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案件听证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8:43:36 110 人看过

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如下: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一、行政案件追诉时效包括:

1、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

2、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执法举证责任包括:

1、依职权无需当事人同意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举证责任或称主动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2、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举证责任或称被动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谁应当承担提供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案件事实真相的义务。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是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行政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行政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2023-06-03
    203人看过
  •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对于个人处2000元以上的行政罚款的,将会要求组织听证。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的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一、听证会组织的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2023-06-27
    341人看过
  •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怎样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一、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怎样的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流程是: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听证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3、税务机关对听证申请进行审核。4、组织听证。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由记录员写成笔录,并给听证主持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审阅,认为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请求补充或改正;承认没有异议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2.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
    2023-04-24
    182人看过
  • 行政案件组织听证时限是多久
    对于这样的情况都是在3天之内进行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三日即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享有听证权的时间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10-25
    429人看过
  • 听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为什么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听证?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即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不行拒绝,都要组织听证。另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限定听证案件的范围,是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既保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效率,注重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民主程序的建设。听证尽管是行政处罚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但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并不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才举行听证。当事人对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以提出听证要求?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首先具备的一个前提,就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违法事实的认定上有重大分歧。如果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则不
    2023-04-24
    105人看过
  • 山东行政处罚金额听证条件金额是什么
    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二)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三)法律
    2023-02-20
    23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
    听证程序是我国法律一项比较特殊的规定,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可以要求对案件的审理进行听证,当事人听证政策也有利于案件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体现了我国的法制精神,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于听证,那么,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
    2023-06-28
    417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受理条件有什么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应遵循的原则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税务机构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有什么?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构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
    2023-03-03
    177人看过
  • 申请回避行政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一、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吗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
    2023-06-23
    374人看过
  • 行政案件听证中哪些情形应当终止听证
    一、行政案件听证中哪些情形应当终止听证听证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听证:1.听证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的;2.听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3.听证申请人死亡或者作为听证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解散的;4.听证过程中,听证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5.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二、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如下: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三、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组织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
    2023-07-08
    487人看过
  • 法庭行政案件开庭听证报道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法庭上的证据谁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
    2023-07-05
    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企业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要遵守国家颁布的相应法规,否则也
    2023-03-31
    273人看过
  • 哪些行政处罚案件不能听证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另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的范围作了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限定听证案件的范围,是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既保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效率,也注重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民主程序建设。但是,听证并不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只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才举行听证。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首先应具备的一个前提,就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违法事实的认定上有重大分歧。如果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则不必举行听证。其次,必须是属于行政处罚规定的听证范围内的案件,只有属于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才可以举行听证,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2023-06-13
    109人看过
  • 行政案件听证由谁组织实施
    一、行政案件听证由谁组织实施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二、行政案件听证的程序是什么行政案件听证会的程序是: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7.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
    2024-02-18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听证案卷对于行政复议听证条件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31
      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召集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在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上,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审查和认定的案件审理程序。 按照该《规定》,行政复议机构根据案件审查需要可以举行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行政复议机构按有关规定决定。5种情形可以举行听证:涉及人数众多或者群体性利益的;具有涉外因素或者涉及港澳台地区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较复
    •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过程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 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6、关闭通信工具。 (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就绪) 听
    •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规则是如何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 (一)当事人可以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陈述; (二)当事人可以查阅他方提交的材料; (三)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无法在听证前提交证据的,经复议机构准许,可以在听证时提交; (四)申请人可以在听证时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规则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在听证时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六)当事人可以核实听证记录。
    • 行政案件听证主持人由什么指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7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听证主持人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以保障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听证参加人员除行政管理相对人外,权利或利益间接受到影响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听证。通过扩充公民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办法有什么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7
      过程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 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6、关闭通信工具。 (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就绪) 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