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公安部领导招摇撞骗获有期徒刑1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33:35 428 人看过

冒充公安部领导骗取被害人李先生5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1年。

2012年末,李先生在一次饭局上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孟某,孟某自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领导,并许诺李先生有事需要帮忙尽管找他,他一定尽力帮忙。李先生当即表示自己有一套房子正准备拆迁,希望孟某能托人帮其问问,尽量帮其多要些拆迁补偿。孟某当即表示同意,并于几天之后回复李先生,可以帮其争取到原来补偿条件的两倍以上。李先生听后心花怒放,立刻表示拜托孟某帮其办理拆迁补偿的事宜,事成之后愿意给其一套房子和40万元人民币作为酬谢。随后的半年内,李先生多次请孟某吃饭、喝茶及娱乐,并先后送给孟某六盒茶叶、手机、电脑和五万余元人民币作为其帮忙的活动经费。

2013年6月份,孟某又找到李先生说想将好处费提高到60万元,李先生这才开始对孟某的身份和承诺产生怀疑。当李先生向孟某索要其之前给其的现金和礼品后,孟某便再也没有音讯了。李先生报警后,公安机关侦查后将孟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某长期对外宣称其系公安部领导,此次招摇撞骗共骗取5万余元,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途径,依法合理的工作和生活,不要妄图通过不合法的渠道谋取利益,让不法分子利用其贪占便宜的心理而有机可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定性为招摇撞骗罪吗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是不能定性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才构成招摇撞骗罪,这种情况定性为诈骗罪的可能性大一些。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一、诈骗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3-26
    492人看过
  • 冒充公安机关招摇撞骗,构成什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
    2023-08-15
    279人看过
  • 男子冒充部长儿子诈骗618万被判15年徒刑
    冒充部长儿子诈骗618万挥霍岁男子被判15年徒刑本报讯(通讯员程昊)22岁的本市无业人员吴xx,利用很多在京工作的外地人想解决北京户口的心理,大肆进行诈骗并挥霍。年6月至2009年初,吴xx自称是公安部某副部长儿子、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某副处长外甥,以能为单某女儿等人办理北京市户口为名,以每个户口需要40万元好处费,向单某等5人收取钱财,大肆敛财618万元。获取钱财后,吴xx疯狂消费,仅每月租住高档别墅的费用就达到1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吴xx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吴xx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2023-06-11
    303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察去扫黄招摇撞骗进班房
    8月15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人民警察以扫黄为借口,进行招摇撞骗的刑事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红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汪书敏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8日凌晨1时许,荥阳市的张红、汪书敏两个年轻农民预谋后,以查处容留妇女卖淫进行处罚为由骗取他人钱物。当晚被告人张红携带一副手铐,乘坐被告人汪书敏驾驶的长安面包车冒充人民警察,深夜在市区偏僻的街道寻找目标。他们第一站先窜到荥阳市万山南路一小区理发店骗钱时,不料被店主认出,他们只好罢手。十多分钟后,二被告人又窜到荥阳市成皋北路一按摩店内,被告人张红手里拿着一副手铐说他们是公安局扫黄的,并以被害人赵某某容留妇女卖淫为由需处罚,要将其铐起来带到公安局去。这时汪却装出一副慈善的样子说:让他拿五千元罚款算啦!否则不能营业。后因被害人赵某某识破二被告人的诈骗意图要报案,张红、汪书敏才仓皇
    2023-06-11
    21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综上所述,对于冒充执法人员招摇撞骗的会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一般情节会判处三年
    2023-08-04
    164人看过
  • 冒充僧人招摇撞骗可以用招摇撞骗罪来处罚吗?
    冒充僧人不属于招摇撞骗,对于招摇撞骗的实质上是指的冒充国家的公职机关人员,如果是其他身份的则算为涉嫌诈骗。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冒充的对象是军人。犯罪分子冒充军人身份是构成本罪的重要的条件,也是与本法规定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惟一区别。这里规定的“军人”仅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现役军人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武警。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是指假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信任、爱戴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冒充军队干部以招兵为名,到处向希望参军的青年或其亲属骗取财物;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爱情”;冒充军人骗取得到军人待遇等。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好、威信高而冒充军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假借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不构成本罪,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等。一、冒充
    2023-04-02
    229人看过
  • 男子冒充公安局局长称能将人调入公安部诈骗获刑
    冒充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以帮助调动工作和办理放人为由,向他人诈骗钱财60余万元。日前,45岁的被告人程忠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9年5月1日,被告人程忠伙同李国丰(男,另案处理),冒充公安部老干部局处长身份,谎称其需要借款以归还挪用的公款,并以能将被害人凌女士及其丈夫调入公安部工作,且能办理京O车牌为由,在海淀区太平路中国建设银行沙窝储蓄所内骗取被害人凌女士人民币50万元。2009年4月30日至5月5日间,被告人程忠伙同李国丰、吴健林(均另案处理)在海淀区长安今日家园附近、福建省厦门市宏都酒店等地,冒充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身份,以帮助被害人王女士办理其丈夫彭先生(被逮捕)释放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王女士人民币10万元、中华软包香烟1条、七匹狼硬盒香烟4条。经鉴定,上述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450元。2009年5月间,被告人程忠伙同吴健林、李国丰(均另案处理)在河北省唐
    2023-06-11
    131人看过
