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2、目前有13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可以免干备案。分别是: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表、无菌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脱脂棉纱布、避孕套、避孕帽、电动轮椅、手动轮椅、血糖分析仪、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血糖试纸)、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妊娠诊断试纸)、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排卵检测试纸)。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
(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类风险:发票开具问题
(一)对方拒开发票
税务局认为:对不开发票行为依据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罚款,对仍不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由税务机关为相应纳税人代开发票。
(二)对方不开发票造成损失,请求赔偿
法院认为:主张经济损失,法院予以支持,按照公平原则,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注意:对方不开发票造成损失,可向法院请求赔偿,向税务机关请求对方开具发票。
-
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行政处罚
239人看过
-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不备案怎样处罚
393人看过
-
一类医疗器械经营需要备案吗
250人看过
-
经营第几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
83人看过
-
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后果会有哪些
489人看过
-
6840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条件
229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6从事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填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接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场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备案号编号规则为:食药监械经营备号。其中: 第一位代表
-
经营第几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4-03-26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根据相关法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不需许可和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备案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许可管理,所以只经营地一类医疗器械是无需备案的,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是需要备案的。
-
一类医疗器械经营需要备案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4-03-16一类医疗器械经营需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产品风险分析资料;2、产品技术要求;3、产品检验报告;4、临床评价资料;5、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6、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7、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28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五、应当
-
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是怎样?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第二十九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