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不服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及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行政行为,将其起诉至法院。经省高级法院依法指定,由新乡市凤泉区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理。昨日,记者在凤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此案已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郑州市人民政府拆除原告张某房屋的行为违法。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1986年5月,张某在郑州铁路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郑州市二七区王立砦新村建房居住。1986年9月与郑州铁路局补签了《铁路土地使用合同书》,合同约定该土地暂交张某使用,因铁路建设需要收回时,使用人应无条件交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在限期内无偿拆除。
2005年7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和郑州铁路局联合发布通知,终止张某使用铁路土地,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所占土地上的建筑物。由于张某拒绝交回占用土地,2005年8月30日,郑州铁路局申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将上述土地收回。2005年9月30日,郑州市二七区政府接受郑州市政府委托,组织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原告房屋强制拆除。
法院认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是依职权主动实施,而是受委托行为,作为本案中的被告不适格。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二七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实施的行为是在二七区政府的组织下参与的,不存在联合执法问题,因此也不是适格被告。郑州市政府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依据郑州铁路局的申请,委托郑州市二七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张某的房屋,实施了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应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该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
郑州拆迁户状告区政府官司未完房屋被强拆
243人看过
-
龙南县政府强拆“民房”败诉
265人看过
-
拆迁户状告郑州区政府房屋遭强制拆除官司未了
167人看过
-
村民房屋遭拆状告政府副区长应诉
288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裁决城市房
164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404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房屋被政府强拆诉讼时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由于政府裁决后,你没有申请复议或起诉。裁决发生了法律效力,为此发生的强迁后果具有合法性。 因为我们的时效通则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没有新证据,你不知行为客体的违法性,应当认定你从现在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为此,不存在丧失时效风险。 而且强迁之后人,一直打有关机关协商处理此事,属于时效小断事由。也是你抗辨时效的理由之一。 诉讼的点与策略,告诉主体是谁?法律依据是什么?主张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
房屋被政府强拆到哪里投诉湖南在线咨询 2024-03-10房屋被强拆应该找房管部门。如果遇到房子被强拆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且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是可以要赔偿的。房屋征收管理规定了拆迁程序,除非经法院批准的强拆,否则强拆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1、当地人民政府必须要对当事人下达强拆通知书;2、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3、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
郑州市农民与政府民事纠纷找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找对此类民事事件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如是政府方面毫无道理或强制使用行政手段压制,可以到政府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上访或请求行政复议,但此类效果尤其是上访的效果都不太明显,也可以考虑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行政诉讼。如果争议只是两方关系间的民事纠纷,则进行民事诉讼即可。无法进行行政诉讼的原因是没有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