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从犯段黎明被判刑2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04:42 297 人看过

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系列案之一的段黎明案,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一审宣判,段黎明被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2年。

段黎明原是广西北海喷施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今年6月28日,段黎明公诉案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公司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被称为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的此案中,段黎明被法院认定为是从犯,段黎明今天的判决因而是刑期并不长的2年时间。

在法庭上,黄春平审判长宣读了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为:被告人段黎明身为喷施宝公司工作人员,在喷施宝公司尚未对其工薪标准作出决议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构本不存在的直销部,又以直销部周转金名义,共同侵占本单位现金人民币1313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此外,被告人段黎明并非野村公司的员工,也未受野村公司的委派,在未经喷施宝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将喷施宝公司具有商业性质的相关资料提供给野村公司的行为已非正常的职务行为,事后又以工资的名义非法收取野村公司数额较大的现金港币1787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公司人员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段黎明犯有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段黎明及其辩护人所持的无罪意见没有证据证实,故不予采纳。在共同侵占喷施宝公司款项的犯罪活动中,被告人段黎明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为严肃国法,根据被告人段黎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段黎明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段黎明犯公司人员受贿罪所得的赃款港币17872元(折合人民币18989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被告人段黎明犯职务侵占罪所得的赃款人民币3000元退还广西北海喷施宝有限责任公司。

法庭宣判时,被告辩护人、北海市桂鸿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文凯参加宣判。在今天下午对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主犯水麒梁和从犯段黎明的宣判中,喷施宝公司董事长王祥林不仅没有出庭旁听,连平日到庭参加旁听的喷施宝员工也很少,仅是两三人而已,其他的旁听人员主要广西区内新闻单位以及来自北京有关报社的媒体记者。

