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调整缴费比例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8 10:53:38 409 人看过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枣人社发【2015】63号文件精神,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重新审核调整,请市直各工伤参保企业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在企业开户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供原单位在机关事业保险处参保的详细编号,经审核后调整。新的缴费比例从2015年10月起执行,已缴费单位调整后重新核算缴费金额。未调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单位暂停缴纳工伤保险。

调整时间:2016年1月4日至31日

调整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7号窗口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632-3312027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南京养老保险新政出台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22%
    记者近日获悉,《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简称事保,不含公务员)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出台,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企保)相比,该保险的覆盖范围相对较窄,南京自1994年建立“事保”体系,至今参保单位已有近千家,参保人员4万余人、离退休人员1万余人。即将施行的“事保”新政策从参保对象、缴费方式、缴费基数等方面作了新调整,与《实施办法》相配套的具体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参保范围限定四类人员新政: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中的下列机关事业编制内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个人),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收自支、部分由财政供款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的合同制工人,全部由财政供款事业单位中的聘用合同制干部、合同制工人;其
    2023-06-09
    325人看过
  • 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这个每个地区也是不完全一样的。以某地为例,首先要确定一个缴纳基数,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个人缴纳比例为税前工资的2%+3元,单位为10%。其他地区也有差别,但不会相差过大。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3、个人上年
    2023-07-20
    310人看过
  • 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CCN中城网从2009年9月份起,市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8%调整为16%。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去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企业发展压力较大的现状,决定分类推进,适当降低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从当年起,逐步将浙江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以前的原则上不超过20%统一到12%至16%区间。今年6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到2012年,全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到14%。根据省里规定,我市也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逐步作了调整。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根据省里规定,下调了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的20%下调为1
    2023-04-23
    398人看过
  • 关于延长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期限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0〕26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09年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幅度仍按《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养[2008]15号)和《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函[2009]467号)的规定执行。二、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二○一○年三月一日颁布日期:2010-3-1执行日期:2010-3-1
    2023-06-09
    279人看过
  •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整例调通于基于调整比比险工征作保金征好工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杜保[1998]27号各市、县(区)社会保险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决定》(粤发[1998]1号),做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比例的调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今年7月1日起,各地一律按照工资总额的3%征缴失业保险基金,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二、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比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向企业和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他们理解和支持这项改革,以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三、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比例调整工作的落实,各
    2023-04-23
    316人看过
  •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从2007年4月9日起,新年度企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了。据了解,已参加我市市区统筹范围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06年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07年度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6367元、下限为1274元,其中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73元、下限为750元。另外,按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市区统筹范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5%调整为0.7%;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4%调整为20%,并将其今年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为1698元。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于2007年4月30日前携带本单位的《劳动情况》年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印
    2023-06-07
    396人看过
  •  企业职工保险缴费比率的调整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各地可能有细节性调整,仅供参考。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各地可能有细节性调整,仅供参考。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每月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根据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
    2023-08-22
    121人看过
  • 云南楚雄: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楚雄州自1998年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并实施生育保险州级统筹以来,切实保障了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一直以来执行州1998年根据《楚雄州劳动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劳社发[1998]第27号)文件规定的1%的缴费比例,至今尚未调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增长,原来执行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略显偏高,为了更好地发挥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减轻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负担,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劳动保障局和州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把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下调0.3个百分点,即由原来执行的1%下调至0.7%,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此次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合理确定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完善了楚雄州的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参加生育
    2023-06-07
    175人看过
  •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通知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1/01/1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险[1999]433号各区、县、局(总公司),驻津各部队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从今年七月一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经研究,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险[1999]433号各区、县、局(总公司),驻津各部队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从今年七月一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经研究,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为:市区每月350元,五县每月340元。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自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下月起作相应调整,不另行文。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6-09
    262人看过
  • 深圳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上调至13%
    单位缴费比例从10%调整为13%深户或非深户均按其实际工资缴费据介绍,新的《养老条例》中,养老保险缴费有两方面做出调整:一是单位缴费比例从10%调整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二是最低缴费基数方面,取消了深圳户籍参保人(含个人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规定,即无论深圳户籍或是非深圳户籍职工,均按其实际工资缴费,但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征。异地缴费年限未计入养老待遇参保人可重新核定待遇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出台后,未按规定计算异地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重新核定待遇。深圳新闻网前期关注的《连续缴纳社保20年退休每月只拿264元》报道中,当事人由于在深圳的实际缴费年限仅有一年,每月只能领取264元的养老金,新条例实施后在内地的缴费年限将一并纳入养老待遇,并自领取养老
    2023-05-01
    325人看过
  • 中石化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养老保险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1%,(城镇)个人0.2%;(农村)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
    2023-07-07
    356人看过
  •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标准和比例是什么
    根据国家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是参保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率。工伤保险的费率与其他险种的费率存在一些不同的特点:一是保险费全部由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二是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频率分别确定和调整;三是工伤事故具有“突发性”而难以预测,因此,提取的基金留有必要的储备。因此,工伤保险是根据参保单位生产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风险频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缴费。所谓差别费率,就是社会保险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不同行业或单位所面临的工作环境而可能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程度,测定具体的缴费比例,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单位按所属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1.5%逐月缴交。而浮动费率,则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社会保险部门可根据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工伤事故率、收支率(即实际发生工伤保险费用占所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以及其他评
    2023-05-05
    191人看过
  • 关于调整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东府[2010]107号)文件有关“从2011年至2013年,全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费率在缴费基数9%基础上,每年上调1个百分点,直至达到缴费基数的12%”规定,2012年1月至12月,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从10%调整为11%。除以上调整外,其余不变。请各参保单位做好费率调整的相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特此通知。东莞市社会保障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3-05-29
    348人看过
  • 白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如何调整的
    白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整体有上调的趋势,但幅度较小对人们生活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并且养老金的发放比例也有所上调,其中对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对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增加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25%。对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参加白山养老保险缴费的居民,其中对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
    2023-05-08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怎么调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1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不一样。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
    • 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
    • 参保单位该如何申报工伤保险缴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0
      参保单位应当携带其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书、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缴费,并按本单位职工工资的总额和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工伤保险费率的乘积来缴纳。
    •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
    •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标准和比例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12
      根据国家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是参保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率。工伤保险的费率与其他险种的费率存在一些不同的特点:一是保险费全部由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二是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频率分别确定和调整;三是工伤事故具有“突发性”而难以预测,因此,提取的基金留有必要的储备。因此,工伤保险是根据参保单位生产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风险频率,实行差别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