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0:12:30 446 人看过

具体行政行为可撤销的条件: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注意事项:

1、具备上述五种形式之一即构成撤销理由;

2、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方式自然无效。

一、拆迁问题的纠纷维权

拆迁纠纷可以向实施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违法程序、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要求其撤销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

二、政府哪个部门受理行政复议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有奖销售行为注意事项有哪些
    1、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2、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3、奖品为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形式的,应当公布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需要向其他经营者兑换的,应当公布其他经营者的名称、兑换地点或者兑换途径。4、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5、经营者以非现金形式的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奖品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其金额。6、经营者应当建立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设奖规则、公示信
    2023-05-06
    173人看过
  •  公安机关撤销行政行为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行政行为的内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行政行为已执行完毕,且未产生实际执行效果;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明显违法的情形,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行政行为不适当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的内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形;3.行政行为已执行完毕,且未产生实际执行效果;4.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明显违法的情形,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
    2023-10-08
    324人看过
  • 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怎么办
    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五种情形的,决定撤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4、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23-08-05
    347人看过
  •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4、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二)、对下列行政机关、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县级人民政府;2、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4、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5、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并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申请书应有申
    2023-03-02
    466人看过
  • 抽象行政行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以直接申请复议的,只有在行政机关依据该抽象行政行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申请附带审查。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措施。3、对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行为。4、行政确权行为。5、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6、干涉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7、违法集资、征收、摊派等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8、不予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行为。9、未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行为。10、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为。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
    2023-07-19
    362人看过
  • 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该项所规定的确认违法判决,主要是针对违法的事实行为。所谓事实行为,是与法律行为相对的概念,是指一切并非以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发生事实效果为目的的行政措施。事实行为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创设、变更或消灭的法律效果,因而不能成为撤销判决的对象,在其违法时只能适用确认判决。该项所规定的确认违法判决,还适用于在作出判决前行政行为已经了结,亦即已经执行完毕而无恢复原状可能或因其他事由而消灭的情形。因为该行政行为已无可撤销之效力,只能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我国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为: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
    2023-03-29
    311人看过
  • 注销驾驶证是否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注销驾驶证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注销驾驶证前,相关部门应向被注销者出示注销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否则被注销者可以拒绝,由于行政部门的过错给被注销者造成损害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救济渠道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就应告知被注销者。所谓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撤销是指本身就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而采用非法的手法骗得,自始就不符合规定;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一、注销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三)提出注销申请的;(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六)年龄在
    2023-03-23
    283人看过
  • 需要撤销的行政行为有什么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律师补充: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
    2023-05-06
    122人看过
  •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情形
    一、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撤销了具体的行政行为会产生的法律后果: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三、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撤销行政行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行政决定合法要件
    2023-06-06
    454人看过
  • 撤销《征用土地协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案
    冀州市政府变相拖欠农民土地补偿费用属违法行政二零零二年春,冀州市政府为开发建设冀州市工业园区,征用大常庄村耕地422.02亩,未利用地11.66亩,总计433.68亩,征地前向村民征求意见时按租地支付租金,按第每亩1500斤小麦计算(见市政府提供的证据一)。2002年4月10日冀州市政府委托市国地局与大常庄村委会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市政府遂于2002年5月29日、2003年2月14日分二个批次报批获得省政府的征地批复。在征地方案中土地补偿方案是前三年平均产值2.7187万元/公顷,折合亩产值1812.00元。土地补偿费按10倍,安置补偿费按6倍计算,每亩补偿费折合28992.00元/亩。该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准后,冀州市未执行征地补偿方案,而是执行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协议书》中约定的分期给付方案,2002年给付大常庄村补偿费351280.80元,折每亩810元;2003年给付补偿费3
    2023-04-22
    305人看过
  • 任意撤销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转移。动产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由于赠与合同具有实际合同的特点,物权转让后,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3、赠与合同尚未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原因,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权。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期限合同是由双方基于自愿签订的一种协议,一经签订,即获得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所保护。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我们可能需要撤销合同。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是行使任意撤销权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并且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必须在财产转
    2023-07-11
    132人看过
  • 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发生上述行为,此时债权尚不存在,不能认为该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一、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吗?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但有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有: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3、债务人主观上须有“恶意”。恶意,就债务人而言,是逃避债务的意思。当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缺乏等价性,那么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就成立。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仅仅要求债务人具备主观恶意即可。这包括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
    2023-03-11
    499人看过
  • 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具体是这样的
    1.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2.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3.撤销与注销的区别撤销通常指该许可有瑕疵。注销只是手续的办理问题
    2023-05-04
    139人看过
  • 可撤销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是哪六种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不可撤销行政行为之确认判决[案情]杨某系A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之一。2007年1月,杨某经与恋人王某商定,杨某将其从A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得的店面赠与王某,有关房屋办证手续由杨某负责。同年1月22日,杨某以王某的名义向A县房管局申请办证,房管局依法向王某颁发了产权证书。2007年2月,因杨某与王某闹矛盾,杨某单方向房管局申请注销了王某的店面产权,改将店面注册登记于自己名下,房管局为杨某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2008年1月,杨某将该店面转卖给了不知情的胡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2008年3月,王某得知此事后至法院
    2023-07-21
    43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撤销与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4
      公司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处理的撤销和注销也是不同的,事实上,此“销”非彼“销”,它们没想象的那么简单,混淆这两个企业经营的基本概念可能会对自己的企业造成不良的后果。那么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撤销与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哪些具体的行政行为被撤销行政复议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虽然《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将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由此可知,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若发现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这里的“改变”包括撤销原具体行政
    • 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有哪些条件,注意事项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8
      关于暂缓拘留,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生病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撤销行政行为应注意哪些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