在今天的判决中,法院已经认定水麒梁和段黎明是共同犯罪,都犯有职务侵占罪和公司人员受贿罪。那么,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由职业经理人受害第一案向职业经理人犯罪第一案演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同时,由于此案还牵涉到境外人员野村公司吕少兰等人,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是否成为涉外案件或跨国犯罪案件,还有不少未知数。(张骁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主犯已经判刑了,从犯案件怎么办
    从犯在主犯的刑罚上减轻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从犯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一、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合意,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故意犯罪从犯可以不开除党籍吗故意犯罪从犯一般应开除党籍。从犯,是指在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行为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简述共同犯罪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1.组织、领导犯罪集
    2023-06-20
    469人看过
  • 中国明年下半年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法院在继续坚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同时,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明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死刑案件均应当开庭审理的目标和要求。通知强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极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是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
    2023-04-22
    327人看过
  • 中国餐饮第一赔偿案:"擅自离职"还是"被迫辞职"
    中国餐饮第一赔偿案:"擅自离职"还是"被迫辞职"被传媒称为“中国餐饮业第一赔偿案”的当事人,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厨师长吴林,因与餐饮公司经营理念不同,书面提出辞职经批准离开,两月后,公司却以吴林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50万元人民币。经过仲裁、一审,今年9月,成都中院同样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吴林一次性支付官府菜违约金250万元。1999年,四川长富集团在成都成立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11月,长富集团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就职于北京某五星级酒店专门研究开发鲍鱼翅的大厨吴林,并高薪聘请他担任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部总厨师长,劳动关系从200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9日,为期10年。协议约定,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作为拥有国际烹饪艺术大师、国
    2023-06-09
    131人看过
  • 中国第一股歌案
    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一股歌在网上迅速蹿红2007年4月,有着10年股龄的上海白领龚凯杰有感于当时的股市和个人的炒股经历,根据流行歌曲《死了都要爱》的曲调创作了《死了都不卖》的歌词,发表于Loveinhere.com网上,署名凯哥。2007年5月6日,龚凯杰找到网络歌手王蓓唱此歌曲,并将这首《死了都不卖》的录音文件挂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没想到一下子火了。这首旋律脍炙人口,内容反映了广大股民的普遍心声的歌曲被挂到网上以来,短短十几天点击率便突破100万次。2007年谷歌和百度对搜索关键词进行排名,死了都不卖进入谷歌年度中国热榜和百度2007搜索风云榜十大上升最快的第四位。被股民称之为中国第一股歌。演唱者变原创昔日合作者反目《死了都不卖》刚火的时候,龚凯杰和王蓓既是朋友又是合作者。据龚凯杰称,歌曲刚火不久,娱乐基地网站(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公司)找到他,表示希望与其合作。但因为《死了都不卖》的曲
    2023-06-08
    425人看过
  • 从业人员在职被判刑有养老金吗
    在职被判刑有养老金吗在职职工判刑后,如果出狱后已经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申请办理退休后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刑满释放后养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被判徒刑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今年67,也就是01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你说的95年工龄已满30年,那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申请办理退休后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如果以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那么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本人申报,经社会保险局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2023-04-19
    323人看过
  • 从本案谈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潘某因欠债无力偿还而萌生杀人劫财的念头,遂于某日以做生意为名约徐某让其准备1.5万元去外地进货,并声称不得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当晚,潘某开车将徐某骗至一无人地段,乘徐某熟睡之机,打电话给徐某的妻子,在确认其不知徐某的去向后,即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放在车上的铁锤欲将熟睡的徐某杀死,然后将其随身携带的1.5万元劫走。终因害怕事发后被发觉而放弃了杀人劫财的念头,调转车头回家。后又对徐某谎称有人要绑架他才将车子开回家的。事隔数日,潘某又因敲诈徐某20万未遂而被公安机关抓获,遂主动交代了欲劫财杀人的事实。审判: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潘某犯有故意杀人罪(中止)和敲诈勒索罪(未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认为潘某为杀人劫财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为谋财采用恐吓的方法,勒索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潘某因敲诈勒索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故意杀人的罪
    2023-04-22
    473人看过
  • 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被悬浮”
    昨日,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负责人透露: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的武汉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日本富士化水公司和美资甲电业公司专利侵权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武汉乙胜诉已9个月,但案件仍未进入执行阶段,判决结果面临被悬浮的危险。武汉乙是一家设立在东湖高新区的科技企业,是我国首家二氧化硫减排专业企业,专门从事海水法减排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并在该领域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1996年,美资甲公司获批,在福建漳州投资32亿美元建火电厂。该公司因购买的日本富士化水公司的镁法脱硫设备不能正常运作,转向武汉乙公司求助。在获得乙公司海水法脱硫技术后,甲公司脱硫设备得以正常运作。电厂建成后,甲公司公然否认采用了乙公司的技术,宣称脱硫技术来源于富士化水公司。由于甲公司的歪曲,武汉乙竟然被要求必须得到日本富士化水公司的授权,才能参与国内市场投标。此举造成乙公司丧失数十亿元的脱硫市场订单。2001年开始,乙公司向
    2023-06-08
    64人看过
  • 走私主从犯辩护词第一段写什么?
    走私主从犯辩护词第一段写什么?我们接受王某某的委托,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我们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公诉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主要辩护意见如下:总的辩护意见是:起诉意见书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以走私罪论处”的认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犯有走私罪。一、现有的证据证明,王某某并不知道所购橡胶系“保税货物”。起诉意见书仅依王某某的口供就认为其犯有走私罪是违背刑法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以走私罪论处。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间接走私行为、准走私。根据刑法的规定,走私罪的“明知”只能是行为人明确知道。本案王某某并不知道其公司购买的货物系“保税货物”,整个卷宗中也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某的主观系“明知”,理由如下:1、本案所有证据均证明对本案货物
    2023-06-22
    475人看过
  • 四川宣判团伙跨国贩毒案2主犯被判死刑
    4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陈某某、王某某、高某某、钱某某等19人走私、运输、贩卖毒品一案作出宣判,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某、王某某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高某某、钱某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杨慧等4人无期徒刑,判处郭坤、陈某某等9人有期徒刑10至15年。另有2人被判缓刑。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5、6月份,高某某在云南省景洪市认识了老挝国籍人杨慧。通过杨慧的介绍,在勐腊县与陈某某(老挝国籍)认识。2005年3月,陈某某先后四次从老挝国携带毒品海洛因至勐腊县。通过杨慧联系,蒋得伟(在逃)、魏世文(在逃)与王某某、高某某、钱某某等人在勐腊县向陈某某购得海洛因7公斤,分别由王、高、钱、李、魏等人运输到广东省,由曾佑平、彭强、郭坤等贩卖。2005年4月初,杨慧电话联系高某某与陈某某交易毒品,公安机关于同月10日在景洪车站将杨慧抓获。2005年4月10日,陈某某和陈某某
    2023-04-25
    89人看过
  • 从犯一般排在第几被告
    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起诉书一般是按照先主犯再从犯的顺序表述的,如果都是主犯的话,就按照情节轻重依次表述。关于分第几被告人一般是根据同案犯的罪犯情节轻重来定,如是团伙作案的根据主犯从犯的犯罪轻重来定。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国外学者也有称从犯为帮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实施犯罪前后或行为中,帮助实施犯罪的人。《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15
    212人看过
  • 主犯十年有期徒刑,从犯被判多少年?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或者是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没有规定对从犯的处罚必须要“比照”主犯,所以对从犯的处罚可以但不应当轻于主犯。同样地,对于从犯也需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来进行处罚。因此,从犯判多久根据的是从犯所进行的犯罪事实来认定。主犯和从犯的量刑差距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主犯一般根据其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而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19
    305人看过
  • 诈骗案从犯判刑案件如何处理?
    一、诈骗案从犯判刑案件如何处理?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
    2023-06-17
    310人看过
  • 海淀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犯10人被判刑罚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涉毒犯罪分子进行了集中宣判。10名贩毒分子分别被法院判处10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2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2006年10月10日,被告人郝惯生伙同他人携带甲基苯丙胺195.07克,从河南省许昌市乘火车来北京后,在被告人郝世豪租住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小区东5号楼地下室内,将毒品交给郝世豪。同年10月11日,民警在被告人郝世豪的住处附近将郝惯生、郝世豪抓获,并从郝世豪身上及住处共起获甲基苯丙胺195.07克、氯胺酮1.62克(已鉴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惯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乘坐火车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95.07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郝世豪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95.07克、氯胺酮1.62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均应予惩处。最后,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郝惯
    2023-04-25
    436人看过
  • 中国诈骗一百万会被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100万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诈骗一百万判多久诈骗100万以上的,属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二、诈骗100万从犯判多少年诈骗100万从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地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以或者是单处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地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100万是数额特别巨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
    2023-02-15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已经被主犯从犯了还能刑事案件判刑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跟据司法解释5000元以上不满5万的认定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认定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 诈骗案主犯已经判刑从犯另案处理会怎么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从犯要比主犯判得轻点。《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经济犯被判刑2年假释可以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是可以申请假释的一方面条件,还需要满足其他方面的要求,才可以申请假释。
    • 中从犯在逃主犯被抓,主犯先判刑还是等从犯被抓后一起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9
      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故意犯罪中,按照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分别量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主犯判十年, 从犯已经判十年, 从犯还会判刑吗, 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还是法定刑较轻的轻罪。如果从犯所参与的是重罪,如参与入户抢劫,主犯判处了十年以上徒刑,从犯就不能免除处罚,而只能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从犯参与的是轻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③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同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主犯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应处的刑罚,应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围之外,没有到现场从犯的量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