  •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处几年以下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该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属连续犯,对于连续犯不能分别构成几罪适用数罪并罚,应按一个独立的罪依据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危害严重的,应当适用“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条款规定的法定刑处罚。如最高院司法解释将“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作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刑法》将“多次抢劫”规定为抢劫罪中处十年以上
    2023-02-27
    376人看过
  • 男子冒充“领导”多次诈骗
    近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5年6月30日,李某到宝塔区某琴行,谎称自己是川口采油厂工会刘主席,要为单位购买一批钢琴和其他乐器,获取了受害人的信任后,又以急用钱为由骗取该琴行老板现金4000元、两条硬中华烟价值800元。顺利得手后,李某以此为发家致富的手段,又先后冒充某运输大队刘主任、厂工会马主任、延安大学刘主任等身份,分别以采购乐器、订餐、订房、搞庆典、开办培训班等为由成功诈骗7起。短短3个月内,李某从8名受害人处诈骗财物和现金等共计2.91万元,赃款均已挥霍。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身份,编造谎言、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2023-04-23
    315人看过
  •  僧侣冒充招摇撞骗行为定性
    冒充僧侣并招摇撞骗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诈骗罪,因为它涉及到了欺骗和骗取他人财物。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则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行为手段、犯罪目的和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也是两者的区别。冒充僧侣并招摇撞骗的行为无法被定性为招摇撞骗罪,因为这种行为需要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才能被视为招摇撞骗罪。相比之下,这种行为更可能被视为诈骗罪。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
    2023-09-10
    333人看过
  • 冒充中石化领导诈骗千万男子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
    纪某某自称中石化采购部门领导,先将高价加油卡低价出售,骗取他人信任后,再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父母生病或去世等理由找人借钱。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纪某某先后从自己的已婚情人和所谓的妻子及其亲友处骗得1100余万元。日前,纪某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冒充中石化领导诈骗36岁的纪某某是山东人,高中文化,曾注册一家名为泛泰思科信息咨询中心,并任法定代表人。检方指控,纪某某于2012年底至2014年3月间,冒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采购部门领导,虚构能够购买打折加油卡的事实,或者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父母生病或去世、自己被纪检调查或生病等需要用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1100余万元。2014年5月10日,纪某某被被害人刘女士及其父亲扭送至公安机关。谎称办打折加油卡刘女士是某银行柜员,2013年初,纪某某来银行办理业务时二人相识。当时纪某某自称是中石化的采购科科长,还曾给
    2023-06-24
    214人看过
  • 招摇撞骗与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处罚是一致的吗?
    不一致的,招摇撞骗如果构成招摇撞骗罪或者是诈骗罪的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还能处无期徒刑,但是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则是只能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刑期最高不得超过十年。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3、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
    2023-04-01
    289人看过
  • 冒充奥组委干部骗婚河南一男子获刑9年
    来自河南新蔡县的一名45岁男子刘丰,6年前以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了郑州市某机关干部林女士的信任,三个月后便结了婚。不想在之后的几年里,林女士麻烦不断,不但自己被刘丰骗取了一辆汽车和几万元钱,自己的一些同事和好友也被刘丰骗了,最后还得林女士代为赔偿。昨日,刘丰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被害人林女士称,2003年8月,她认识了一位据称是北京市政府某开发区领导的男子,名叫刘丰。见面后,衣冠楚楚的刘丰又称自己是北京市奥组委的一名副厅级干部,还有亲戚在北京市政府和河南省政府。刘丰告诉林女士,他老婆出车祸死了,儿子不愿在北京待,想回郑州,于是就来郑州想给儿子找个妈妈。在刘丰的一番攻势下,林女士很快就与刘丰建立了恋爱关系,3个月后,两人就领取了结婚证。然而以后的几年生活中,林女士的生活很快俨如利刃噩梦。刘丰一直以高干自居,让林女士全心全意地服侍刘丰和他带来的儿子
    2023-06-11
    378人看过
  • 招摇撞骗冒充对象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的行为立案标准是如何的只要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06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冒充领导亲属招摇撞骗治安处罚标准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6-29
      冒充领导亲属招摇撞骗治安处罚标准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
    • 冒用领导身份招摇撞骗判刑多少年?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30
      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 冒充公安局发短信,算招摇撞骗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30
      冒充公安局发通缉短信是违法行为,严重就涉嫌招摇撞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
    • 冒充国家干部骗婚属于招摇撞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14
      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为幌子,来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是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定性招摇撞骗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29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是不能定性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才构成招摇撞骗罪,这种情况定性为诈骗罪的可能性大一些。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