市场地位)。地域性贸易协定的重要性已然形成,这些地区以外的公司,藉在会员国内投资来建立它们在协定内的地位。其中一项重要的例子是,日
    2023-06-06
    53人看过
  • 浅析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以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都是不相同的。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及风险分析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
    2023-04-25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投资
    相关咨询
    • 国际仲裁员的选择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选择仲裁员应把握三条原则: 1、选择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仲裁员均是仲裁委员会从资深的经济、法律专业人士中聘任的,因此,仲裁员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但由于仲裁员的职业不同,其熟悉的专业知识也不同。选择熟悉专业知识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相关专业的案件,更能迅速准确地抓住争议的焦点,分清是非责任,提出解决争议的最佳方案,从而提高仲裁效率和质量。如果,当事人选择专业知识不熟悉的仲裁员,比如选择建筑
    • 国际采购中如何对供应商进行选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与国内供应商相同,但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不太好弄。
    • 外国公司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为涉外民事关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一个民事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直接影响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和可适用的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产
    • 国际投资的目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际投资第一点就是选择好的平台了。无论你怎么会投资,或者是经验有多丰富,都需要一个好的交易平台作为支撑。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在市场中赚到钱。多去关注经济数据,了解行情,抓住机会果断下单。 因为交易市场的行情是多变的,如果我们在抓住交易的时机的时候就要果断下单。如果说决心不够果断,即使是一次投资的良机,也有可能因此而失败。
    • 怎么选择海外投资中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于大多数投资移民来说,都会选择出出入境中介公司帮助他们实现移民。这些作为选择办理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大多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经商经验,都希望选择所谓合法正规的出入境中介公司作为代理。但是中介机构的资质如何判定对于大多数申请人来说是难以判定的。通常移民的目的国对于中介机构有自身的规定。比如,按照加拿大移民法的规定,移民代理人必须是加拿大注册律师或注册移民顾问,而这些资格只能在加拿大境内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